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相关资格证明文
件等;
2.单位书面声明函,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中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情形;
3.技术方案说明,包括:项目理解、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进度安排、拟安
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和团队人员情况、质量保障措施等;
4.报价函及明细说明;
5.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三个渠道
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出日与报名截止日之间;
6.以往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以上第 1-5 项为必报材料;第 6-7 项为选报材料,如有请提供,可适当增
加评审优势。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8:00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