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资溪县“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实
施方案(第二次)(项目编号:
FZHX-2021-0019-ZX-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资溪县“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第
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9 月 16 日 10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X-2021-0019-ZX-2
项目名称:资溪县“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
实施方案(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
需求
或服
务要
抚资购
2021F000489185
资溪县“碳中
和示范县”
建研究项目
实施方案
1
980000.00
详见
公告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完成对应
的内容,并取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认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现场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
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d.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现场提供开标前一年
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及纳税证明文件原
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
声明函原件);f. 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
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
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资办[2017]123 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
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
信用报告。 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 2 楼企业征
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9 月 06 日 00:00 2021 年 09 月
16 日 1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 5 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 年 09 月 16 日 10 点 30 分 (北京时间)(从
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次)(项目编号:FZHX-2021-0019-ZX-2)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资溪县“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ZHX-2021-0019-ZX-2项目名称:资溪县“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80000.00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抚资购2021F000489185资溪县“碳中和示范县”创建研究项目实施方案1项98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对应的内容,并取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认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现场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现场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及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f.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电话:0794-5792228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6日00:00至2021年09月16日1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1年09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五、开启:2021年09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1、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且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允许观摩,观摩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观摩人员不能在开标现场起哄,不准在开标现场破坏秩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行为);2、根据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还须凭赣通码或健康码(绿码)进入开标会现场。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其他区域或已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地区的来抚返抚人员实行“14+2”健康管理措施,即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及时关注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要求进行防范。若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资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县政府大楼联系方式:139704872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抚州市城市原墅E12栋联系方式:189704355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中兴电话:13970487277资料来源:https://www.jxsggzy.cn/web/jyxx/002006/002006001/20210905/aa0a2d69-f7a6-4ed4-a9a2-2f7711ad7a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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