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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森海碳汇”或“乙方”)与甘肃会宁通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签署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合作合同》,该合
同属于森海碳汇日常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甘肃会宁通宁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提供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取得其它合法授权的位于甘肃省白银
市会宁县的森林/林地约 100 万亩,第一期合作开发面积约 40 万亩(具体项目的
面积、范围以项目申报及核定签发为准),后续开发第二期、第三期合作开发面
积约 60 万亩。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甘肃会宁通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汉唐街春雨 9幢
法定代表人:王文泉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
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
管理;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城市公园
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餐
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灌溉服务;
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
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
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