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VIP专享

1附件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建立健全省级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以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为关键,全链条推动我省产品碳足迹的标准建设、核算、标识认证和应用场景开发,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助推产业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到2025年,出台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力争完成4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搭建,省级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启动运行,产品碳足迹标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2到2030年,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得到广泛推行,完成10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一批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市场主导、多方协同、高效服务的碳足迹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碳足迹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等领域应用广泛,碳足迹国内外采信互认机制不断完善。二、重点任务(一)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加快构建江苏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认证规则。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认证机构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研究编制,团体标准先行先试,争取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到2025年,发布电池、光伏、钢铁等若干类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基本建成支撑我省重点优势产业链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商定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重点,每年优选1-2个行业重点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聚焦锂电池、晶硅光伏、钢材等产品类别,建立涵盖原材料、制造、运输、3使用、废弃和回收处置各阶段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模型,每年组织完成约2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数据归集工作。鼓励企业运用全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自愿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探索研究制定我省重点产品碳足迹的限定值、基准值和标杆值。(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重点行业碳足迹数据库。以服务产业强链为导向,在确保方法统一和数据准确可靠的基础上,构建标准规则库、产品模型库、排放因子库、基础数据库,融通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碳足迹核算结果数据,构建完善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安全有序归集行业数据资源,并按需逐步扩大到其它行业。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依法合规、自主建立各行业细分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丰富省级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数据来源渠道。支持企业自愿开展碳足迹数据共享,数据结果经过同行评议、行业主管部门验证以及数据溯源性核验后,有序进入省级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做好省级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的有效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逐步开展产品碳4标识认证工作。以实践为基础,在电池、光伏、钢铁等行业率先探索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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