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关于印发《范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VIP专享

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进入无障碍浏览|设为首页|收藏本站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目录>法规公文>范政办范政办范政办〔2024〕24号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序号:144804105索引号:J0001-2024-14480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浏览量:19日期:2024-09-14字号:[大中]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范政办〔2024〕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范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24年8月30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领导公开年报建议提案政府机构重大项目建设公告公示法规公文范政范政办范政文政策解读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务员报考重大会议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权责清单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报告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就业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环境信息公开诚信信息公开依申政府信息公开首页走进范县政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专题专栏当前时间:2024-09-1909:07范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14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4〕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特别是关于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管道泄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排查、重点治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守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压实责任。强化政府在燃气管道问题排查整治中的主导地位,压实燃气经营企业老化管道排查整治和更新改造主体责任,推动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治理。在前期普查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燃气管道设施排查,重点关注使用年限长、风险系数高的关键区域和薄弱环节,科学制定排查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提升燃气设施抵抗风险和安全运行能力。坚持创新引领,智慧赋能。鼓励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实现老旧燃气管道的智慧化改造与更新。通过智慧燃气平台建设,实现燃气管道状态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智能决策,提升燃气安全防控能力和设施现代化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守牢底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带病运行”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构建燃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三)工作目标在2022年启动开展的城镇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城镇燃气管道和设施风险隐患及占压等情况,摸清底数,并明确需要更新改造的管道、厂站及设施清单。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及占压等问题隐患整治任务,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和城市韧性。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新一轮排查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1号)、《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明确的排查标准,对管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厂站及设施排查,发挥燃气经营企业和第三方检验机构作用,充分利用既有资料,运用调查、探测等多种手段,全面摸清城镇燃气管道种类、年限、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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