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答记者问---国家能源局VIP专享

返回首页|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工作邮箱登录您当前位置:首页>正文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助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3年7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唯一证明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唯一凭证地位,要求绿证核发全覆盖。文件印发以来,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公众绿色电力消费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快速提升。为进一步规范绿证核发和交易行为,我们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编制了《规则》,明确了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规则》的印发实施,有助于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更好培育绿证绿电交易市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电力消费环境,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问:《规则》明确绿证核发交易的总体原则是什么?答:绿证核发和交易坚持“统一核发、交易开放、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一是核发由国家统一组织。绿证由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按月统一核发,并加盖国家能源局绿证专用章。二是交易面向全社会开放。交易双方自主参与绿证交易,卖方为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买方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三是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四是绿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及时披露全国绿证核发、交易和核销信息,各绿证交易平台披露本平台绿证交易和核销信息。五是绿证全生命周期数据可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照国家信息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建设,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完整准确、安全可靠记录存储绿证申请、核发、交易和核销等全生命周期数据,保障绿证全过程数据防篡改、可追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供绿证溯源和防伪查询服务。问:《规则》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香港和澳门地区用能单位或个人依需要自愿参与绿证交易。《规则》共8章35条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请输入关键字首页信息公开领导活动新闻中心能源要闻在线办事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答记者问发布时间:2024-09-05来源:国家能源局大中小一是明确绿证市场参与成员和职责分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绿证具体政策设计,指导核发机构和交易机构开展具体工作;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工作;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绿证核发,并提供绿证核发、交易、划转、应用、核销等全过程数据和技术支撑;绿证交易机构负责各自绿证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组织开展绿证交易,并按要求将交易信息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绿证买卖双方可自主或委托代理机构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二是明确绿证账户管理要求。各交易主体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开设和管理唯一实名绿证账户,记载其持有的绿证情况。卖方在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平台完成建档立卡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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