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3060TAN3060TAN3060重庆市地方试点碳市场经验回顾与总结一、概述自2013年起,我国相继启动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以及福建等8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来,重庆市地方碳市场已走过十年的发展历程。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的碳市场试点,重庆在推动碳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本文将从重庆试点碳市场的机制设计、运行情况、发展历程、控排范围、总量设定、配额分配、交易机制、抵销机制、核查清缴交易规则及方式、监管制度等方面阐述重庆市地方碳市场十年来的发展情况。二、地方碳市场的机制设计碳市场是实现总量控制和减排成本最小化的政策工具,市场机制设计是其中的关键。机制设计需要对控排体系中各个相关参与方的职责作出明晰的规划。碳交易市场的运行主要涉及到三类经济主体:首先是以控排企业、社会投资者和CCER开发商为主的交易参与者;其次是以交易所、排放核查机构和核算等级单位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最后是负责配额发放和体系建设的省级主管单位。在一个完整的控排周期中,首先由省级主管单位根据规章制度中拟定的配额分配方法向控排企业发放配额,控排企业拿到配额后在结算中心登记。控排TAN3060TAN3060TAN3060企业根据自身配额的充裕程度,进入碳交易市场向其他控排企业或社会投资者买入或卖出碳排放权配额。当控排企业配额不足以履约时,也可以在碳信用抵消的限制比例以内购买CCER补足配额,通常CCER的价格会比碳配额稍低。履约清缴时,碳排放核查机构先核算控排企业本年度的总排放,企业持有的碳配额和碳信用总量若能覆盖本年度的碳排放总量,则完成履约清缴,否则要向省级主管单位缴纳罚款。各试点地区在碳交易体系的架构搭建上保持相对一致,均包含政策法规体系、配额管理、报告核查、市场交易和激励处罚措施。三、碳市场的运行情况1.交易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一季度,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交碳排放权331万吨,金额达到1.34亿元,交易规模在全国8个试点碳市场中位居第一。自2014年正式启动交易以来,重庆碳市场年度交易量从最初的不足20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754万吨,年度交易额达2.23亿元。碳市场价格也由2018年的4元/吨逐年增长至2024年的40元/吨,显示出市场活跃度和价格发现功能的增强。2.纳入企业和市场主体不断增加截至2024年5月末,重庆碳市场纳入管理控排企业已达334家,占全市总量的87%,覆盖全部7种国家规定管控的温室气体。全市场交易主体达1126户,累计成交碳排放指标5102万吨,累计成交金额约12亿元。这些数字反映了重庆碳市场参与度的不断提升和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四、碳市场发展历程重庆地方碳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阶段:1、试点启动阶段(2011-2014年)1.1.政策背景: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成为全国7个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的碳市场。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1.2.市场建立:2014年6月19日,重庆碳市场正式启动,首批纳入控排企业242家,覆盖了包括工业企业在内的多个行业,并成为国内唯一覆盖7种TAN3060TAN3060TAN3060温室气体的试点省市。2、探索与扩容阶段(2014-2020年)2.1.市场探索:初期,不少重庆企业对于购买“碳配额”这一新概念存在理解困难,但随着市场的逐步推进,企业的认知逐渐提高,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也逐步增强。2.2.控排企业扩容:控排企业数量从最初的242家经历了先减少后增加的过程,最终扩容至目前的334家,占全市总量的87%。2.3.交易量增长:年度交易量从初期的不足20万吨,逐步增长至2023年的754万吨,显示出市场活跃度的显著提升。3、成熟与创新阶段(2020年至今)3.1.市场机制完善: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提出,重庆碳市场的履约管理趋严,市场管理机制日趋完善,碳排放权年度履约率由63%提高至99%以上。3.2.交易品种拓展:交易品种从单一的碳配额拓展到包括“碳惠通”自愿减排量在内的多种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市场交易内容。3.3.金融创新:重庆还启动了围绕碳市场的金融创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