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VIP专享VIP免费

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文件
招标编号: 610001JH028
采购单位: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
610001JH028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甘肃省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制了相应的采购类型范本。
二、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0.其他有关服务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或者注明“本
项不适用”。
四、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
异议时,可向招标人(采购人)申请解释。
五、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仅供参考。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甘肃交易
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书面反映,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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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示范文本中用“□”标识),供采购人参考。
并由采购人自行考虑和选择。
2、规定: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人
选用。
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及各类表格样式,仅供采购人参
考。表格的具体内容可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进行调整。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中【 】或加横线部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需根据具体项
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不适用内容填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三、供应商须知的内容为通用内容,不得任意修改和删除;如有
不适用或者需要修改的,请在第二章/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条款号,并补充相应的修改
内容,或注明“本项目不适用”。
6、本示范文本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已完成资格预审进行评审的服务采
购;
7、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务必将不适用的磋商办法和竞争性磋商采
购公告/投标邀请删除,更新目录,方可形成最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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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610001JH028采购单位: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机构: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04月610001JH028编制说明一、为规范甘肃省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制了相应的采购类型范本。二、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0.其他有关服务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或者注明“本项不适用”。四、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招标人(采购人)申请解释。五、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仅供参考。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书面反映,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610001JH028重要提示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示范文本中用“□”标识),供采购人参考。并由采购人自行考虑和选择。2、规定: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人选用。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及各类表格样式,仅供采购人参考。表格的具体内容可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进行调整。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中【】或加横线部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需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不适用内容填入“/”。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三、供应商须知的内容为通用内容,不得任意修改和删除;如有不适用或者需要修改的,请在第二章/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条款号,并补充相应的修改内容,或注明“本项目不适用”。6、本示范文本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已完成资格预审进行评审的服务采购;7、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务必将不适用的磋商办法和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投标邀请删除,更新目录,方可形成最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610001JH028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四、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磋商须知5一、磋商须知前附表5二、磋商响应性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5三、供应商须知161.总则182.竞争性磋商文件203.磋商响应性文件224.投标255.开启266.评标287.合同授予298.纪律和监督319.代理服务费3110.竞争性磋商文件知识产权及解释权31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标法)33610001JH0281.磋商办法382.评审标准393.评标程序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621.一般约定622.发包人义务673.发包人管理674.服务人义务695.服务要求716.开始服务和完成服务737.暂停服务748.服务文件759.服务责任与保险7610.施工期间配合7811.合同变更7812.合同价格与支付7913.不可抗力8014.违约8115.争议的解决82第五章服务要求85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86一、投标函88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89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902.2、授权委托书91610001JH0282.3、资格承诺声明函92三、开标一览表93四、资格审查资料944.1、营业执照95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64.3、法人授权委托书974.4、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984.5、财务状况报告994.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004.7、信用查询1014.8、联合体102五、分项报价表103六、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104七、政策性支持1057.1、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1067.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107八、其他资料108610001JH028第一章磋商公告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请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的潜在供应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05-13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610001JH028项目名称: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1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最高限价:11000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10001JH0281/108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2-04-2100:00:00至2022-04-2623:59:59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省政府采购官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请供应商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309:30:002.开启时间:2022-05-1309:30:003.提交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4.开启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六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楼)5.提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mtbjy格式一份、tbjy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10001JH0282/108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参标环节: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推荐),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0、InternetExplorer11(推荐),WPS或Office办公软件。1、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点击电子交易系统按钮;选择不见面开启系统;根据项目类型“供应商(政府采购)”,选择对应模块进入不见面开启系统;供应商使用CA锁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建议使用CA锁登录);根据项目类型“政府采购”,选择项目所在模块进入;进入模块后先选择网上开启按钮,然后再查找本次所投标段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操作;找到所投标段项目名称以后,点击我要参标按钮,对此项目进行参标,然后再点击网上开启按钮,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2、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不成功;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窗口中“此处”,验证磋商响应性文件解密环境,为下一步磋商响应性文件解密做准备;若出现BJCA相关ActiveX控件未注册信息,请登录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工具进行安装即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磋商响应性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3、投标签到:成功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后,点击②签到,进入本次投标签到环节,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实名认证;使用支付宝扫一扫,扫描验证二维码,点击开始录制按钮,拍摄2-5秒视频,点击确认提交,直至提示实名认证成功,完成签到。(注:身份认证,须在开启前完成。)如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完成视频身份认证,可点击紧急签到按钮进行签到,紧急签到的时间为开启前10分钟。上传委托人照片(格式仅支持.PNG和.JPG)。本项目招磋商响应性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和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10001JH0283/108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37号联系方式:0931-87604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186-21号联系方式:18893152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立安电话:0931-8760488传真:/邮箱:/八、是否PPP项目:否610001JH0284/108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特别说明】1、磋商须知前附表是针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前附表所述内容为准。2、补充和修改的序号均对应、续接《供应商须知》中的序号。3、本文所示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1.1.1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1.1.2采购人:名称: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37号:联系人:魏立安:电话:0931-87604881.1.3采购预算小写1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1.4采购形式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186-21号:联系人:刘爱萍:电话:18893152228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6磋商办法综合评标法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自筹资金:0%1.3.1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1.3.2服务期限/实施周期服务期限/实施周期:双方合同约定计划开始日期:2022-05-2000:00:001.3.3服务实施地点/区域兰州市610001JH0285/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4服务标准详见服务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预审(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b、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c、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d、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银行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其他a、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竞争性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是否补充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条款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610001JH0286/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预备会召开前/日。形式:/1.10.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1.11.1分包履行合同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2.4偏差不允许2.1.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有:对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时间:2022.04.262.2.2采购人的澄清发出时间时间:2022.04.26时间:2022.04.262.3.1采购人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形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实质性修改的,重新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开评标系统;(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无实质性修改的,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上传开评标系统。(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2.4.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610001JH0287/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三)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授权委托书2.3.资格承诺声明函3.开标一览表4.资格审查资料4.1.营业执照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3.法人授权委托书4.4.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5.财务状况报告4.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7.信用查询4.8.联合体5.分项报价表6.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7.政策性支持3.1.1磋商响应性文件构成610001JH0288/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7.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8.其他资料3.2.2本项目投标报价3.2.2.1本项目投标币种为:人民币3.2.2.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增值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3.2.2.3注意: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即供应商的报价必须为确定的,不得是可调整的价格或者附带条件的价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本项目提供报价模板。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进行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磋商价格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报价应包括服务所需人工、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包含的费用3.3.1投标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3.5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类型: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4.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报告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信用查询8.联合体3.5.2资格审查资料的证明:详见供应商须知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3.6.1不允许610001JH0289/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方案3.7.1开启方式在线开启+现场开启电子标书说明: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推荐),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0、InternetExplorer11(推荐),WPS或Office办公软件。1、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点击电子交易系统按钮;选择兰州市,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兰州市不见面开启系统;根据项目类型“供应商(政府采购)”,选择对应模块进入不见面开启系统;供应商使用CA锁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建议使用CA锁登录);根据项目类型“政府采购”,选择项目所在模块进入;进入模块后先选择网上开启按钮,然后再查找本次所投标段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操作;找到所投标段项目名称以后,点击我要参标按钮,对此项目进行参标,然后再点击网上开启按钮,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2、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不成功;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窗口中“此处”,验证磋商响应性文件解密环境,为下一步磋商响应性文件解密做准备;若出现BJCA相关ActiveX控件未注册信息,请登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工具进行安装即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磋商响应性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3、投标签到:成功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后,点击②签到,进入本次投标签到环节,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实名认证;使用支付宝扫一扫,扫描验证二维码,点击开始录制按钮,拍摄2-5秒视频,点击确认提交,直至提示实名认证成功,完成签到。(注:身份认证,须在开启前完成。)如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完成视频身份认证,可点击紧急签到按钮进行签到,紧急签到的时间为开启前10分钟。上传委托人照片(格式仅支持.PNG和.JPG)。本项目3.7.2投标方式610001JH02810/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磋商响应性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和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3.7.5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操作。(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磋商响应性文件,mtbjy格式为磋商响应性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磋商响应性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启无法解密的,该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磋商响应性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数字(即法定代表人,下同)证书签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要求加盖法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要求加盖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章不规范的,该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309:30:004.2.2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1.在线递交(1)供应商必须将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mtbjy)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4.2.3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610001JH02811/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开启系统进行交易。”,供应商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进行操作。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网上递交网站为: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如未规定文件上传时间,上传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供应商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后,并打印“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回执”。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将予以拒收。2.现场递交是否现场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否供应商现场上传.tbjy或.mtbjy文件(mtbjy为加密文件,需要携带加密该文件的数字证书)。3.逾期未完成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和递交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4.2.4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退还否5.1.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六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楼)是否进行唱标:是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宣布开启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名5.2.3开启程序610001JH02812/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称;(3)宣布开启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应当由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查验投标人身份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身份检查情况和保证金缴纳状态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在线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6)完成第(4)或第(5)项后,进行唱标,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7)供应商确认投标标价及内容;(8)开启结束。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否本项目磋商小组应在《评标报告》中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说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3.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小微企业(非联合体)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扣除(6.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有:支持监狱发展单位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扣除(6.00)%投标人作为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局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6.3.7支持监狱企业610001JH02813/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3.8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符合支持残疾人就业认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扣除(6.0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6.3.9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1)甘肃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ansu.gov.cn/)(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3)公示期限:1工作日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也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约定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请供应商详细阅读交易通官网文件下载专区(http://www.ejiaoyi.vip/downCenter/downCenterPage)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备注: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办公厅关于招标10采购代理服务费610001JH02814/10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成交人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12.2其它1、为了开评标的正常进行,供应商进入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电子开评标助手》及《交易通-CA驱动》(下载地址:http://ejiaoyi.vip/downCenter/downCenterPage)2、供应商需采用windows1064(推荐)的操作系统,浏览器为谷歌(推荐)、360浏览器(兼容模式)、InternetExplorer11,供应商需准备自带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电脑或者自行准备摄像头及麦克风,并保证开标电脑可外接麦克风和摄像头。3、甘肃交易通CA证书或手机证书办理,前往交易通官网进行办理(ejiaoyi.vip),办理详情请参考下载中心办理手册。4、如有问题,请拨打交易通技术服务电话:400613130612.3无效响应的情形1.无二、磋商响应性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提示采购人】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本章节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无效标、否决性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一)开启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5.3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电子招610001JH02815/108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4.1.1电子招标投标的密封和标记要求/(2)供应商未按规未按本款第(1)点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将拒收。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3)未按本款第(1)点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4.2.2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3)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如需提供纸质标书,纸质标书为备查磋商响应性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4.2.3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将予以拒收。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5.2.6磋商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情形。磋商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上传/送达的;(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了加密,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3)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7.5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7.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8.采购人修改或补充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二)资格审查阶段有关投标被否决的情形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第3.5项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采购人修改或补充的无效标情形:(三)评标阶段有关投标被否决的情形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1.12.1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1.12.3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610001JH02816/108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1.1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供应商须知/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6.第三章磋商办法/2.评审标准2.1计算机自动清标(2)由计算机针对以上清标信息内容进行清标,并经磋商小组确认是否否决投标。7.第三章磋商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三)2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8.第三章磋商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磋商响应性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9.第三章磋商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10.第三章磋商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4初步评审中评审原则标注为“重要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磋商响应性文件响应有负偏离的、属于磋商响应性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11.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2.采购人修改或补充投标被否决的情形:无(采购人因项目需求须补充的其他内容)610001JH02817/108三、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采购招标。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磋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进口产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类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再要求。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610001JH02818/108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磋商响应性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澄清答疑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必须在开启前15日组织召开。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澄清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如另有约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9.3澄清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另有约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3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0001JH02819/108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磋商响应性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1.6如采购人对投标报价的缺漏项和技术偏差有其他要求规定的,由采购人自行填写。1.12现场踏勘1.1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2.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2.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3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内容1.13.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2信息安全认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磋商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要求;(6)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采购人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以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的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610001JH02820/108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1.4采购人对磋商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无论对采购预算作出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送审采购预算文件,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预算文件用于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下载并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项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如需召开澄清答疑会的,按本章1.9.1项规定的进行。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应按照法定时限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查看中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1项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应按照法定时限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查看中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2.4.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2质疑提起人是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提起人是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提起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610001JH02821/1082.4.3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有明确的质疑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有明确的质疑对象;(3)署有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2.4.4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受理:(1)质疑申请不符合上述2.4.1-2.4.3规定的;(2)超过质疑提出时效的;(3)已经作出质疑答复、质疑提起人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质疑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4.5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磋商响应性文件3.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3.1.1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授权委托书:2.3.资格承诺声明函:3.开标一览表:4.资格审查资料:4.1.营业执照: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3.法人授权委托书:4.4.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5.财务状况报告:4.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7.信用查询:4.8.联合体:5.分项报价表:6.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7.政策性支持:7.1.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610001JH02822/108:7.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8.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1项。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1项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磋商响应性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项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5项。3.3投标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项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3.5资格审查资料3.5.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610001JH02823/108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3.5.3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3.5.4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5.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银行的资信证明)。3.5.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3.5.7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1项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610001JH02824/1083.7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3.7.1开启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3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3.7.4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磋商响应性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3.7.6于采购人的承诺。3.7.5电子招标投标的文件编制要求3.7.5电子招标投标的文件编制要求:(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须按照/的相关规定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性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甘肃省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性文件编辑工具》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磋商响应性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性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数字(即法定代表人,下同)证书签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要求加盖法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要求加盖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4.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电子招标投标的密封和标记要求(1)磋商响应性文件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性文件。(2)供应商未按规未按本款第(1)点规定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将拒收。610001JH02825/108(3)如需供应商在开启现场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密封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4.2.2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地点:现场递交。(1)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人收到磋商响应性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3)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3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1)网上递交网址为: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2)供应商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后,并打印“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回执”。(3)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将予以拒收。现场递交:(1)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4.2.4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退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磋商响应性文件内容修改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5.1.1在线开启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610001JH02826/108系统(http://61.178.200.57:18005/login.html)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启系统进行交易。)进行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需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开启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5.1.2现场开启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5.2开启程序5.2.1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5.2.2采购人应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启进行现场监督。5.2.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宣布开启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启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在线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6)完成第(4)或第(5)项后,工作人员开启“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7)供应商确认投标标价及内容;(8)开启结束。5.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磋商响应性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磋商响应性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供应商签到后未参加开启或对开启结果未进行及时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5.2.5电子开启的应急措施:电子开启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电子开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可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监标人(如有)的监督下,由采购人中止本次开启或开启提交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1)网络原因,导致开启中断的;(2)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3)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4)出现断电事故;(5)系统环境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610001JH02827/108(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5.2.6磋商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情形磋商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上传/送达的;(2)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了加密,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3)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7.5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5.2.7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开启结束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流标。5.3开启质疑5.3.1供应商对开启有质疑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或者电子开启会中在线提出。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4资格审查5.4.1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4.2资格审查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项内容。6.评标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五)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六)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七)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610001JH02828/108刑事处罚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6.3.2评标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4非强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5政府采购优先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7支持监狱企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8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9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7.2评标结果质疑7.2.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7.2.2质疑提起人是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提起人是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提起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2.3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有明确的质疑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有明确的质疑对象;610001JH02829/108(3)署有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7.2.4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受理:(1)质疑申请不符合上述7.2.1-7.2.3规定的;(2)超过质疑提出时效的;(3)已经作出质疑答复、质疑提起人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质疑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7.2.5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7.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10001JH02830/108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启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竞争性磋商文件知识产权及解释权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侵权的法律责任。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10001JH02831/10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0001JH02832/108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标法)重要说明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评审项目”页签的评审内容应与本前附表内容一致,如有不同或者矛盾之处,应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项目”内容为准。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的评审内容,如果未体现在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项目”页签中,磋商小组成员有权不予评审。评标过程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按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待全部评审工作结束,磋商小组应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分别电子签名签章确认评审结果后,即产生最终的评标结果。磋商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项目按照开启—资格审查—评审三个环节进行。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类型1磋商办法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本项目磋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方法按照磋商响应性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2.1清标重要指标610001JH02833/108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类型否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形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重要指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重要指标/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重要指标/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重要指标/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重要指标/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重要指标2.2.1符合性审查610001JH02834/108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类型/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重要指标/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的;重要指标/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重要指标/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重要指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的投标;重要指标/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重要指标2.3.1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65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总分:100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610001JH02835/108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类型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报价总分/条款号评分标准分值业绩经验:供应商供应商提供近3年(2019年4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0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所有附件齐全,没有偏差情形者得2分;有一项偏差者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人员投入: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资格证书,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2、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置:针对招标项目需求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具有合理、完整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人员职能划分清晰,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要求内容详实,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3.4(1)商务评分标准13610001JH02836/108条款号评分标准分值,优秀者得8-10分,良好者得4-7分,一般者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工作基础:充分了解兰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是否准确,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方案内容深度设置合理并具有创新性;技术路线及工作思路是否清晰。优得10-15分;良得5-9分;一般得1-4分;差得0分。15方案系统性要求:研究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工作基础、优势,根据兰州市实际,提出兰州市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结合兰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明确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具体目标,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要求,把碳达峰目标具体到每个5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形成完成《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1、方案介绍科学系统、逻辑层次清晰、内容全面详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5-30分;2、方案介绍基本全面、方案完整性或逻辑性存在少量瑕疵、一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6-24分;3、方案介绍大致符合要求,但技术方案笼统或存在部分框架性内容缺失和部分逻辑性错误,得9-15分;4、方案介绍粗糙,具有重大框架性内容缺失和显著逻辑性错误,明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8分。30基础调研与关键问题分析能力要求:1、总体方案的调研安排是否完整,包括总体要求、调研内容、调研方式、基础数2.3.4(2)技术评分标准10610001JH02837/108条款号评分标准分值据收集、工作方式、方案内容等,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阶段性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依据方案的优劣评分;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2、项目的重点任务编制方法、指标完成及数据核算等技术问题分析是否完整、准确和清晰。结合采购人需求,技术问题分析完整准确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无相应的解决思路或提出的解决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得0分。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具备健全的调研工作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管理层和编制人员的任务、职责和权限;明确保密管理、人员管理、调研工作管理、编制相关文件管理等质量管理制度,提出质量保障措施。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质量保障措施比较评分。1、措施明确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2、措施基本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3-4分;3、措施一般,得1-2分;4、措施不合理,得0分。5项目进度控制:方案编制进度安排高效紧凑,能满足编制的质量和效率要求。从是否具有操作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判。依据方案的优劣评分;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52.3.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报价总分101.磋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响应性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文件,按照本章610001JH02838/108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顺序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本项目采用两轮或多轮报价,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有效报价形成磋商报价,是参与评标的唯一价格,以最终磋商报价为成交价格。本项目采用两轮或多轮报价,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有效报价形成磋商报价,是参与评标的唯一价格,以最终磋商报价为成交价格。2.评审标准2.1计算机自动清标(1)磋商响应性文件信息检查:检查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电脑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是否存在全部一致情况。(2)若存在全部一致的情况,将被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串标的情形,相关投标将被否决。2.2初步评审标准2.2.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磋商响应性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610001JH02839/108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1.4初步评审中评审原则标注为“重要指标”的,均为实质性要求。磋商响应性文件响应有负偏离的、属于磋商响应性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3.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D。3.2.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610001JH02840/108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审的综合得分情况由高至低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4.二次投标报价注意事项:610001JH02841/108610001JH02842/108610001JH02843/108610001JH02844/108610001JH02845/108610001JH02846/108610001JH02847/108610001JH02848/108610001JH02849/108610001JH02850/108610001JH02851/108610001JH02852/108610001JH02853/108610001JH02854/108610001JH02855/108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610001JH02856/108(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610001JH02857/108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610001JH02858/108司法部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610001JH02859/108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610001JH02860/108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610001JH02861/10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若采购人有合同模板,可替换本章,并应优先使用国家有关职能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标准范本)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服务费用清单、服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服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服务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服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服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1.1.1.7服务方案: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1.1.1.8服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服务费用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服务人。1.1.2.2发包人:指与服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服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610001JH02862/108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服务人任命,代表服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6分包人:指从服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3工程和服务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服务招标的工程。1.1.3.2服务:指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服务文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1.1.3.3服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服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4服务文件:指服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服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日期1.1.4.1开始服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服务人开始服务的函件。1.1.4.2开始服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服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服务日期。1.1.4.3服务期限:指服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第6.4款和第6.6款约定所作的调整。1.1.4.4完成服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服务费用总金额。610001JH02863/1081.1.5.2合同价格:指服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服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服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610001JH02864/108(11)投标文件;(12)招标文件;(13)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服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服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服务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服务文件。合同约定服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服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服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三日内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自通知之日起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转让610001JH02865/108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人完成的服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1.10.2服务人在从事服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服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服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0.3服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发包人要求1.12.1服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服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服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1.12.2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服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服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服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12.3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服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610001JH02866/108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服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始服务通知发包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服务人发出开始服务通知。2.3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服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服务人负责办理的服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4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服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5提供服务资料发包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服务人提供服务资料。2.6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发包人管理3.1发包人代表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服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3.1.2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服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服务人。3.1.3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610001JH02867/108、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服务人。3.1.4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服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3.2监理人3.2.1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服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2.2合同约定应由服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服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3发包人的指示3.3.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服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3.3.2服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1条执行。3.3.3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服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3.3.5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服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3.4决定或答复3.4.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服务人的服务工作和/或服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服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服务期限或服务费用等问题按第11条的约610001JH02868/108定处理。3.4.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服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4.服务人义务4.1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服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服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服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4.1.3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服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服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文件及相关服务等。4.1.4其他义务服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服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服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4.3分包和不得转包4.3.1服务人不得将其服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4.3.2服务人不得将服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服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4.3.3发包人同意服务人分包工作的,服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1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服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服务费用由服务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610001JH02869/1084.3.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设备和类似业绩等。4.4联合体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4.4.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5项目负责人4.5.1服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服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4.5.3服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服务人单位章,并由服务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4.5.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4.6服务人员的管理4.6.1服务人应在接到开始服务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服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服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5.1项规610001JH02870/108定执行。4.6.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服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等。4.6.3服务人应保证其主要服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4.6.4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4.7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服务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服务人应予以撤换。4.8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4.8.1服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4.8.2服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服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4.8.3服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4.9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服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服务工作。5.服务要求5.1一般要求5.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服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服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5.1.2服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人完成服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610001JH02871/108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服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11条约定执行。5.1.4服务人在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5.2服务依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服务依据如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4)本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6)合同履行中与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服务依据。5.3服务范围5.3.1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服务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5.3.2工程范围指所服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3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4工作范围指编制服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4服务文件要求5.4.1服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610001JH02872/108服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服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5.4.2服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服务文件中予以注明。5.4.3服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服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5.4.4服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服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6.开始服务和完成服务6.1开始服务6.1.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服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服务人发出开始服务通知。服务期限自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服务日期起计算。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服务通知的,服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设计服务期限并增加服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合同变更;(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服务事项;(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服务;(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服务文件进行审查;(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3服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610001JH02873/108由于服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服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6.4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6.5完成服务6.5.1服务人完成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6.5.2服务文件是工程服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服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服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服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6.5.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6.6提前完成服务6.6.1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服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服务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服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服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服务而减少服务费用;增加服务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6.2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服务但服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服务期限。6.6.3由于服务人提前完成服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服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7.暂停服务610001JH02874/1087.1发包人原因暂停服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服务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服务人有权暂停服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1)发包人违约;(2)发包人确定暂停服务;(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7.2服务人原因暂停服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服务人发出通知暂停服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服务人承担:(1)服务人违约;(2)服务人擅自暂停服务;(3)合同约定由服务人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7.3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服务的,暂停期间服务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已完部分的服务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服务文件8.1服务文件接收8.1.1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服务人提交的服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收服务文件。8.1.2发包人接收服务文件时,应向服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1.3服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2发包人审查服务文件8.2.1发包人接收服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服务人应当给610001JH02875/108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服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服务人的服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8.2.3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服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服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服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8.3审查机构审查服务文件8.3.1服务文件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将服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不减免服务人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服务责任。8.3.2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服务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服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服务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服务文件。8.3.3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服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服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9.服务责任与保险9.1工作质量责任9.1.1服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9.1.2服务人应做好服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服务文件的服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9.1.3服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610001JH02876/108制服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9.1.4发包人有权对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服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服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服务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9.2服务文件错误责任9.2.1服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服务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服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第1.6.2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9.2.2因服务人原因造成服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服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1款的约定承担责任。9.2.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服务文件不合格的,服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服务费用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9.3服务责任主体9.3.1服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9.3.2服务责任为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服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服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9.3.3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9.4服务责任保险9.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服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服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9.4.2工程服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服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工程610001JH02877/108质量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等。9.4.3发生工程服务保险事故后,服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服务人自行补偿。10.施工期间配合10.1施工配合指服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10.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服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10.3服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服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10.4发包人应当组织服务技术交底会,由服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服务意图、服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10.5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服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服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服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服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11.合同变更11.1变更情形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服务范围发生变化;(2)除不可抗力外,非服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3)非服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服务;(4)非服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服务及恢复服务。11.1.2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610001JH02878/108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11.2合理化建议11.2.1合同履行中,服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11.1款约定。11.2.2服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12.合同价格与支付12.1合同价格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1.2服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服务人完成服务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12.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服务、评估、审查等,编制服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12.1.4发包人要求服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2.2定金或预付款12.2.1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服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2.2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服务人;服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12.2.3服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服务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12.3中期支付12.3.1服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610001JH02879/108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12.3.2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服务人;服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3.3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2.4费用结算12.4.1合同工作完成后,服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服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4.2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服务人;服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4.3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服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服务人重新提交。服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5条的约定执行。12.4.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2.3.3项的约定执行。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确认13.1.1不可抗力是指服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它情形。13.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服务人应及时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13.2不可抗力的通知610001JH02880/10813.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3.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过程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3.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3.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服务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合同服务人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13.3.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14.违约14.1服务人违约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服务人违约:(1)服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2)服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3)服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服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服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服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1.2服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服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服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服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14.2发包人违约14.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610001JH02881/108(2)发包人原因造成服务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服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服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服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服务人损失等。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5.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服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通用条款中约定的专用条款内容;2、对通用条款中内容的具体细化及量化约定内容;3、为服务项目中专有的专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610001JH02882/108(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10)投标文件;(11)招标文件;(12)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采购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10001JH02883/108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610001JH02884/108第五章服务要求项目背景:《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提出“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给予支持”,市政府《研究兰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编制工作会议纪要》(兰政阅〔2022〕2号)要求抓紧启动兰州市碳达峰编制工作。项目内容:研究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工作基础、优势,根据兰州市实际,提出兰州市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结合兰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明确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具体目标,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要求,把碳达峰目标具体到每个5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形成完成《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项目目标:完成编制《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根据国家要求配合兰州市政府完成申报工作,争取通过国家试点碳达峰试点城市评审。成果提交:最终成果提交电子版,纸质版20份。610001JH02885/108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磋商响应性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10001JH02886/108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授权委托书2.3资格承诺声明函3开标一览表4资格审查资料4.1营业执照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3法人授权委托书4.4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5财务状况报告4.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7信用查询4.8联合体5分项报价表6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7政策性支持7.1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7.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8其他资料610001JH02887/108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3、工程质量: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虚假申报,如有虚假申报,我公司愿承担所有责任。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610001JH02888/108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610001JH02889/108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___系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__________(盖单位章或者电子印章)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粘贴处610001JH02890/1082.2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章。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或者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者电子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者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粘贴处610001JH02891/1082.3资格承诺声明函(参考格式)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10001JH02892/108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项目编号:610001JH028采购包名称: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项目名称服务周期投标总价(元)备注注:投标报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10001JH02893/108四、资格审查资料610001JH02894/1084.1公司营业执照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95/1084.2法人身份证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96/1084.3法人授权函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97/1084.4纳税凭证和社保证明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98/1084.5财务审计报告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99/1084.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100/1084.7信用查询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101/1084.8联合体声明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102/108五、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项目编号:610001JH028采购包名称:兰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方案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周期投标总价(元)备注注:无合计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610001JH028103/108六、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服务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响应技术参数备注偏离情况610001JH028104/108七、政策性支持610001JH028105/1087.1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106/1087.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107/108八、其他资料格式自行编制610001JH02810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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