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欧盟等起步较早的碳市场相比,我国碳市场存在市场主体与交易品种单一、市场活跃度较低、价格机制不完善等阶段性
问题,还需进一步发挥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此外,考虑我国电力行业发展实际,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相对宽松,一
定程度上导致碳价相对较低2。考虑到我国碳市场尚处起步阶段,以上均可认为是发展中的问题,也将在发展中逐步得到解
决。
展望未来,我国碳市场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趋势一:趋势一: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单一发电行业逐步扩大到八大重点行业。全国碳市场扩大重点行业覆盖范围,有助于扩大市场
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助于利用行业间减排成本差异,降低总体成本;纳入重点排放行业,碳市场可激励重点行业
企业率先达峰。预计“十四五”期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将逐步纳入。综合考虑减
排潜力、数据基础、产业政策及欧盟碳关税影响等,建材(水泥)、有色金属(电解铝)、钢铁行业将较先纳入。
趋势二:趋势二:在配额现货交易基础上逐步发展碳金融。交易品种将从当前的以碳配额为主、CCER为补充,逐步引入期权、期
货、远期、互换等碳金融衍生品,不断完善碳交易金融体系。
趋势三:趋势三:引入投资机构和个人资本进入碳市场。未来,专业碳资产公司、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有望参与全国碳市场,从
而提高市场交易流动性。
趋势四:趋势四:碳排放配额总量或将逐步收紧。目前碳配额总体相对宽松,一定程度导致碳市场交易低迷。立足国情实际,我国
或将借鉴欧盟经验,按照“稳中有降”的原则,适度降低配额上限,稳步提高碳排放基准线水平,利用拍卖机制进行配额分
配,通过增加排放成本倒逼市场活跃度提升。
三、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协调发展三、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协调发展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与全国碳市场的建设,都处在逐步推进、逐渐完善的阶段。由于两者在总体的建设思路、促进清洁能
源发展和减排目标上,具有一致性的关系,且都对电力企业具有深远影响,因此需要考虑两个市场的同步推进,发挥相互
促进的作用。
“双碳”目标下,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目标是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加速能源电力低碳转型,推动电力行
业尽早达峰、峰值更低,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以最小化成本实现碳中和目标。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建设均
在推进完善中,两个市场应重点在市场空间、价格机制方面加强协同,在绿色认证方面加强联通。
具体来说,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在改革进程中的衔接:
在市场空间方面,在市场空间方面,电力市场是随着GDP增长而实现发展的,碳市场则通过强制碳配额形成,两个市场要能够相互促进,而
非相互制约。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电力行业发展空间仍在上升,如果碳排放总量空间过紧,可能影响电力发展和电力安全
供应。
在价格机制方面,在价格机制方面,随着我国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已近全社会用电量的一半。根据中电联统
计,2021年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37787.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45.5%。2021年10月,1439号文3将市场化电价上下
浮动范围进一步放开至20%,标志着“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形成。但居民用户和其他公益性电价在目前及未来
一定时期内仍然管制,即一定时期内,存在价格双轨制。市场化定价的部分,碳价计入发电成本后,部分会传导到销售
侧。对于管制价格,需要参考碳价和市场电价,建立碳价和管制电价传导机制。
在绿色认证联通方面,在绿色认证联通方面,我国绿电交易试点已顺利开展,未来随着钢铁、水泥、石化等高耗能产业纳入碳市场,绿电消费
需求会进一步提升。目前,碳市场核算体系对企业绿电消费尚未做精细化考虑,需探索抵扣办法,将用户购买的绿电直接
体现到碳排放核算中。
四、相关建议四、相关建议
一是尽快完善形成科学的碳价形成机制。一是尽快完善形成科学的碳价形成机制。加强全社会和重点行业减碳成本研究,指导形成合理碳价。碳市场初期配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