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福建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实施成效评价与“双碳”路径研究采购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  
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实施成效评价与
“双碳”路径研究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E-ZZSPJSFZX-GK-202212-B0707-DXGC
项目编号:[350600]DXGC[GK]2022001
采购人:漳州市收费票据中心
代理机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九龙江流域山水林
田湖草沙工程实施成效评价与“双碳”路径研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E-ZZSPJSFZX-GK-202212-B0707-DXGC。
2、项目编号:[350600]DXGC[GK]2022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节能产
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信息安全
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
业,适用于(合同包 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
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
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
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
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
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
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
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
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为准。查询结果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信息的,其资格
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件: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规定的件。
6.2 件:
包:1
明细 描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资格证明文件
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有,应
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
条例第17条除第“(一)-()”
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
:采购人提出特件的证明材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
明细 描
明材料强制类有,应在此处填
)。 1 上述材料有与“
合同所必备和技术力专证明
材料”有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 b1 项下
,不在此处填写2 投标人应按照招
标文件第章规定提供。
行合同所必备和
力专证明材料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行合
所必需的备和技术力专证明
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
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
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
单位公章。
6.3 是否接受联投标:接受的项目包有:项目包 1。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
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限:详见招标公更正不一致,以更正
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
系统注册账号(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据项目应的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
拒绝
7.3、获取点及方式:注册账,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
以下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价:0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详见招标公更正不一致,以更正
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
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点:详见招标公更正不一致,以更正
准。
10、公告期
10.1、招标公的公告期限:自财和福建省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
发布媒体先发布告之日起 5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同招标公一并发布,其公告期
与招标公的公告期保持一致。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实施成效评价与“双碳”路径研究采购项目备案编号:E-ZZSPJSFZX-GK-202212-B0707-DXGC项目编号:[350600]DXGC[GK]2022001采购人:漳州市收费票据中心代理机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2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实施成效评价与“双碳”路径研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E-ZZSPJSFZX-GK-202212-B0707-DXGC。2、项目编号:[350600]DXGC[GK]2022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细描述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的项目包有:项目包1。※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漳州市收费票据中心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联系方法:0596-206612212、代理机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楼)联系方法:0596-2165535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1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否1(项)18,000,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18000000174600000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漳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其他:1、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帐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开户名: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61090100100210877(非投标保证金帐号),开票信息发送至:phzzdx@163.com,联系人:周女士,联系方式:0596-216553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服务费比率1.5%、成交金额(万元)100—500服务费比率0.8%、成交金额(万元)500—1000服务费比率0.45%、成交金额(万元)1000—5000服务费比率0.2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结果的75%计取。2、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3、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中标通知书》,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登录漳州市政府采购网后台查看并打印(查看路径:“项目报名-查看相关文件-结果通知书”)。4、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5、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胶装投标文件。6、特别提醒:资格证明中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必须提供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有效凭证。提供不齐全的按无效标处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财财购〔2021〕7号的精神,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向政府采购活动组织方报告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a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a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a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a5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B、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C、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把CA,否则无法解密。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投标人。D、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投标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合同包)一个帐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合同包同一投标人或不同投标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帐号,投标人需重新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留意。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明细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明细描述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明细描述(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明细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无技术符合性明细1、技术部分所有评委平均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第五章二带★项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负偏离的属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3、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条款。商务符合性明细明细1、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2、商务部分中出现报明细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30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在此基础上,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满分30分)流域水系、水质及监测断面3根据投标人对九龙江流域水系分级表、现状图、水系监测断面及水质现状的了解程度进行评分:内容全面、图文表述一致、图面表达清晰的得3分,在内容全面性、图文表述一致、图面表达方面存在细微缺陷的得2分,在内容全面性、图文表述一致、图面表达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流域保护修复单元3根据投标人对九龙江流域山水工程保护修复单元的划分方案的了解程度进行评分,基础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的得3分,基础数据详实,图文并茂存在描述缺陷的得2分,基础数据详实,划分方法、图文表述存在缺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生态问题分析3根据投标人对九龙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情况进行评分,基础数据详实,主线清晰、技术思路与方法可行的得3分,基础数据详实,主线清晰、技术思路与方法存在描述缺陷的得2分,基础数据详实,主线清晰、技术思路与方法存在缺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3根据投标人对九龙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分布的了解程度进行评分,基础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的得3分,基础数据详实,图文并茂存在描述缺陷的得2分,基础数据详实,图文表述存在缺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生态廊3根据投标人对九龙江流域范围内生态廊道类项目的了解和分析情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道建设况,内容全面、科学、可行的得3分,内容在全面、科学、可行方面存在细微缺陷的得2分,内容在全面、科学、可行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农地生态提升3根据投标人对九龙江流域范围内农地生态修复类项目的了解和分析情况,内容全面、科学、可行的得3分,内容在全面、科学、可行方面存在细微缺陷的得2分,内容在全面、科学、可行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3根据投标人对九龙江流域范围内的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类项目的了解和分析情况,内容全面、科学、可行的得3分,内容在全面、科学、可行方面存在细微缺陷的得2分,内容在全面、科学、可行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生物多样性调查方法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方法进行评分,主线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的得3分,主线清晰、技术方法存在描述缺陷的得2分,主线清晰、技术方法存在缺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景观格局调查评估方法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流域景观格局调查与评估分析方法进行评分,基础数据详实,主线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的得3分,基础数据详实,主线清晰、技术方法存在描述缺陷的得2分,基础数据详实,主线清晰、技术方法存在缺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图鉴制作能力1投标人能够提供九龙江流域DEM高程分析图的得1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技术能力支持2为保证项目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研究路线的准确性,投标人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项目经验的得2分,须提供公示网址或协议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自证材料无效)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为保证项目成果质量,投标人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编制相关项目经验的得2分,须提供公示网址或协议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自证材料无效)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下属机构具有检测技术能力,持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且检测对象含土壤和水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投标人综合实力3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承担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863或973或国家自然基金(生态类)项目(不含子课题)的得2分。(须提供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文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含)以上或省部级(含)以上部门批准的流域生态重点实验室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含)以上或省部级(含)以上部门批准的城市环境重点实验室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拥有市级(含)以上生态环境类(如水环境安全、固废资源化、土壤修复等)工程研究中心或技术研究中心两个(含)以上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由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污染治理或修复相关国家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得2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网址公示日期或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业绩1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级及以上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网页截图及其网址);2)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3)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4)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通过专家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5)“市级及以上”指以市级及以上区域为实施服务范围的实施方案编制业绩。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专业博士学位且为同类别专业正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同时主持过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生态修复与保护相关课题的得3分,具有生态环境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为同类别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生态修复与保护相关课题的得1.5分。(须提供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课题任务书复印件(须体现课题负责人的名字,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单位人员,须另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九龙江流域省部级(含)以上生态环境相关课题或项目的得3分,须提供任务书复印件并体现课题负责人的名字,否则不得分。(该项评分课题不得与上一项评分课题重复)项目2投标人能够配备“双碳”分析成员,具有碳排放管理师证书,且为生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组成员1态环保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另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组成员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数,5人(含5人)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另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加分项(F4×A4)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无(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项目目标对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进行评价;对流域内山水工程相关的重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评价,进行保护补偿机制研究;进行流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评估、碳排放评估和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2、主要内容(1)工程实施成效评价针对山水工程明确实施成效评价内容,制定工程实施成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价工作计划,对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开展跟踪监测,通过实地考察、发放问卷调查、座谈、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针对项目目标任务对工程实施成效进行评价: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工程目标达成情况、生态环境修复效果、问题与经验总结等。(2)重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和评价根据山水工程实施区域的影响范围,选择九龙江流域重要或典型生态系统,确定调查边界和调查重点,制定生物多样性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和技术报告、物种编目报告、调查数据表、物种电子标本、调查轨迹、物种分布专题地图;厘清主要入侵种、珍稀濒危物种现状;评价重要植物资源价值,提出生态建设适宜种。通过调查分析,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保护和修复措施,并进行保护补偿机制研究。(3)九龙江流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评估及双碳路径研究针对国家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愿景,综合参照已有的方法学研究成果及相关核算规范,提出适应本区域特色的科学合理、简明适用的碳核算方法和计算框架体系,厘清流域内重要或典型生态系统碳汇现状,研判流域碳汇潜力;结合山水工程开展保护修复的主要实施区域,评估工程对流域固碳增汇能力的影响;基于科学性和数据可得性原则,进行流域碳排放计算评估边界的合理确定,摸清区域碳排放历史、现状并分析排放趋势,综合对区域碳排放和碳汇总体格局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通过多要素不同情景的模拟和分析论证,研判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为推动流域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相关措施建议、行动指导及政策支撑。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价1、总体说明与传统的单一要素、单一类型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相比,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成效评估更为复杂。除了需要依据常规方法对各类项目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进行评估之外,还需要在子项目、保护修复单元、工程范围3个空间尺度开展评估,对工程措施与生态效应之间的关系、不同类型子项目的关联性与协同性、工程的整体性与系统性等进行分析。2、评估原则2.1系统性应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评估工程布局、保护修复单元、技术措施、建设内容和时序安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2.2科学性应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科学确定评估内容和指标,客观反映工程实施的综合成效,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2.3可行性宜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结合实际明确评估标准,确保评估数据可获取、结果可量化,易于操作。2.4针对性应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的生态问题识别诊断结果以及保护修复总体目标和任务,确定针对性的评估内容和指标。2.5综合性评估内容应以生态效益为核心,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2.6关联性工程实施周期内的评估结果要与绩效评价、适应性管理相衔接。工程验收后的评估要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划和工程布局服务。3、评估依据成效评估应依据自然资办发〔2020〕38号、TD/T1068、TD/T1069等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工程实施方案,子项目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绩效评价报告,验收成果,有关监测数据等。4、评估对象和时间评估对象:成效评估在子项目(56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6个)及工程范围三个尺度开展。工程范围:在调查基础上,根据自然地理单元划定的,具有相对完整生态功能、由相互作用的多类生态系统或多个自然生态要素组成的空间范围,包括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区域及其主要影响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工程范围内,根据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结果,在相对完整自然地理单元内,统筹考虑小流域和行政区域、工程组织实施的便利性等划分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实施片区。单元内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相对一致。子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内,为实现特定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依据相关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及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可独立开展工程设计,并可独立进行预算管理和经济核算。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效评估时间为2022-2024,对于子项目成熟一个评估一个,对于保护修复单元评价和工程整体评价主要在工程期末阶段开展。5、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组织方式、技术方法、实施周期、阶段任务、成果要求等。要点如下:5.1确定评估基准参照规范,宜将评估指标在工程起始年份前五年的平均水平作为评估基准或根据数据可得性进行合理确定。5.2收集评估数据资料收集所需的基础数据,应包括:a)项目实施全周期工程范围、保护修复单元、子项目的生态环境背景条件和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关资料,包括区位条件、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相关规划成果等数据资料;b)相关部门已有的野生动植物调查、林草调查、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自然保护地等数据资料;c)通过建立生态监测点位,采用遥感、自动监测、实地调查等获取的数据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沙化土地、盐渍化土地、植被覆盖度、物种数量、生态系统面积、水质等变化数据。5.3选用评估方法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可选取专家打分、模型测算、层次分析等方法。5.4构建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应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1)共性指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测算。a)在子项目尺度应评价工程措施技术与子项目生态问题的对应关系、子项目生态胁迫因子消除程度等2方面内容。b)在保护修复单元尺度应评价关联性、生态胁迫因子消除程度、生态系统质量改善、主导生态系统服务提升等4方面内容。c)在工程范围尺度应评价景观格局改善、生态系统服务提升、跟踪监测情况、适应性管理情况等生态效益相关内容;兼顾新增就业岗位、社会资本参与度、本地居民参与度、本地居民满意度、后期管护、可持续影响等社会效益,以及本地居民收入提升量、生态衍生产业产值等经济效益相关内容。(2)个性指标应按规范要求,根据子项目、保护修复单元或工程范围的具体生态问题类型及其严重程度、保护修复目标任务、实际采取的保护修复措施等,针对性地设计并测算。5.5落实主要任务依据工程实施方案,梳理分析工程范围、各保护修复单元、各子项目的主要生态问题和目标任务。评估内容主要围绕生态效益,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应包括生态胁迫因子消除程度、生态系统质量改善、主导生态系统服务提升、景观格局改善、生态系统服务提升。在子项目尺度还需关注工程措施技术与子项目生态问题的对应关系;保护修复单元尺度还需评估子项目关联性。6、主要评估内容6.1子项目的成效评估(1)对所有工程类子项目内业资料、监测资料等验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建档。将工程建设情况和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内容进行比对,分析子项目材料是否完整闭环。(2)调查该区域的主要生态问题、保护修复目标和任务,分析生态问题的产生原因,子项目拟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工程量,核实实际实施的工程措施、技术措施和完成的工程量等。(3)全面调查分析各子项目已有监测布点情况,针对工程目标分析其布点的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评价,并指导各子项目及时补充完善必要的监测布点和数据采集,督促各子项目及时完善该尺度的监测指标体系构建。(4)对子项目实施区域及影响范围进行国土空间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子项目级的场地生态状况关键指标基底值、目标值、监测值等数据,总结生态问题及原因,已实施的工程和技术应对措施,制作形成调查表。(5)根据不同子项目绩效目标和工程实际情况,构建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说明指标选取的理由,各指标的赋分规则、评估计算方法,以及所采用的的相关数据、参数的来源。(6)参照规范要求,根据已收集的资料和建立的评估方法,评估工程目标达成情况,重点进行子项目的生态效益分析:分析工程措施技术与生态问题的对应关系,评估各项措施技术可能存在的生态风险及对周边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对比实施前后的生态状况及相关监测数据,评估场地(子项目)内生态胁迫因子的消除或减缓情况,生态状况是否得到改善和提高等,分析子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生态风险。(7)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子项目实施成效评估报告》56个。6.2生态保护修复单元成效评估对于工程整体来说,首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评估,综合评估工程实施前后单元内自然生态改善、国土空间优化、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碳汇变化等情况,重点评估工程实施后的生态效益。(1)说明保护修复单元基本情况:空间位置、涉及范围、自然地理概况、需要解决的生态问题,保护修复目标及上级部门批复的绩效目标,单元内子项目数量;涉及子项目变更调整的,说明调整/变更所涉及的内容、理由及主管部门批复情况。说明工程实施前后单元土地利用变化,包括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耕地质量和坡度等变化情况。(2)根据收集的已有监测点位数据及资料,跟踪保护修复单元监测情况,评价监测点布设合理性,监测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监测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通过评价结果补充设置必要的监测点,形成合理科学的监测体系。(3)比对工程绩效目标和保护修复单元实际情况,构建保护修复单元评估指标体系,选择适合的评估计算方法。说明指标选取的理由,各指标赋分规则、计算方法,以及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参数的来源。(4)评估保护修复单元内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的要求,说明各保护修复单元拟解决的生态问题和应达到的保护修复目标;评价单元内子项目布局的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实施时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单元内以安全为目的的防洪调蓄、灾害防治、污染治理等基础先导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状况;评估单元内生态保护修复模式和修复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5)进行保护修复单元生态保护修复效果评价。重点评价保护修复单元内生态胁迫因子消除程度、生态系统质量改善、主导生态系统服务提升等方面内容。分析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及其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评估单元内生态格局优化情况、生态网络畅通情况,说明相邻单元之间的生态廊道连通情况;分析生态系统、物种、群落的分布、组成、比例等,评估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改善情况,预测生物多样性变化情况,重点评估植被覆盖度、生物群落结构、地形地貌与景观的协调性等;分析水源涵养、洪水调蓄、土壤保持、固碳等方面的生态服务功能提升情况。(6)评估后期管护和监测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复核单元内子项目后期管护协议签订情况、管护措施和管护资金落实情况;评估工程实施适应性管理措施的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涉及单元子项目变更或调整的,分析程序合规性、措施合理性,复核生态保护修复单元的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建立了长期的监测制度,设置了科学的监测点和监测指标,并有相应的工作保障。(7)根据分析评估成果,编制《保护修复单元成效评估报告》6份。7.3九龙江山水工程整体成效评估(1)总体情况说明:工程涉及流域(区域/自然地理单元)、自然地理概况,需要解决的生态问题,工程范围、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和子项目数量,规模、资金投入,生态保护修复总体目标及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2)收集已有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及资料,并分析全流域总体监测评价结果。开展全流域尺度监测指标构建,除了已有的监测指标外,在河口区灵活选择如新型污染物等其他指标进行监测评价。(3)构建工程范围评估指标体系,选择适合的评估计算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各级指标权重,建立适合的评分细则。说明指标选取的理由,各指标赋分规则、计算方法,以及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参数的来源。(4)在工程范围尺度,进行全局性、系统性分类评价。从整体性、系统性角度出发对重点生态区域(森林、湿地、水源地、保护区等)进行分析评价。对五大类工程(重点为矿山类、水环境类等)实施成效进行评价。(5)工程范围尺度主要评价景观格局改善、生态系统服务提升、跟踪监测情况、适应性管理情况等生态效益相关内容。(6)综合评定生态保护修复效果。包括①综合评定项目布局的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以安全为目的的防洪调蓄、灾害防治、污染治理等基础先导工程运行状况安全性、有效性;②综合评定生态保护修复模式选取和措施技术的科学性,体现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有效解决了区域或流域的生态问题,消除或减缓生态胁迫因子;③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变化情况,综合评定区域或流域生态格局优化情况,说明生态网络构建与生态廊道连通情况;④综合评定工程实施对区域或流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改善情况、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条件允许可核算修复后生态系统的碳汇增量;⑤综合分析工程实施对区域或流域生态系统质量的改善情况和生态产品供应能力增强情况;⑥综合评定修复后生态系统的长期稳定性和效果的可持续,以及工程实施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或存在的潜在生态风险。(7)参照验收规范,通过对子项目、修复单元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结果,根据实施方案和有关部门下达的绩效指标,综合评定数量、质量、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调查分析服务对象对工程实施的满意度。总结工程范围内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分析。(8)适应性管理和管护监测。包括①综合评定后期管护协议签订情况、管护措施和管护资金落实情况,保障和维护工程项目建设质量,长期正常运行;②综合评定实施方案提出的监测点和监测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有效性、数据真实可靠性、监测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制度完善等;③综合评定工程实施中适应性管理措施的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涉及工程变更或调整的,综合评定变更或调整的程序合规性、内容科学性、措施合理性,以及对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的影响;根据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评估结果和整体验收情况,提出拟采取的适应性管理措施和建议。(9)编制《福建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成效评估报告》及相关专题图册等。8、形成工程期末评估结果和报告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对象、目标、内容和方法,构建评估指标体系,汇总生态基底状况调查、项目实施区域生态调查监测等数据结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分析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编写形成评估报告、附图、附表及附件。(二)重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和评价生物多样性调查是客观了解生物多样性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科学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本板块主要为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效评估提供专题支撑。1、调查要求根据山水工程实施区域的影响范围,主要对九龙江流域内重要或典型生物资源分布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数据资料的收集和补充调查,编制工作和技术报告、物种编目报告、调查数据表、物种电子标本、调查轨迹、物种分布规律相关专题地图;厘清入侵种、珍稀濒危物种现状,评价重要动植物资源价值,提出生态建设适宜种。通过对重要生态系统的调查分析,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保护和修复措施,并进行保护补偿机制研究。调查过程中考虑保护优先原则,尽可能不损伤野生动植物,严禁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进行损伤性采样。2、调查区域围绕九龙江流域山水工程成效评估的需要,对整个九龙江流域生物多样性数据进行资料搜集。主要结合五大类工程实施的影响范围和实施效果,选择保护修复单元中对生物多样性具有显著影响的典型项目,在其所在区域选择重要或典型生态系统按照相关方法布设样线或样方进行生物多样性实地补充调查。3、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项目相关调查区域内重点生态系统、大型高等植物、大型哺乳类动物、鸟类、两栖爬行类、以洄游类为主的鱼类、主要入侵昆虫物种和大型真菌。珍稀濒危种、生态指示种、关键种、伞护种、旗舰种、敏感种,以及关键、重要生态系统与受威胁状况为主要调查对象。其中以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中国及地方特有野生动植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野生植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危(CR)和濒危(EN)野生动植物物种以及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物种作为重要调查对象。4、调查内容4.1、数据收集通过调研、访谈形式对已进行的动植物生物多样性调查、种质资源调查、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自然保护地等数据资料进行搜集,包括高等植物、动物、水生生物、大型真菌和主要入侵昆虫物种等类型。其中主要入侵昆虫物种仅进行数据资料收集工作。调查参考《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要求》和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相关规范。4.2生态系统与植被类型多样性调查基于土地调查成果和森林资源调查等数据进行遥感解译修正,经野外核查后对重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进行整体综合性评估,并编制调查评估报告。参考《县域植被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森林植被状况监测技术规范》(GBT_30363-2013)和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相关规范。4.3高等植物物种多样性调查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基于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等数据对九龙江流域重要区域进行补充调查。重点调查九龙江流域内以木本科为主的大型维束管植物,包括植被类型、植物地理区系、种类组成、分布位置、种群数量、群落优势种等方面。在调查过程中进行电子标本的采集并鉴定,完成高等植物生物多样性调查方案、评估报告、物种编目等。对于区域内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标本。调查和评估方法主要参考《全国植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维管植物》和《全国淡水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范(试行)第三部分:大型水生植物物种资源资源调查》。4.4陆生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调查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基于已有的陆生脊椎动物数据资料对重要区域进行补充调查,主要从鸟类、大型兽类、两栖爬行类脊椎动物的动物地理区系、种类组成、分布位置、生境状况、重要物种的生态习性、受威胁因素等方面进行。在调查过程中进行物种名录编制、调查方案、评估报告等的编写。调查方法参考《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动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相关规定和生物多样性相关观测技术导则。4.5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调查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基于已有的水生生物物种数据资料对重要区域进行补充调查。主要对鱼类、底栖动物的物种组成、分布、生境、威胁因子和保护状况,地理区系、种类组成、生境状况、生态位、重要物种的生态习性等指标进行调查并进行标本采集和鉴定,编制名录编目、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报告。调查方法参考《全国淡水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内陆鱼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和《内陆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等相关导则。4.6大型真菌物种多样性调查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基于已有的物种多样性数据资料对部分重要区域进行实地补充调查。包括物种多样性编目、空间分布格局、资源丰富度、价值、保护与利用现状、受威胁因素等,针对珍稀濒危、重点保护物种开展重点调查。调查过程中进行电子标本的采集鉴定,并编制名录和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报告等。调查评估方法参考《全国微生物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县域大型真菌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大型真菌》(HJ710.11-2014)等。5、成果产出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对九龙江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总报告、物种多样性专题报告、主要外来生物入侵与防控评估报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分布专题图册及资源档案和九龙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评价及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等。6、验收及评价考核验收包括外业检查和资料审核。(三)九龙江流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评估及双碳路径研究针对国家提出的“2030年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愿景,结合上位规划,明确区域在碳领域的宏观目标和规划思路,建立碳排放和碳汇分析框架及核算方法,进行流域生态系统碳汇现状与能力的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全面研判区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方面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厘清区域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在体制机制、能力建设、产业转型等方面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1、碳汇现状和潜力分析根据研究需要,选择适合的碳汇调查与评估方法,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数据调查和碳储量评估;评估流域陆地生态系统碳储量变化、整体特征、空间分布、增长潜力,以及变化趋势特征。估算森林碳储量价值。从森林资源保育、质量提升、碳汇林建设、优化和调整林业政策,推动解决森林分布不均、碳汇潜力未能充分释放等问题。根据研究需要,选择适合的碳汇调查与评估方法,开展九龙江口海洋碳汇数据调查和碳储量评估;评估九龙江口海洋碳汇总量特征、变化趋势、分布格局和增长潜力,评估经济价值。从提高红树林、河口湿地质量,改善产业结构等方面出发,推动九龙江口海洋碳汇能力提升。从流域整体性出发,分析九龙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结合现状及历史数据,分析碳汇总体格局,评估碳汇能力及未来碳汇潜力。结合流域实际,评估未来碳汇潜力,厘清生态系统碳汇面临的趋势与挑战。2、山水工程实施对流域碳汇能力的影响分析评估修复单元子项目实施后的固碳、增汇效果和能力。在子项目的评估中,应侧重森林质量提升、农地质量改善、湿地保护、红树林保护等类型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阐述项目实施对区域及修复单元碳汇的影响,并分析子项目未来固碳增汇潜力。根据子项目的实施成效,综合评估九龙江山水工程对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分析预测未来潜力,总结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经验与做法。从减碳增汇方面,对山水工程后期管护提出相关建议,制定相关管理机制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山水工程减碳增汇能力。对流域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的评估中,应评估工程规划和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管理维护阶段是否将促进生态系统稳定、碳汇能力提高作为重要目标并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工程实施的效果是否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了生态系统固碳、减排、增汇能力。3、双碳路径研究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分析,核算区域内各县(区、市)的经济规模与增速、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总量与结构、人口规模、城市化率等指标现状情况。并对九龙江流域总体经济情况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结合数据可获取性及流域边界,确定碳核算边界。通过调研活动,获得能源活动等方面的活动水平数据,确定碳排放估算方法,对碳排放开展核算,进行二氧化碳历史趋势分析。计算碳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评估区域碳排放总体格局,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能耗水平等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提出实现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开展流域碳排放预测并开展情景分析。分析不同路径下九龙江碳达峰和碳中和时间节点、指标总量和排放特征,以及不同路径实现碳中和的优势和特色,最终优选确定其碳中和路径,确定碳达峰及中和目标。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保障机制建议。结合福建省“双碳”相关要求及实际,重点对区域碳收支重点领域提出建设性建议。在协调机制、战略规划、制度与政策机制设计、项目储备、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绿色金融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胜利东路25号2、交付时间:2022-2024年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提交项目成果文本及相关图件,通过评审并按评审会意见完成最终稿。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20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20%。215供应商提交生物多样性调查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5%。315供应商提交碳汇能力评估和双碳研究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5%。415供应商提交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成果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5%。510供应商提交15个子项目成效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0%。610供应商提交15个子项目成效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0%。710供应商提交20个子项目成效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0%。85供应商完成总体成效评估经评审通过后,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5%。备注:除预付款外,以上支付批次不分先后,以优先完成的工作项进行对应支付。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甲方:漳州市收费票据中心乙方: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00]DXGC[GK]2022001的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实施成效评价与“双碳”路径研究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2、合同标的(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漳州市收费票据中心乙方:住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0596-2066122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0596-2066122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件。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2.成员方:2.1(成员1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三、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甲方(总包方):(即本项目的投标人)乙方(分包方):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分包标的(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三、其他条款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三、投标保证金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金额):。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投标总价(大写金额):。※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资料来源:http://zfcg.czt.fujian.gov.cn/3500/notice/d2bad35854053876b45269f56e50dee2/0214a0298b854640973534d1cfd0e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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