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成都市经信局印发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征求意见稿)VIP专享

附件1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川府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形成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为主的汽车产业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显示度和竞争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制造强市”战略部署,以创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为抓手,按照“加快布局、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聚焦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领域,鼓励新技术新车型研发,加快新场景新设施建设,全面扩大氢车示范应用,带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抢占国内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新赛道。二、主要目标到2026年,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及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实现车辆规模化推广应用,带动成本持续下探,加氢站布局适度超前,建成覆盖全市域、辐射都市圈的氢能保障网络,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综合实力和示范推广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产业全面发展。到2026年,力争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培育不少于5家在产业链核心零部件领域排名全国前五的头部企业,带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氢燃料电池成本降幅30%以上,氢气终端价不高于30元/公斤)。打造产业链条完整、技术水平先进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核心零部件和整车研发制造基地。——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保持领先。扩大示范应用场景、创新商业模式,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累计推广应用不少于2000辆,重点打造“一廊五路”等绿氢线路成都段,建成全国领先的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重点区域。——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加氢设施基本成网。完善制氢、加氢站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体系,在重点发展区域和近郊区(市)县布局建设加氢站,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加气站扩(改)建加氢站。力争建成各类加氢站20座(含制氢加氢一体站5座),形成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规模相匹配的加氢站基础设施网络。三、支持政策和措施(一)提升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能力1.鼓励新车型产销联动。引导我市整车企业抢抓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细分市场,导入高性能整车平台,推出若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车型,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比例,提升产能利用率,扩大产销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投促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二)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2.支持整车购置应用。重点在公共领域(公路及旅游客运、城市冷链物流、城际重卡、渣土运输、环卫、混凝土运输、城市公交、邮政快递、机场专线、园区转运、铁路港口物流、矿山运输及公路、铁路、水电站建设运输,下同)优先购置使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参照国家或省级有关奖补政策,按照1:1比例,以“揭榜挂帅”项目方式对参与示范项目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给予示范奖励;对采用70Mpa车载氢气瓶或液态储氢装置,并参与示范项目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整车企业给予技术提升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省机场集团、市公交集团等国有企业〕3.强化公共领域引领带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共领域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新增及更新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不得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2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国资委、市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省机场集团、市公交集团等国有企业〕4.支持示范项目运营。对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项目的运营单位,综合考虑车辆行驶里程等情况,示范期内每年给予1.2万元/辆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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