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需求
(1)指定区属国有企业和第三方签署开发协议,搭建项目实施平台,认真谋划项目前期
工作,组织考察、调研,起草开展碳汇项目的实施方案;对我区开展林业、农田碳汇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联系评审认证机构和审定核证主管部门了解相关程序;
(2)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碳汇项目开发、项目设计文件及监测报告(PDD)编写、申报、
协助审定和核证机构(DOE)审核、项目后期监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s)签发
过户、碳排放诊断等服务;
(3)采取林业、农田先行,逐步拓展的思路。条件成熟时,拓展风能、太阳能光伏、生
物质能源、还湿等碳汇业务,同时亦可逐步向区外拓展市场;
(4)摸清家底,为我区实施碳汇林业、碳汇农田项目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摸清全区碳汇
林业、碳汇农田资源总量,计量、监测森林、农田碳汇动态变化;
(5)第三方机构先行垫付前期及后期监测等所有开发费用,承担项目开发风险。由双方
约定,从交易获利中支付开发费用及相关奖励;
(6)项目需求具体详见开发合同(本磋商文件附件内容);
说明:若本次招标采购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
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或两次招标仅一家供应商响应
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确定响应供应商为中标供
应商;
五、获取文件的方式
请你单位于12 月08 日至 12 月15 日,每日上午 9 : 00 ~ 11:00 , 下 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