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
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
员会的意见);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
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
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背景
的理解程度。投标人提供分析方案,不提供
不得分:
1.列出本项目背景特点;
2.项目背景对本项目的影响因素;
3.影响因素的应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