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
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
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
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以及同时提供总、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具有深圳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资格;(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
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
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
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