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综合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WZB1-2024017项目名称: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综合服务预算金额:730.0万元最高限价:730.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730730其他服务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综合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自合同签订日起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以后两个小时以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C.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A.提供2023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C.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4日到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1室。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合格供应商。售价:1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4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楼304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