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山东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
西
(货 物)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
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2 年 4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32
第五章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潜过聊市公源交易中
(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
shandong.gov.cn)获标文件,并于 2022 04 月 29 日 9 点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招标人: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阳谷县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150 6956 3111
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湖南路西安交大科技园九号楼3楼B2
联系人:孟庆侠
联系电话:0635-7028216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21000202202000037/YGZC-20220030
系统内编号:YGZFCG-2022-038
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富强村、斜店
村、庄海村集中
式光伏发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28252.78元
赵王楼村、马庄
村、西老村集中
式光伏发电
2969351.68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 04月 09 日 09 时 00 2022 年 04 月 15 17 00 (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变更或终止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货物)招标文件采购人: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4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32第五章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2第一章招标公告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招标人: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地址:阳谷县联系人:杨主任联系方式:15069563111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湖南路西安交大科技园九号楼3楼B2联系人:孟庆侠联系电话:0635-7028216二、采购项目名称: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21000202202000037/YGZC-20220030系统内编号:YGZFCG-2022-038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段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一富强村、斜店村、庄海村集中式光伏发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028252.78元二赵王楼村、马庄村、西老村集中式光伏发电2969351.68元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04月0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获取招标文件(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电子评标项目采购文件格式为.lczf)/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注: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②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获取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务必于项目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其后果自负。4、售价:0元/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120.224.28.53: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4、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42、电子评标事宜2.1投标人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下载投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原件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供应商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2.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其中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2.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2.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3、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西安交大科技园9号楼3层B2;联系电话:0635-7028216。4、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0635-8902702,咨询服务热线4009980000。如投标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重要说明:1、本项目请投标企业使用供应商库进行报名。2、文件链接: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企业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5七、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湖南路西安交大科技园九号楼3楼B2联系电话:0635-7028216发布人: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检验、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2.1.1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地址:阳谷县联系人:杨主任联系方式:1506956311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西安交大科技园9号楼3层B2联系人:孟庆侠联系方式:0635-70282163项目名称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包。5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6预算价本项目预算为标段一:3028252.78元;标段二2969351.68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77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基本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或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4)2021年至今任意时间段(至少6个月连续)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5)2021年至今任意时间段(至少6个月连续)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投标。重要说明:【1、以上证件提供不全者按废标处理。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其中第1-5项按要求上传至诚信库,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投标人电子标书中在诚信库直接获取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为准。要求供应商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上传至诚信库并做到电子标书中,否则不予认可;3、第6-8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涉及的所有扫描件均为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电子投标文件中无相应模块的,将有关材料统一上传至“投标其他材料”。】。9踏勘现场自行勘查810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日前。1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内;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拨打电话(0635-7028216)通知代理公司。13答疑的回复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企业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另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1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一年,其中光伏板为20年,逆变器为10年,具体要求合同中约定916投标报价范围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中应包含货物本身价款、运输费(供应到指定地点)、装卸、安装调试费、配件和备品费用、验收费用、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1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1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2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4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本项目不适用。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7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是28中标人确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或由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30%,完工验收合格并网发电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0%,一剩余10%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1030履约保证金无31供货地点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5供货期限3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33电子评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另: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获取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3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2、开标前登录网上聊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投标人开标前未在聊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35投标文件解密说明1、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完成签到工作(开标前一小时可以签到),开标后签到的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2、开标时间到达,各投标人在解密时间(从投标人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投标人限30分钟)内插入CA锁,进行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其报价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3、全部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处于解密状态后,插入代理公司CA锁进行解密并通过电子系统依次公开唱价。注: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投标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投标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11放弃投标的,请现场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投标文件。(授权人必须出具申请)36备注1、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最后资格后审为准。2、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格式为.lccf,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其他37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8%(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小企业报价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8%的价格扣除优惠。<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8%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节能产品清单执行财库〔2019〕19号文,本项目硬件设备购置清单中大屏会议平板涉及此项内容)<5>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注:①同一合同包内13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②同一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折减;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谈判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6>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的扫描件。36招标代理服务费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由中标人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7相同品牌注意事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单价最低排序的方式确定单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38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14(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采购)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39其他一、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二、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40暗标评审要求1.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片、表格均为黑色。2.技术标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企业的名称、企业徽标或符号,不准做可能被评委辨别是哪个投标单位的任何标记。3.排版要求:正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出现页眉和页脚,不允许设置页码,不准添加背景色。4.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的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插入的扫描图片除外),采用A4纸大小上传;其余字体统一为四号宋体字,不得加粗或加色。5.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6.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152.1.2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企业。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2.2.1.6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随机备品配件、随机工具、技术资料等。2.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必须承担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协助、质保、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2.1.3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3.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1.3.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合格的投标人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7、技术标不得设置目录,正文中的序号及层级排列应当合理,连续。正文应使用括号内格式的标题(11.11.1.1),不允许出现其他形式的标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8、内容编排顺序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一致。16同时投标;2.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4.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1.4.6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产品。2.1.4.7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1.4.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2.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踏勘现场2.1.7.1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投标人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投标答疑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拨打电话(0635-7028216)通知代理公司。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将不标明来源的疑问在系统内统一答复,请注意随时关注报名系统。17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2.1.9其他条款2.1.9.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2.1.9.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招标文件2.2.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招标公告;2.2.1.2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6)评标、中标以及废标;2.2.1.3评标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2.2.1.5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6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在系统内及时提出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182.2.2.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并视为通知到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人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2.2.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2.4.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和格式、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2.4.2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19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2.2.5样品检测、测试以及费用(本项目不适用)2.2.5.1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中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2.5.2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2.3.1投标报价2.3.1.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中应包含货物本身价款、运输费(供应到指定地点)、装卸、安装调试费、配件和备品费用、验收费用、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3.1.2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2.3.1.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投标无效。2.3.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投标无效。2.3.1.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投标无效。2.3.1.7未经招标文件允许,以进口产品报价的,其投标无效。2.3.2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3.3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投标文件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20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投标文件签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以上处均使用CA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3.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投标无效。2.3.6.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组成:2.3.6.2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文件(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资格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5)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如果有)(6)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备表(7)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8)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9)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如有)(10)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2.3.6.4技术文件2.3.6.4.121(1)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①技术方案;②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③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④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2)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3)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2.3.6.4.2技术文件组成(1)货物技术参数及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偏离表;(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①技术方案;②项目实施方案;③质保期、培训及服务承诺;④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2.3.6.5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2.4.6.6样品(不适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位置,投22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样品送达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送达的样品,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否则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经投标人确认后可对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2.3.7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本项目不适用)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见前附表。2.3.7.2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2.4.1.1证明材料清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2.4.2相关规定2.4.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投标无效。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2.5.1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5.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2.5.1.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2.5.1.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前附表。2.5.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适用)2.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23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相关责任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5.4开标时间:见前附表。2.5.5开标地点:见前附表。2.6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2.6.1开标2.6.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投标人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6.1.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检查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6.2开标形式2.6.2.1电子唱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报价时间一致。投标企业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投标文件将不可自行撤回、更改。若投标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或撤回文件的,请联系现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递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应用网络电子开标的,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招标代理机构辅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CA锁、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均不导入电子U盘,其投标将被拒绝。2.6.2.2评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6.3评标委员会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4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6.3.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2.6.4评标程序(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3)资格性审查;(4)符合性审查;(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6)澄清有关问题;(7)比较与评价;(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9)编写评标报告。2.6.5评标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2.6.5.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5.3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6澄清2.6.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25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2.6.7定标2.6.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由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6.7.2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2.6.7.3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6.8中标公示以及中标通知书2.6.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示,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2.6.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9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2.6.9.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联系部门: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35-7028216通讯地址:聊城市西安交大科技园9号楼3层B22.6.9.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重复质疑或多次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6.9.3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6.10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标记的;(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高于招标控制价、有多个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技术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9)未经许可,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报价的;(10)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11)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12)未提供设备的品牌、详细技术要求的;(13)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期、投标有限期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27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技术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条款或指标;(19)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0)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或,将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2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3)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24)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协商确定);(25)未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的;(26)未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2.6.11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2.6.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6.12.1评标活动终止28(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6.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3违法违规情形2.6.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不适用)2.6.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1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9(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14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303.1相关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似,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3.2评审过程3.2.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3.2.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2.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样品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3.2.3.3评分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3.2.4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2.5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1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投标报价6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主要材料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投标单位所采用的主要材料的生产工艺、用料品质、耐用性、选型的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1、根据主材的生产工艺、用料品质进行评价0-3分2、根据主材的耐用性、选型的合理性进行评价0-3分技术安装方案21分1.根据安装方案与技术措施考虑全面性、可行性,得0-3分;2.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的完善性、科学性,得0-3分;3.根据拟配备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等情况专业性、针对性,得0-3分;4.根据本项目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得0-3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完整、可行的质量技术组织措施,得0-3分;6.根据本项目安装措施保证情况,切实可行、完整可靠,且有应急救援措施,得0-3分;7.根据本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人员分工配备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得0-3分;售后服务4分1、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编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售后服务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计划合理、可行性强、服务响应时间迅速者得0-2分。3、维护期外的后续维护方案、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得0-2分。故障排除服务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故障服务措施,故障的响应时间、处理、定期巡检等方案承诺综合评价:0-3分。32业绩2分投标人2019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同时提供有效的①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每份合同关联的规范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③市级及以上官方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缺一不可,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对合同的有效性负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业绩需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业绩】模块中链接获取。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与【企业业绩】模块中获取的不一致的,不予得分。企业综合实力4分1、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1分。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认证范围含光伏组件相关内容)3、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企业得1分。4、投标人为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1分。注: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各类证书】模块。注:1、在计分过程中小数点均保留两位小数,以后四舍五入。评标办法中涉及业绩打分的,其中在电子标书中,业绩需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业绩】模块中获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人员证件信息需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或“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模块中获取。其他证件需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各类证书】、【企业获奖】【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获取。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获取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所有承诺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器材的配备情况,如有违反,采购人将书面警告并给予一定金额罚款,拒不改正者,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2、政策加分及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4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4.1签订合同4.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4.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4.3质量与验收4.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4.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4.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4.4合同主要条款35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中标投标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5、本合同附件二、设备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整(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四、付款方式:五、交货1、风险负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设备通过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中标人承担,因质量问题采购人拒收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2、供货期:3、交货地点:六、质量设备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七、包装设备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设备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九、知识产权36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验收1、中标人供货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项目的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中标人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5日内负责处理。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设备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项目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投标人承担。十一、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中标人应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三、违约条款1、中标人延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设备总额0.05%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如一方违约,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四、不可抗力条款37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相关监督单位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相关监督单位审核后确定。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合同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贰份,中标人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备案机构壹份。采购人中标人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鉴证方(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机关:年月日注: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38第五章项目说明一、招标项目名称: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报价要求:1、投标人投报的产品性能指标只要达到或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都被视为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所报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投标文件必须列出所报产品的详细参数。如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作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将按无效处理。3、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三、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概况:阳谷县西湖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数要求见采购文件】2、采购预算:一标段302.825278万元;二标段296.935168万元。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中应包含货物本身价款、运输费(供应到指定地点)、装卸、安装调试费、配件和备品费用、验收费用、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4、中标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立项手续及并网手续5、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投标产品的型号及参数;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生产制造商官方的资料并附上产品彩页。(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总报价应包含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险、税金、运杂、安装所需的零部件、附材及质保服务等全部费用(即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根据《并网光伏电站启动验收技术规范》附带设计,并以此依据进行验收招标参数要求【参数供投标时参考,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39技术参数:另附6、售后服务:(1)①中标后必须提供货物齐全的技术资料(包括中文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②中标后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备品配件及相关费用的承担;③货物使用过程中的备品配件和易损件的供应;④售后服务保证与技术支持培训;⑤质保期限,技术支持服务;⑥企业中标后不按承诺履行售后服务每次罚款5000元。(2)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以下内容:①货物出现故障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响应时间和到达现场的时间;②列出详细的培训计划(有则列出);③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④提供的专用工具详细目录;40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封面(按系统内封面格式填写)41目录(按系统内格式填写)42开标一览表(以电子标系统内生成格式填写并签章)43近年类似业绩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完成日期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成交公告截图加盖公章)等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评标办法。附:项目扫描件序号名称查看44投标函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政府采购项目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1)电子投标文件: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2)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按量提供货物及服务。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4、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6、我方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4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我(法定代表人名称)系(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招标编号为:。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与(采购人名称)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委托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签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委托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面)47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银发【2019】4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我单位已无法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证件,特使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内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本承诺书作为法律效力的同等替代。我公司保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准确性,承诺相关信息变更后及时在贵单位诚信库进行更新,同意承担基本存款账户变更后仍虚假使用此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参与招投标项目评审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对因更新不及时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负责。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承诺公司(盖章):年月日48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9技术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参数的详细描述(投标人结合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第四部分评分标准编制)50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技工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附:序号证书名称查看51(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年度说明查看(三)投标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材料名称查看(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证书名称查看(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证书名称查看(六)企业各类证书证书名称查看52(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单位名称(盖公章)技术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总人数量设备、仪器情况序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1、本表由投标人填写,不填写本表投标无效;2、本表为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对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53(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致:(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投标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4信用记录承诺致:(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编号:)采购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55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组成表姓名(必填)身份证号(必填)性别学历职称职务从业年限资质证书获奖情况备注附: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5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即使投标人在技术文件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投标人在响应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如投标人在响应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2.商务响应中供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7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品牌产地单价合价123……合计备注:1.请将报价用小写数字填写;单价中包含服务项目交付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2.请认真填写此表,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明细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58投标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包括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等)59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证明(若不涉及监狱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以下相应表格和材料)附件: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号:序号货物(服务、工程)名称型号/规格(工程、服务类项目不需填写)制造商名称数量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监狱企业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单价小计单价小计单价小计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报价总计附注:1、填入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必须是该企业制造(货物)、承建(工程)、承接(服务)。2、填入的监狱企业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内容须是该企业制造生产且使用该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产品(或代理的其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3、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代理监60狱企业生产产品的,须提供所代理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4、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15、填写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代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产品的应当提供所代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6、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折扣或价格加分。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6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3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64附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65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66附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6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68下的为微型企业。69(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7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71附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72(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73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74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件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75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7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78投标人资格审查统计表投标人名称:序号名称内容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扫描件电子响应文件中是否从诚信库中获取:2基本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是否提供: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或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电子响应文件中是否从诚信库中获取:42021年至今任意时间段(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电子响应文件中是否从诚信库中获取:52021年至今任意时间段(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电子响应文件中是否从诚信库中获取:6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是否提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是否提供: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是否提供:是否审查合格核验人签字:备注:1、投标单位填好此表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材料模块中。2、此表格仅供参考内容与资格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为准。79投标人资信统计表投标人名称:项目评分标准得分总得分核验人签字:备注:1、投标单位填好此表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材料模块中。2、此表格仅供参考内容与资格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为准。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费率中标金额(单位:元人民币)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1.1%=2.2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2.2万元=3.7万元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1.6万元=3.1万元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合计收费=1+2.8+2.75=6.55万元81附: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下载操作手册资料来源: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ztbinfo/ZtbDyDetail_zfcg.aspx?type=1&infoid=cc87f89e-b50c-4368-be09-1702da737158&categoryNum=0790020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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