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VIP专享VIP免费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 年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
项目概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 年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
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05 月 13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020
项目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 年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38,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
采购包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
采购包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
采购包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
采购包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
采购包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无
采购包 2:无
采购包 3:无
采购包 4:无
采购包 5: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 6:
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1:无
采购包 2:无
采购包 3:无
采购包 4:无
采购包 5:无
采购包 6: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概况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020项目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938,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无采购包4:无采购包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6: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无采购包4:无采购包5:无采购包6: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4月22日至2022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05月1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本项目开标室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本项目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联系方式:028-80589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联系方式:028-870500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28-87050033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04月21日附件:需要文件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共6个包,拟确定各包服务供应商各一名:01包:对成都市、德阳市、内江市(发电企业)、广元市(发电企业)、广安市(发电企业)的48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02包:对乐山市、自贡市、南充市、甘孜州的48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03包:对泸州市、达州市、巴中市、资阳市、绵阳市(发电企业)的47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04包:对阿坝州、眉山市、宜宾市、遂宁市、攀枝花市(发电企业)的47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05包:对广元市(除发电企业)、广安市(除发电企业)、内江市(除发电企业)、德阳市(3家非发电企业)、南充市(1家非发电企业)的33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06包:对凉山州、攀枝花市(除发电企业)、雅安市、绵阳市(除发电企业)、泸州市(2家非发电企业)、眉山市(3家非发电企业)的50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二、商务要求(第1-6包)1、完成时间及地点1.1完成时间:发电行业企业(含自备电厂)碳排放数据核查(含环境信息平台填报)于2022年6月12日前完成,其他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采购人根据当前政策文件确定具体核查时间,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变动,完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1.2完成地点:纳入本次核查范围的各重点企业现场。2、付款方法和条件中标供应商完成对各自负责企业的核查,按时提交核查报告,并通过四川省碳交易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后,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完善的发票资料后60日内采购人通过转账方式向中标供应商付款。3、验收标准: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在核查过程的人员配置和核查报告的数据来源、真实性随时进行抽查。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开展核查,核查数据准确可靠,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规范、具有可比性,便于主管部门对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和对比分析,最终达到主管部门核查要求。(采购人逾期支付采购资金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验收时间:项目全部完成后30日内。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6、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按照以下指标对服务质量实施考核,如未达到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处以相应的处罚。(1)投标人响应时长超过采购人要求,每次扣除当年合同总金额5%,事件响应超时累计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检查。如数量或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每次扣除当年合同总金额5%。核查不满足合同要求3次及以上,从第3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10%。(3)以上所有违约条款,发生总次数超过5次的,除相关合同金额扣除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三、服务要求(第1-6包)1、中标供应商核查行为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对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保证核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开展项目核查期间提供3-5人的项目团队人员常驻四川省内开展核查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中标供应商切实提高核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核查人员,对相关企业开展核查,确保核查质量。4、能独立完成核查工作的专业核查人员配置要求: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4.2属于核查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提供人员的本公司在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4.3具有至少二年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包括:CCER项目审定与核查,或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碳排放核查(或复查),或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4.4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从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提供投标人廉政、保密、自律服务以及与被核查企业不存在影响核查结果准确性的业务往来关系的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核查要求:投标人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及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核实等方式开展企业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相关信息和数据等核查,出具核查结论,按照要求在环境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注:1.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或者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标注“★”条款为一般性条款,如不满足或有负偏离,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2、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要求。资料来源:https://zfcg.scsczt.cn/freecms/site/sichuan/ggxx/info/2022/8a69d31d80399f6f01804b296bc84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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