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编制说明一、背景说明和起草过程1.1背景说明低碳生态发展是一种以低耗能、低污染、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已成为国际先进城市和地区发展的重要内涵。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低碳发展已成为我国当前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上海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的主要内容。社区是本市低碳发展的重要内容,宜倡导居民践行和宣传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形成良好的绿色低碳社会风尚。上海市自2015年开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的要求,已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2017年,本市在凌云街道梅陇三村等11个第一批低碳社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启动了第二批低碳社区的试点工作。为助力“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沪环气〔2021〕182号,以下简称“182号文”),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拟示范试点完成一批高质量的低碳社区,并建立一套针对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示范和评价方法的规范,并提出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示范的重点指标要求和社区碳核算方法学,以定量评价示范试点取得的成效。本次拟在182号文的基础上申请团体标准,完善低碳社区建设相关评价标准体系,通过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示范试点,推动低碳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区域低碳氛围的营造,增强全民节约和环保意识,将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居民的自觉行动,引领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1.2起草过程本标准编制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标准立项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牵头,联合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科院等单位及公司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了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形成了初步方案。2023年11月2日,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立项评审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在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2716号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召开。经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条件,获批立项,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了公示。2)资料收集与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组广泛收集并分析研究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资料,主要参考了GB/T20647.1社区服务指南、GB/T41152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TGDLC001低碳宜居社区评价标准、DB11/T1371低碳社区评价技术导则、DB11/T1532社区低碳运行管理通则、DB44/T1577宜居社区建设评价等,并先后对国内外各类社区低碳推进进展和经验开展广泛调研和研究分析,结合《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沪环气〔2021〕182号),总结上海市已经完成创建验收的两批低碳社区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制专题研讨会,对《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制定思路和方案进行研讨交流,编制完成工作讨论稿。根据11月2日的专家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3)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2月X日,本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二、国内外相关建设和标准情况低碳社区建设源于欧洲发达国家,已有英国贝丁顿社区等可供借鉴与推广的低碳或近零碳排放社区案例。我国从2014年开始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并制定低碳社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但仅有广东省在2019年发布了低碳宜居社区的评价标准和碳排放核算方法。在双碳背景下,低碳和近零碳排放社区有了新的内涵和发展方向,新技术和新模式不断涌现,需在国家评价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吐故纳新,进行修订。另外,2019年广东省发布的社区碳排放核算方法仅纳入了居民和公共区域的燃气、电力和热力碳排放、交通工具的燃料碳排放,统计方法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准确性和低碳发展的引导性不足,并且未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社区碳汇等开展统计核算,应针对社区全领域的碳排放核算方法进行完善。三、主要内容说明3.1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