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库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 0.1 元/千瓦时给予补
助,连续补助 3年,每年发放一次。
2.大力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 年1月1日至
2026 年12 月31 日期间,在东阳备案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的
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储能系统容量
不低于 200 千瓦/400 千瓦时,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 50
元/千瓦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10 万
元。鼓励新建设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
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国企单位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
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只享受上级财政专项补助,市财政不
予另行补助。
3.优先保障电力供应。在需求侧响应、有序用电等特殊时期,
对于已安装系统容量在 200 千瓦/400 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侧
储能项目,且通过验收并网的制造业企业,在确保储能系统正
常运转、安全用电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其正常用电需求。
4.鼓励参与虚拟电厂负荷调节。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对分
布式储能设施开展平台聚合,鼓励用户侧储能接入金华虚拟电
厂,接受电网统筹调度和管理,参与电网调峰、调频,充分发
挥储能调节能力。2024 年1月1日至 2026 年12 月31 日期
间,在用电紧张时,对积极参与虚拟电厂负荷调控的制造业企
业,根据响应次数,按照储能设备装机功率给予 1.5 元/千瓦/
次调峰补贴,每年发放一次。(上级如有补助,就高不重复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