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杭州市废塑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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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
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
江省生态环境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
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
的通知》(浙环发〔202339 号)要求,为深入推进环境污
染防治,系统治理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动废塑料加工行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
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全市废塑料加工
业废气治理不到位、废水收集处置回用不充分、固废管
不规范问题,强化污染整治工作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
有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目标
2024 年底,全市废塑料加工企业厂区厂房全面实现
标准化建设,粉尘、恶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固废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危废密闭规范储存,主要污
物实现近零排放,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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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废塑料加工行业环保“领跑”
业 3 家以上,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工艺设备水平,引导集聚发展
高质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推动
有条件企业在分拣、破碎、清洗、干燥等工序开展机械化、
自动化工作。积极打造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标杆。不断
升设备性能和工艺合理布局,深化行业内企业软硬件改
提升。[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下同,不再
出)]
稳妥推进企业集约发展。鼓励规模企业集约合作,提
高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二次集聚,推行清洁生产
配套高效污染防治设施中心,打造废塑料加工规模规范
业。(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污染防治能力,提高管控水平
强化废气收集治理。加强物料储存、运输、工艺生产、
厂区地面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规范废塑料原料储存车间建设,做到防渗、防雨、防风
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分拣、破碎、挤出、注塑、
却造粒等产生粉尘、恶臭、VOCs 的工序采用密闭方式对废
气收集,无法密闭的要完善局部收集方式。推荐采用布
除尘、静电除尘等高效除尘设备,恶臭推荐采用低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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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光氧催化等工艺,VOCs 气体推荐活性炭吸附、燃烧等
工艺设备。厂区地面及周边道路每日冲洗,确保地面洁净、
无明显积泥浮尘。(市生态环境局)
督促全市废塑料加工企业完善雨
污分流设施,支持企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池,对车间、厂
设置污水收集设施。所有企业清洗、冷却等工序废水全
收集后经明管汇入污水处理站,设置隔栅过滤去除固体
质;废水输送管道做好密闭工作,禁止敞开。对含油废
做好油水分离,经过沉淀、生物处置后中水回用,支持
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池收集雨水,用于清洗工序。(市生态环
境局)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名录和贮存标准,全面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
污泥、包装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贮存场所定点堆放,
做好标识标牌,禁止露天存放或是随意丢弃;废油液、
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用包装桶(袋)密闭堆放,危废储存
按 GB18597 和 HJ1276-2022 相关要求设置防渗层、截流沟
收集池,设置标识标牌。(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合理布局生产区域,将分拣、破
碎等高噪音生产设备相对集中放置,并远离噪声敏感区
生产车间采用隔声墙或隔声屏,生产设备采用阻尼材料
其它减振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鼓励安装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对企业噪声实时监控(市
(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废塑料加工行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废气治理不到位、废水收集处置回用不充分、固废管理不规范问题,强化污染整治工作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有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整治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废塑料加工企业厂区厂房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粉尘、恶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固废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危废密闭规范储存,主要污染物实现近零排放,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1-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废塑料加工行业环保“领跑”企业3家以上,形成绿色发展格局。三、主要任务(一)提升工艺设备水平,引导集聚发展高质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推动有条件企业在分拣、破碎、清洗、干燥等工序开展机械化、自动化工作。积极打造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标杆。不断提升设备性能和工艺合理布局,深化行业内企业软硬件改造提升。[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下同,不再列出)]稳妥推进企业集约发展。鼓励规模企业集约合作,提高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二次集聚,推行清洁生产、配套高效污染防治设施中心,打造废塑料加工规模规范企业。(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污染防治能力,提高管控水平强化废气收集治理。加强物料储存、运输、工艺生产、厂区地面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规范废塑料原料储存车间建设,做到防渗、防雨、防风。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分拣、破碎、挤出、注塑、冷却造粒等产生粉尘、恶臭、VOCs的工序采用密闭方式对废气收集,无法密闭的要完善局部收集方式。推荐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等高效除尘设备,恶臭推荐采用低温等离-2-子、光氧催化等工艺,VOCs气体推荐活性炭吸附、燃烧等工艺设备。厂区地面及周边道路每日冲洗,确保地面洁净、无明显积泥浮尘。(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废水集中处置。督促全市废塑料加工企业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支持企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池,对车间、厂区设置污水收集设施。所有企业清洗、冷却等工序废水全部收集后经明管汇入污水处理站,设置隔栅过滤去除固体物质;废水输送管道做好密闭工作,禁止敞开。对含油废水做好油水分离,经过沉淀、生物处置后中水回用,支持企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池收集雨水,用于清洗工序。(市生态环境局)完善固体废物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和贮存标准,全面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污泥、包装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贮存场所定点堆放,做好标识标牌,禁止露天存放或是随意丢弃;废油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用包装桶(袋)密闭堆放,危废储存间按GB18597和HJ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防渗层、截流沟和收集池,设置标识标牌。(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生产区域,将分拣、破碎等高噪音生产设备相对集中放置,并远离噪声敏感区。生产车间采用隔声墙或隔声屏,生产设备采用阻尼材料或其它减振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排放。鼓励安装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对企业噪声实时监控。(市生-3-态环境局)(三)促进协同减污降碳,降低能源消耗支持有条件企业建设能耗监测系统。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采用科学的优选方式筛选原料,提高单一废塑料原料使用比例,制定并实施减少生产原料损耗措施。通过收集雨水、中水回用、生态补水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屋顶光伏发电、购买绿证等强化绿色能源利用,推动企业污染减排与节能降耗协同增效。(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防范环境风险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环保突出问题。鼓励企业设置环保部门,并配备具有专业水平的环保人员;定期对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将环保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建立并完善各项环保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扬尘管理制度、废气治理设备运维制度、污水处理站运维制度、危废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各项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废气处理设备运维记录、生产设备、处理设备开停启记录、污水处理站运维检修记录等。鼓励企业建立环保管家及专家团队,探索第三方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信息化平台,对生产车间、污染物收集处理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将重点企业纳入全市环保e企管,并强化红黄绿三色码动态管理、分级管控。聚焦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整治、节能降耗、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等方面对企业整治工作开展绩效评估,争-4-创环保“领跑”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工作安排(一)部署准备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1月)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废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五个方面的现状基础,评估打分,明确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辖区内涉及企业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相关人员、资金等保障。(二)整治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0月)相关区、县(市)逐条对照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实施方案,督促废塑料加工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并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处置违法占地、违法排污等行为。(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2月)相关区、县(市)对照方案整治验收要求,组织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整治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废塑料加工行业规范和绿色健康发展。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5-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组,相关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具体工作。相关区、县(市)按照总体部署,深入推动废塑料加工行业综合治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二)强化监督执法相关区、县(市)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违法占地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强化目标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按照废塑料加工行业工作方案及验收标准,以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切实落实为目标,分阶段明确各项措施落实时间,借助“督察在线”调度平台,定期对工作内容和整治情况进行调度,对未按时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相关区、县(市)负责本辖区企业整治调度。(四)强化信息公开各级环境主管部门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6-整治企业名单、问题清单、整治措施清单和综合整治考核结果等,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废塑料加工企业环境监督,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违法占地、违法排污的曝光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五)强化数字赋能开发在线云平台,健全废塑料加工行业“原辅料回收-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监管,禁止非法回收、加工等行为;借助“督察在线”平台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进行评估,绘制评估画像,动态更新整治成效,形成整治过程监督管理“一张图”。(六)健全帮扶机制建立“坐诊+巡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行业整治培训会,并通过持续开展环保专家进基层活动、开通专家网络咨询热线、环保管家全流程跟踪指导帮扶等方式,建立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技术服务模式,强化过程指导,及时跟踪问效。附件:1.废塑料加工企业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2.废塑料加工企业整治验收标准-7-附件1评估类别评估指标分值评估要点及说明指标参考依据指标赋分形式(一类指标)(二类标准)(分)(三级指标)现场检查人工赋分▲企业占地面《废塑料综合利用行工艺设备积及拆解产能1.0本项根据企业占地面积和处理能力赋分,共1.0分。若存在违业规范条件》现场检查人工赋分(5分)章建筑内从事生产行为,或批建不符,该项不得分。工艺与装备要1.5①厂区生产及贮存面积应满足生产能力要求,其中各条生产线《废塑料综合利用行求能力总和与产能适配,原料及产品贮存区域能满足一周生产所业规范条件》需,酌情赋0-0.5分;②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GB/T37821-2019于20000吨;塑料再生造粒类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HJ364-2022于3000吨,赋0.5分。本项根据企业分选、破碎、清洗、干燥、造粒工艺装备水平赋分,共1.5分。若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设备,该项不得分。①分选工序实现流水线进料,自带计量功能,采用静电分选、X射线荧光分选、近红外分选等目标塑料分选率≥90%的技术的,赋0.1分;②破碎工序中采用干法破碎设备的具备减震降噪功能,采用湿法破碎的废水收集完备的,赋0.1分;③清洗工序实现洗涤流程自动控制的,赋0.1分;实现水渣自动分离的,赋0.1分;④造粒工序采用高扭矩、高转速、高产能、低能耗和自动过滤装置的造粒生产设备,含卤素废塑料采用低温熔融造粒工艺的,赋0.1分;⑤破碎工序与造粒工序单独设置密闭车间,车间全部采用硬封闭的,赋0.5分;采用软帘隔离或部分未封闭,酌情赋0.2-0.4分;未设置密闭车间的不得分;⑥造粒工序采用上楼加料、密闭搅拌、计量可见的加料搅拌设-8-评估类别评估指标分值评估要点及说明指标参考依据指标赋分形式(一类指标)(二类标准)(分)(三级指标)《废塑料综合利用行加分项,现场检查▲生产自动化/备,酌情赋0-0.3分;业规范条件》人工赋分水平0.5⑦造粒工序的挤出环节采用水冷工艺,冷却废水循环使用,赋1.00.2分。《废塑料综合利用行现场检查人工赋分原料品质管理应用行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产品,提升产业规范条件》现场检查人工赋分1.0品附加值,每种技术加0.2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企业提供仓储及生产区相应佐证材料。GB/T37821-2019现场检查人工赋分域要求应用行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产品,提升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品附加值,每种技术加0.2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企业提供业规范条件》相应佐证材料。《废塑料综合利用行生产设备选取时需以自动化、一体化、节能高效为准则,鼓励业规范条件》企业使用自动化工艺设备并建立智能化生产线,提高资源利用GB18599-2020效率,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酌情赋0-0.5分。GB18597-2023本项根据造粒线区分情况和原料异味程度赋分,共1.0分。若存在回收和再生利用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的,该项不得分。①造粒线做到按塑料材质专线专用,赋0.5分;部分按同类废塑料实现造粒线区分的,赋0.2分;混收混用的不得分;②加工过程中不使用产生较大异味的原料的,赋0.5分;涉及回收工程塑料(ABS)、聚甲醛(POM)、聚氯乙烯(PVC)烯等异味较大的原料的,根据现场检查异味情况酌情赋0-0.3分。本项根据生产分区布置合理程度酌情赋分,共1.0分。厂区内存在露天堆放,该项不得分。①按功能划分厂区,动线合理、各功能区有明显界线或者标识,防渗防漏等措施到位的,赋0.6分;存在搭棚储存物料或现场分区不明晰、措施不到位的,根据现场情况酌情赋0-0.3分;②有明显异味的原料储存于密闭仓库且废气收集处理完善的,-9-评估类别评估指标分值评估要点及说明指标参考依据指标赋分形式(一类指标)(二类标准)(分)(三级指标)/赋0.2分;/污染防治小计5.0③生产车间涉水操作工序架空的,赋0.2分。现场检查人工赋分(5分)0.5GB8978-1996水污染排放要/CJ343-2010现场检查人工赋分求2.0DB33/887-2013本项根据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酌情赋分,共0.5分。★大气污染排①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措施,赋0.1分;《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放要求②造粒工序冷却水、废气处理装置间接冷却水实现循环使用,物污染防治(可行)赋0.1分;技术指南(系列)》③破碎清洗工序所在车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赋0.1分;④企业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赋0.1分;GB/T16758-2008⑤分选废水、破碎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应配备相应GB31572-2015的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设施运行稳定,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GB14554-2018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酌情赋0.1-0.2分;企业有废水未收集处GB37822-2019理或废水存在超标排放的不得分。本项根据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酌情赋分,共2.0分。①对废塑料干法破碎和配料工序进行全方位集尘、降尘、除尘。采用密闭式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等密封良好,无粉尘外逸的赋0.5分;存在粉尘未收集或外溢的酌情赋0.1-0.3分;未配备集尘和除尘设备的不得分;②对废塑料造粒及高温(超过60°C)干燥等产生废气的工序进行全面收集,使用全密闭负压收集体系收集废气的赋0.5分;采用排气罩收集的,符合排气罩设计规范,收集到位的酌情赋0.3分,现场检查发现点位废气未收集的每个点位扣0.05分,扣完为止;③合理选择规范吸附装置或升级高效VOCs治理设施,根据废气处理设施适配情况酌情赋0-0.3分;未完成VOCs低效设施改造的,不得分;④采用水喷淋工艺技术的,应按规范设计合理的喷淋水量,定-10-评估类别评估指标分值评估要点及说明指标参考依据指标赋分形式(一类指标)(二类标准)(分)(三级指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场检查人工赋分★固体废物污2.0期更换和排放喷淋水,保持喷淋水清洁度;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现场检查人工赋分染控制要求0.5理技术的,装填足够量的活性炭,采购活性炭碘值规格不应低于8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60%。原则上活性炭更换(试行)》噪声排放控制周期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根据现场检查情况HJ1259-2022要求酌情赋0-0.4分;GB18599-2020⑤主投料口、辅投料口、排气口、出料口及尾气应当收集并经GB18597-2023废气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存在超标排放GB15562.2-1995情况的本项不得分;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的本项赋0.3分。HJ1276-2022本项根据企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酌情赋分,共2.0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①通过浙江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办法》信息,规范填报赋0.3分,存在一处错漏扣0.05分,扣完为浙环发〔2023〕28止;②工业固废按照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合规合理设置标号识、标志、标签,规范贮存赋0.5分;存在一般工业固废和不同类别危废混存的本项不得分;存在标识错漏或堆存不整齐的GB12348-2008一处扣0.05分,扣完为止;③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工业固废,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存在露天焚烧废弃过滤网片、处置合同不齐或危废处置未运行电子联单的本项不得分;处置合同齐全、电子联单正常运行的赋1.0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未规范运行电子联单的赋0.6分;④执行危险废物数字化监管要求,落实“浙固码”使用和监控联网要求,鼓励使用线上交易系统签订处置合同。根据落实情况酌情赋0-0.2分。本项根据企业噪声防治情况酌情赋分,共0.5分。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工程措施,得0.2分,未采取明显降噪措施的不赋分;②厂界噪声符合规定要求,得0.3分。-11-评估类别评估指标分值评估要点及说明指标参考依据指标赋分形式(一类指标)(二类标准)(分)(三级指标)//节能降耗小计5.0/浙环发〔2023〕8号现场检查人工赋分(5分)2.0浙美丽办〔2022〕20企业资源化利本项根据企业资源化利用情况赋分,共2.0分。现场检查人工赋分环境管理用措施3.0①根据企业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情况赋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号(5分)达90%以上,得0.5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得现场检查人工赋分▲企业能耗控5.00.3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得0.1分;《废塑料综合利用行制1.0②对注塑等工序产生边角料进行回收再利用的,赋0.5分;业规范条件》③与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点及相关梯次利用企业建立共享机制小计的,赋0.5分;GB8978-1996环境监测④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的,光伏发电、大功率用电设施安装变频CJ343-2010器等情况每项赋0.1分,最高不超过0.5分。DB33/887-2013本项根据企业能耗控制情况赋分,共3.0分。GB31572-2015①主要生产设备、污染物处理设施安装独立计量水表、电表,GB14554-2018做好流量监控,完成定期台账登抄录记,得0.5分,每缺1处GB37822-2019扣0.1分;②废塑料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吨废塑料,得1.0分;③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5吨/吨废塑料,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0吨/吨废塑料,得1.0分;④中水回用率达到环评要求的,赋0.5分。/本项根据企业环境监测制度执行情况赋分,共1.0分。①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并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或由管理部门统一开展环境监测的,赋0.5分;②能够提供并保持原始监测记录(近三年)并公布监测结果的赋0.5分,监测记录明显不合理的不赋分。-12-评估类别评估指标分值评估要点及说明指标参考依据指标赋分形式(一类指标)(二类标准)(分)(三级指标)HJ164-2020人员及设备管本项根据企业人员及设备管理情况赋分,共1.0分。理①建立企业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污染防治制度,并实现上墙▲数字化管理的,赋0.1分;厂容厂貌★行业突出问②根据HJ348的要求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题能培训的,赋0.1分;③确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人员和环保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写入1.0岗位职责并落实到位的,赋0.1分;浙环发〔2018〕19现场检查人工赋分④规范记录经营情况(包括原料来源、数量,产品去向等),号根据执行情况酌情赋0-0.3分;⑤建立环保台账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运维制度,根据执行情况酌情赋0-0.4分(现场检查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水耗及维修记录、在线监测仪表的运维记录、原料进出台账、固废台账记录、污染物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活性炭更换记录等)。本项根据企业数字化管理情况赋分,共1.0分。①按要求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电力监控或在线监测,并正常运行的,赋0.5分;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检查人工赋分1.0②按要求应用活性炭“一件事”监管服务平台,得0.2分;〔2023〕237号③建设全厂信息化管理系统,如企业ERP系统,覆盖生产经营全流程的酌情赋0-0.3分。建立完备的材料、产品可追溯制度可追溯认证体系,加1.0《废塑料综合利用行加分项,现场检查/分。业规范条件》人工赋分落实“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要求,根现场检查人工赋分0.5据现场检查情况酌情赋0-0.5分。1.5整扣改0.5完分成,后全仍部存符在合揭要榜求挂的帅得工1作.5方分案:中行业突出问题的,每项案“揭,榜行挂业帅突”工出作问方题现场检查人工赋分-13-评估类别评估指标分值评估要点及说明指标参考依据指标赋分形式(一类指标)(二类标准)(分)(三级指标)/①无证照非法加工;/环境风险小计5.0②废气污染治理不到位;环发〔2015〕4号现场检查人工赋分(5分)应急预案1.0③固废管理不规范。浙应急基础〔2022〕现场检查人工赋分环境设施安全1.0/143号系统自动赋分隐患3.0本项根据企业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赋分,共1.0分。负面事项5.0①按要求制定规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得0.5小计分;②根据企业配备的应急设施及物资的情况酌情赋0-0.3分;③企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提供相关材料的酌情赋0-0.2分。本项根据企业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赋分,共1.0分。①按照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得0.5分;②定期开展环保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齐全、整改到位,得0.5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每处扣0.1分,扣完为止。①近一年内企业具有信访、举报、环保督察、七张清单等负面事项且情况属实的,每有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总得分注:标★为行业整治重点关注指标;标▲为推荐性指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及地区参照执行;其余为基本要求指标。若存在部分三级指标不涉及的,采用缺项计分,按照每个评估类别所涉及的考核内容项得分折算后赋分。-14-附件2项目基本内容验收基本要求整治完成后,面上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治理验收“一票否决”要求水平应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评排名前70%企业对应的得分线,单项得分不低于单项总分的60%,且无如下“一票否决”的情况出现。结合《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任何一项的,验收予以一票否决:1)企业无证照从事非法经营;2)企业存在批建不符、产能超标、排污许可、安全生产等手续不齐或者措施不到位情况。3)存在回收和再生利用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行为的。4)废水、废气排放或厂界噪声不达标的。5)存在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行为的。6)未建立企业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的。7)整改完成后,发生信访举报、环保督察、七张清单等负面事项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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