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节能作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积极稳妥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市能源运行特点,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
企事业单位表率作用,大力倡导全民行动,以科技和专业服务为依托,以法律
法规标准为保障,持续强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强石化、水泥、数
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节能管理,压实属地、行业管理部门、用能单位三方责任,
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突出效率优先,坚持循序渐进,加强统筹协调,强
化监测调度,促进本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持续保持全国省级
地区最优水平。
二、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率作用
(1)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采取更严格、更精细化的节能管理措
施,实现冬夏高效用能。带头落实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地方标准,减少能源
消耗。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建
筑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绿色低碳公共
机构、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2)持续带头加强办公建筑外观照明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外观照明强化节能导则(试行)》,合理降低景观照
明强度,压缩开启时间。
(3)各类公共机构按照《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范》要求,
加强节能管理。各单位针对不同用能区域需求、不同用能类别特点、不同用能
设备设施性质,制定并实施“一区域一方案、一类别一措施、一设备一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