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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集中办公点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1月29日 00: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集中办公点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
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40117-1024
项目名称: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集中办公点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624-00066975
预算金额(元): 7607780元(国库资金:760778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76077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集中办公点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6077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和上海市
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公共机构能源结构转型发展,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
五”规划》、《上海市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光伏开发应用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集
中办公点建筑现状,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系统充分利
用,实现建筑低碳化转型发展。(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由项目建设周期(120日历天)与节能效益
分享期(20年)组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
须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