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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碳背景下可再生
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徐采磋
(2021)JSBZ010]
一、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
二、项目名称: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东南大学
2、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 2 号
3、成交金额:596600 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1)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现状评估;(2)基于双碳背景
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3)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策略。具体详见
附件磋商文件。
3、服务要求:针对徐州市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情况和应用效果进行
评估,以现状评估结果为依据,研究徐州市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应用,研究国家、
江苏省、徐州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与规划,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
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合
格,论文成果以专家评审认定是否达到投稿相应级别期刊的水平为验收合格标
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国斌、许飞、陈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
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8949 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1 年 11 月 5 日
2、成交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徐州市镜泊西路 1 号
联系方式:0516-66998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 16 号楼
联系方式:0516-8574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晓明
联系方式:0516-85743599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双 碳 背 景 下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绿 色 城 市 发
展 中 的 应 用 研 究 服 务 项 目
磋 商 文 件
【标书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
采购人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一、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二、项目名称: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1、供应商名称:东南大学2、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3、成交金额:596600元(人民币)四、主要标的信息1、名称: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2、服务范围:(1)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现状评估;(2)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3)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策略。具体详见附件磋商文件。3、服务要求:针对徐州市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情况和应用效果进行评估,以现状评估结果为依据,研究徐州市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应用,研究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与规划,具体详见磋商文件。4、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合格,论文成果以专家评审认定是否达到投稿相应级别期刊的水平为验收合格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国斌、许飞、陈重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8949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5日2、成交时间:2021年11月17日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徐州市镜泊西路1号联系方式:0516-669980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联系方式:0516-857435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晓明联系方式:0516-85743599十、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8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磋商文件【标书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十一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供应商):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项目名称: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三、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5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11。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3:30--14:0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4: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4:00。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一部分基本要求1、首次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响应无效。63、供应商需向本公司提交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一式肆(4)份,正本壹(1)份,副本叁(3)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须密封,封袋上需注明“于2021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4:00之前不准启封”及“徐采磋(2021)JSBZ010”的字样,并在封袋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本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http://www.xzggzy.com.cn/dlrk/019001/ztlogin.html)中“政府采购供应商”。(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指南及管理制度(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superviseInfo.html)”中“1江苏CF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指南”或“2国信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7(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第二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其他文件,包括: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职称(含)以上资格);(3)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6、供应商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7、项目要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要求:8、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9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9、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10、“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10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1、“节能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节能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11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二十、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二十一、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三、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13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接收人:任晓明联系电话:0516-85743599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第八章附件二十四、附件:附后。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偏离表》5、《合同草案条款》6、《承诺书》7、《授权委托书》8、《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2、《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3、《成果论文发表等级承诺书》2021年10月25日141、评分细则序号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一、价格部分(20分)1价格2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20。供应商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供应商相应文件相关材料为准),且在《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中的注明“供应商承诺:本项目由供应商本企业提供服务”的,该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最后报价(100%-10%)。二、商务部分(35分)1供应商业绩10投标单位2016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承担过建筑节能评估、运行评估或能耗调研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与本合同标的相关业绩,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合同或任务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负责人评价10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副高级职称得1分;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最近三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3人员配备10项目组成人员的配置合理性和人员工作经验: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课题研究人员投入力量,在满足项目需求人员配备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中级职称(含)以上研究人员得2分,最高得4分,每增加一名副高级职称(含)以上研究人员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最近三个月项目组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4成果要求5供应商根据自身能力发表不同等级的成果论文,成果论文在普通期刊上发表的,得1分;成果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得3分;成果论文在SCI期刊上发表的得5分。本项以各供应商提交的承诺书为准。三、技术部分(45分)151项目基础调研10对“碳中和、碳达峰”背景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调研分析非常透彻的得10分-8分,调研分析比较透彻的得7分-5分,调研分析基本透彻的得4分-2分,无描述不得分。2项目技术方案10根据对项目的总体实施思路的理解,制定项目技术方案,综合打分。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目标任务等,项目技术方案透彻全面得10分-8分,项目技术方案一般得7分-5分,项目技术方案差得4分-2分,没有不得分。3项目研究重点及难点分析10分析项目重难点问题的研究方法和解决的方案。研究重点非常贴切、解决方案非常完整的得10分-8分,研究重点比较贴切、解决方案比较完整的得7分-5分,研究重点基本贴切、解决方案基本完整的得4分-2分,无描述不得分。4项目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10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本项项目进度计划、进度管理及完成时间的保证措施及项目成果全面准确性等完备且细致得10分-8分,较完备得7分-5分,不完备得4分-2分,无描述不得分。5项目后续服务5明确项目后续服务措施等内容,包括后续服务保障体系是否健全,与甲方日常配合是否能高效落实后续服务措施具体到位的得5分-4分,较为合理到位的得3分-2分,欠缺的得1分-0分。合计10016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二、本项目不接受超过60万元的投标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三、项目概况2020年9月,习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国家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我国未来发展的价值方向。我国建筑运行阶段能耗与碳排放已分别达到社会总量的21.7%与21.9%,建筑节能减排是我国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的关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远大目标的重要途径。我国正处于城市发展的高峰期,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比例还将进一步地扩大。另一方面,能源需求的急剧增加不仅造成了能源与资源的日益短缺,还带来了诸如气候变暖、环境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扎实推进能耗总量控制及可再生能源利用两个层面的工作,方能实现建成“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可再生能源作为新能源进行开发利用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制定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发展。在建筑中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均存在一定的可利用性,目前,国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包括三种技术手段:第一,浅层地热利用,即地源热泵系统,具体又包括土壤源热泵、水源热泵(包括地表水、污水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第二,太阳能光热利用,包括太阳能生活热水和采暖;第三,太阳能光电利用,主要指与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发电系统。其他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如风能、生物质能等。17因此,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背景,研究可再生能源应用是支撑城市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徐州市按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支撑。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基于徐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研究徐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城市和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所承担碳减排份额的分解方案、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本项目以可再生能源应用实现碳减排为基本出发点,采用“现状评估-技术应用-发展策略”三阶段开展研究工作:1、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现状评估针对徐州市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情况和应用效果进行评估。本项目将针对重点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进行现场运行数据监测,根据测试结果对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运行能效、节能效益、碳减排效益开展评估工作,计算目前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所承担的碳减排份额。基于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资源情况和运行数据,在应用效果监测与评价、能效评估及投资增量、优化运行与设计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进一步掌握和发现当前可再生能源在应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为可再生能源系统设计和运行提供反馈支撑。2、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以现状评估结果为依据,研究徐州市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应用,对各类典型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策略以及“光储直柔”建筑应用。3、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策略研究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与规划,分析徐州市城市与建筑领域中可再生能源系统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份额。以近期2030年碳达峰、远期2060年碳中和为主要时间节点,分析双碳背景对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发展需求,研究徐州市城市与建筑领域的可再生能应用规模发展计划。综合徐州市绿色城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和建筑应用效果,形成徐州市城市与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发展策略,18研究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推广,为下一阶段,徐州市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政策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撑。五、项目实施要求1、项目组织计划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实施本项目拟采用的团队组织方法和具体项目组织机构,保证在此项目建设期间合理的人力投入,并提交该项目设计人员构成及名单。2、项目进度计划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及日程安排。3、项目质量控制投标人必须按照质量保证体系,提出可实施、可操作的项目质量保证方案,确保成果质量。4、项目技术人员要求4.1成交供应商全面负责研究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并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推进、成果的编制、汇报及协助组织评审论证等工作。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时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调查、走访,结合徐州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和编制详尽的研究成果。因此,成交供应商对本次研究成果的内容负全部直接责任。4.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达到4人及以上。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中详细列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详细资料,包括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等。4.3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研究成果编制的人员,如无充分理由项目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如因供应商的人力、能力不足致使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可要求供应商增加或替换为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工作人员,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时19提供人员名单、资格证等作为合同的附件。4.4已确认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整体项目的参与度,负责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组织和指导,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若发现项目负责人为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或技术条件达不到项目要求时,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更换其他项目负责人。5、供应商须根据自身经验,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自身编制的进度安排计划方案,同时编制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度计划方案中,每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大纲。六、成果交付要求:本项目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研究撰写双碳背景下徐州市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报告1份;2、对徐州市典型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实测与数据分析,撰写可再生能源项目运行分析报告一份;3、成果论文1-2篇,论文发表期刊等级以供应商投标时所投《成果论文发表等级承诺书》为准。成果交付期限: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合格,论文成果以专家评审认定是否达到投稿相应级别期刊的水平为验收合格标准。七、安全保密要求1、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侵害、外泄或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使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2、供应商保证信息介质的使用安全,做好介质的管理工作,不能随意摆放;203、供应商保证参与采购人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关于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所使用的电脑软、硬件设施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安全要求。八、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13、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24、偏离表(首次报价)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35、合同草案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的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技术服务成果通过专家论证评审。2.技术服务的内容:本项目基于徐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研究徐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城市和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所承担碳减排份额的分解方案、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本项目以可再生能源应用实现碳减排为基本出发点,采用“现状评估-技术应用-发展策略”三阶段开展研究工作:(1)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现状评估针对徐州市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情况和应用效果进行评估。本项目将针对重点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进行现场运行数据监测,根据测试结果对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运行能效、节能效益、碳减排效益开展评估工作,计算目前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所承担的碳减排份额。基于城市与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资源情况和运行数据,在应用效果监测与评价、能效评估及投资增量、优化运行与设计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进一步掌握和发现当前可再生能源在应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为可再生能源系统设计和运行提供反馈支撑。(2)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25以现状评估结果为依据,研究徐州市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应用,对各类典型可再生能源系统在徐州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应用效果进行分析与总结,并结合徐州实际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技术适宜性和技术应用特征,从而为后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可再生能源系统运行情况的分析,归纳总结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节能减碳运行方法。针对热泵系统,研究地源热泵系统的长期运行效果、系统能效和减碳效益,研究空气源热泵系统在徐州气候条件下的使用效果和节能应用情况;针对太阳能系统,重点研究太阳能光热和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策略以及“光储直柔”建筑应用。(3)基于双碳背景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策略研究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与规划,分析徐州市城市与建筑领域中可再生能源系统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份额。以近期2030年碳达峰、远期2060年碳中和为主要时间节点,分析双碳背景对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发展需求,研究徐州市城市与建筑领域的可再生能应用规模发展计划。综合徐州市绿色城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和建筑应用效果,形成徐州市城市与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发展策略,研究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推广,为下一阶段,徐州市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政策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撑。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徐州市;2.技术服务期限: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研究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合格,论文成果以专家评审认定是否达到投稿相应级别期刊的水平。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26《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研究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合格,论文成果以专家评审认定是否达到投稿相应级别期刊的水平。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徐州市绿色建筑建设基础资料,包括政策文件、专项规划、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2)项目基础资料,包括项目图纸、相关报告等技术资料;(3)其他技术服务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现场调研的联系接洽,包括对相关单位调研的联系;(2)指定协作负责人,及时接受有关技术和资料问题问询;(3)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对服务成果进行确认。3.其它: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工作,在技术服务过程中,乙方因工作需求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各事项落实时间随课题研究进度,由乙方与甲方商量确定。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1技术服务费用:万圆整。1.2支付方式:1.2.1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2.1.1合约生效后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40%即人民币万圆整;1.2.1.2乙方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初稿并通过甲方内部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40%即人民币万圆整;271.2.1.3乙方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定稿并通过专家组论证通过、成果论文以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投稿相应级别期刊的水平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20%即人民币万圆整。1.2.2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2.2.1合约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30%即人民币万圆整;1.2.2.2乙方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初稿并通过甲方内部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30%即人民币万圆整;1.2.2.3乙方完成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定稿并通过专家组论证通过、成果论文以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投稿相应级别期刊的水平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40%即人民币万圆整。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单位:;账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联络双方工作需求,协调工作进度;2.办理有关付款、资料交接和成果提交手续。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2.甲方如有违约(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情况除外),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比率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乙方迟延提交研究报告等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甲方延期要求的除外),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比率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84.乙方提交的研究报告等技术服务成果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服务费;不提交研究报告等技术服务成果资料,或者所提交的成果资料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服务费,并按合同总价的10%的比率支付给甲方违约金。5.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10日内不进行调查研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比率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诉讼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徐州市。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通讯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乙方:(盖章)通讯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29年月日306、承诺书致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7、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2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338、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专业技术服务行业。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3435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双碳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城市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6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BZ010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7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500万~1000万0.80%0.45%0.55%l000万~5000万0.50%0.25%0.35%5000万~l亿0.25%0.10%0.20%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10亿~50亿0.008%0.008%0.008%50亿~100亿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38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12、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4013、《成果论文发表期刊等级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拟定成果论文发表期刊等级承诺书,内容需包含成果论文发表期刊等级,落款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来源:http://218.3.177.85/jyxx/003004/003004006/20211118/fbbe2fa2-e4d1-4220-a1f2-9015b276dd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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