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
展(EOD)项目方案编制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备案编号::CGXM-2023-350722-00630[2024]00006
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350722]HL[GK]2024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
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
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
供经审计近两年(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
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
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
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
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
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若
有与此处不—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