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每年最高 200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场景拓展和推广支持力度
5.大力拓展应用市场。推动光伏应用场景开放,鼓励相关企业生产的钙钛矿
太阳能电池组件在地面电站、工业园区、海上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场景的规模
化应用。鼓励各市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光伏应用试点,加大对钙钛矿太阳
能电池产品的采购应用力度,提升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水平。(牵头单
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能源局、省海洋局)
6.加大推广支持力度。将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纳入省级能源领域“三新”
推广目录,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并积极推荐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申报国家能源领
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符合条件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应用项目申报
国家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示范。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对首次投向市场、
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首台(套)产品
目录;优秀创新成果通过“山东好成果”面向全社会发布推广。对符合山东省
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且实现销售的
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品,按规定落实奖补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产业体系建设和要素保障
7.强化产业链建设。支持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材料(钙钛矿材料、透明导电氧
化物镀膜玻璃、吸光材料等)、生产装备(激光设备、原子层沉积设备等)、
电池组件等领域项目建设和技术突破,引导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链各环节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