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
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
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3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4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
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3.6 ①供应商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②供应商须具有由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
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
质证书。③供应商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注:1.提供相关
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2.如是联
合体投标的,承接建设(施工)的投标成员方须具备上述第3.6款的资质要求,其他投标成员方不作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区1203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二楼209室1号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