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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汤泉小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材料编制
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双盲评审)
2024年01月11日 15: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遵化市汤泉小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N-2023-12-38
项目名称:《遵化市汤泉小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采购项
目
预算金额:3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
采购需求:区域生态环境调查、区域产业现状调查、调研分析并形成总体思路、项目方案梳理、生态环境
治理和产业项目整合,形成项目清单,完成项目要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EOD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至生
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实施方案报批稿(含系统完整的相关附件)等省级申报论
证材料,完成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专家论证材料提交。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不低于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须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
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