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系统45万-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
竞争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FCG-XS-2023-0066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96000202302000079
采购人: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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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磋商须知
第二章 磋商项目内容及清单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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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ggzy.weifang.gov.cn行下载获商文件,
2024 年 1 月 15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S-2023-0066
项目名称: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总预算 45 万元
最高限价:4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实际参数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小型和微型企业、节能环
保产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
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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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FCG-XS-2023-0066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96000202302000079采购人: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磋商项目内容及清单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1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15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XS-2023-0066项目名称: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总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实际参数以采购文件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小型和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2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文件售价:0元。5、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dbb71d3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CategoryNum=048001)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山东卓码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电话:19953638182。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赵工18353633022,马工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4: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企业会员系统进行上传。请各供应商登录企业会员系统,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通过“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在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技术咨询电话:0536-8097130、8080958。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15日14:00分(北京时间)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41、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不见面开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电子招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根据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升级的通知》(〔2020〕28号)要求,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5、本项目第二轮报价或最终报价实行在线报价,操作手册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潍坊峡山区创业大厦8楼联系方式:0536-77690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驻地联系方式:13173155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迪电话:13173155866附件:采购文件5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竞争性磋商)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供应商)完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后,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到“企业会员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6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三、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山东卓码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电话:19953638182。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赵工18353633022,马工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7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8(二)投标人(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投标人(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9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10再恢复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九、不见面开标说明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要求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的条款均不作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必响应。2、《开标现场联系表》(响应文件格式中后附表),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填写,开标当天需供应商业绩确认或作出相关解释、澄清等需要联系供应商时均按供应商提供此表信息进行联系,若出现联系方式或邮箱错误等造成联系不上、发送不到等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和证书、报告得分,需要在评审要求的时间(20分钟)内予以确认,供应商对得分有异议的,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人员,要求评审专家核实。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确认的或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3、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评审办法中所有要求提供原件作为证明或核对的,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及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各供应商要及时根据本补充文件及操作手册进行开标、上传。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及时上传、解密成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5、招投标完成后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核查。十、“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使用1.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后至磋商(谈判)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报价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请各供应商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模块,及时参与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事宜。2.各供应商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11方便供应商学习、理解在线报价、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磋商(谈判)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要求为准。3.供应商通过“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为供应商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4.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有关的澄清、磋商、报价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其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12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磋商项目内容及清单”《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合同》3合同名称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供应商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小型和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1月-2024年2月,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7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8磋商保证金数额0元踏勘现场与答疑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于2024年1月9日17:00前以书面或邮件(须同时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文件至sdmyxmgl@126.com)形式递交至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关于本项目9踏勘现场及磋商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答疑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注:(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10响应文件心网站-资料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2)PDF格式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备份,若系统存在故障13无法继续网上评标,根据通知要求另行提供;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是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导出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效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备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进行投标评审。具体制作方法请参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综合下载→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手册中附件。11成交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2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45万元13评分办法见第五章“评审办法”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地址: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投标截止1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会、递交资料)。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地址: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注:在开标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15开标时间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在线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报价)文件被退回。14★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2、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16其他要求子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注意连接网络状态下升级提示信息);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会员登录(新版系统)→交易乙方→选择质疑项目→点击项目流程→选择右侧质疑按钮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方式提起质疑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以下简称“线下质疑”)。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173155866,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驻地。2.供应商采用线上质疑时,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关于印发17在线质疑/异议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质疑信息,并上传规定格式的质疑函等扫描件。3.若供应商就同一项目同时提起“线上、线下质疑”的,质疑内容必须一致,若内容不一致时,以先收到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4.收到供应商线上质疑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质疑处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会员登录(新版系统)→“质疑投诉”中的“质疑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质疑与回复材料与纸质质疑与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质疑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系统答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出现15问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8是否提供样品否16第二部分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本项目为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位置:潍坊市峡山区。我单位受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3、合格的供应商3.1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请供应商务必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并上传到系统内“资格审查材料”内,开标后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没有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供应商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评审专家通过扫描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真伪。经查询真实的,视同提供了营业执照原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此项);(5)信用承诺书;17评标时对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截止时间节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注:1.以上所有项为资格审查必备条件,缺一不可,在磋商前必须提供相应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按时递交或提交不全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3.2.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或变更,则需办证机构出具有关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扫描件。4、磋商代表磋商代表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5、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不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下表服务招标规定,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取。单个标段代理费不足6000元的项目,统一按照定额6000元(陆仟元整)收取。费服务类型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5%1.5%1.0%100以下1.1%0.8%0.7%100-5000.8%0.45%0.55%500-10000.5%0.25%0.35%1000-5000185.3招标代理服务费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足额缴纳。5.4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370704MA3MQ3BH1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坊子支行账号:1607020409200073182联系电话:131731558665.5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6、答疑及踏勘现场6.1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采购文件的组成7.l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磋商项目内容及清单第三章合同文本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7.2除7.1内容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查阅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1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19自行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8、采购文件的修改8.1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发布,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或在相关网站查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8.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4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9、响应文件9.1商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除附件格式外其他格式自拟)a)竞争性磋商报价函b)报价一览表c)报价明细表d)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信用承诺书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⑥资格审查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扫描件e)2020年9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f)供应商基本情况表g)商务条款偏离表20h)技术条款偏离表i)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j)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9.2技术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除附件格式外其他格式自拟)详见评标办法9.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供应商优势分析、保证服务的措施等)。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提供纸质文件,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册。9.2.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9.2.2投标截止时限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限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9.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根据“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21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元。11、报价11.1本次报价原则上采取二轮报价的方式,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有效报价,第二轮报价以磋商会议时各供应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发送的二轮报价为准。(二轮报价发送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轮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11.2供应商的每轮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如超出控制价作无效响应处理。11.3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择优定标,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唯一依据。11.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每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将做无效响应处理。11.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本次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2、磋商工作程序12.1评审委员会将按以下顺序进行磋商,其中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必须符合采购需求。(1)供应商的报价;(2)供应商能否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3)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2.2评审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达成的意向,以书面形22式由全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提交,并同时提报最终报价。12.3确定成交供应商:12.4由评审委员会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定标。12.5确定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结果,采购人审核确定。12.6签订合同协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报相关部门备案。13、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14、评审纪律14.1评审委员会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评审资格;14.3评审委员会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5、无效响应文件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5.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15.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5.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15.4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5.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5.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对响应文件的修正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6.1响应文件中承诺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符的,以承诺函为准。16.2响应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23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7、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成交标的名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等。18、成交通知1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19、合同协议授予19.1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9.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20、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以供应商提交最初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21、签订合同协议21.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发生的费用。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2、合同协议公示采购人应当按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但协议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质疑、投诉2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24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3.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3.4当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采购人发现其提供的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成份,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或中标要求的,采购人可依法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推荐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23.5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执行。23.6质疑联系方式: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驻地,联系人,张晓迪,联系方式:13173155866。质疑文件接收邮箱:sdmyxmgl@126.com。24、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并注明: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5第二章磋商项目内容及清单一、项目概况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率先打造“双碳”示范城市,拟在我区开展全国第一个“零碳品牌示范区”零碳景区认证工作。本项目为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拟采购专业服务机构1家。预算45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一)项目背景国家“双碳”战略提出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双碳”示范城市、低碳旅游景区试点的实现路径。我区作为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两块“金字招牌”的开发区,更应该因地制宜,主动谋划响应国家发展战略,依托现有优势生态资源开展“全域零碳景区”认证的先行先试。争取打造团体标准“零碳景区评价标准”,同步创建成为“全域零碳景区”,并以此为契机打造低碳旅游新IP,将有利于我区在业内树立零碳发展典范,进一步推动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二)项目简介经过考察调研,结合全区“11236”总体布局,拟依托我区现有的优势生态有机资源,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4064温室气体量化相关标准为框架,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团体标准“零碳景区评价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全域零碳景区”认证工作。该项目涵盖峡山全域,充分体现我区生态价值突出的“零碳”属性,按照技术规范起草、行业标准建立、认证实施及结果发布的流程推进。其中,认证技术规范将由专业监督机构备案公布,相关标准将通过地方标准化组织发布,并颁发“全域零碳景区”认证证书。该认证项目作为国家认证领域新项目,必将引起行业内的广泛关注和效仿,对于打造我区低碳旅游新的经济26增长点有积极作用。同时,技术规范及标准发布后,将广泛用于指导全国各地零碳景区的创建和评选认证工作。创建成功后,第三方服务机构将依托我区“全域零碳景区”认证孵化试点,持续开展“零碳”产业园、“零碳”产品的推广落地,通过宣传推广,进一步擦亮“生态会客厅”金字招牌,实现我区由“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为全区生态产品价值提质增效、扩大影响实现新的路径。二、项目要求1.签订合同后,截至2024年1月上旬,中标人联合相关资源方,共同编写发布“零碳景区评价标准”,并通过国家认监委完成规则备案及认证准备工作。2.2024年1月中旬,实施认证审核活动,现场核查景区温室气体排放源及温室气体量化数据,完成技术审定及“零碳景区”认证证书颁发。3.2024年1月底,拟配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中标人策划开展“零碳”认证宣传推广活动,同时邀请主流媒体及相关方面扩大宣传,进一步提升峡山全域景区知名度。备注:以上服务期限要求为项目初步计划,具体实施期限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27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ZFCG-XS-2023-0066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项目编号:ZFCG-XS-2023-0066采购人: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28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本构成(一)本合同条款;(二)中标(成交)通知书;(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四)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六)技术规格和要求;(七)本合同附件。二、服务项目、费用、时间、地点等(一)服务项目由乙方完成峡山“零碳品牌示范区”的全域温室气体核查工作,甲乙双方参与“全域零碳景区”标准的制定编写;核查结束后,乙方为甲方颁发峡山“零碳品牌示范区”零碳景区认证证书;证书发布后,乙方配合甲方开展相关认证结果的颁证会议或活动。经双方商定,本合同核查所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边界为:峡山“零碳品牌示范区”,即峡山全域控制范围下的所有排放设施,温室气体量化所遵循的标准是ISO14064-1:2018、《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二)服务费用序号项目费用1“零碳景区评价标准”调研及编写峡山全域“零碳品牌示范区”温室气体核查声明及2零碳景区认证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认证结果3推广宣传活动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三)服务时间29(四)服务地点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动员、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服务活动;2.甲方至少确定一名管理层人员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并与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保持联系。甲方项目负责人如有变更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在乙方指导下,完成需要甲方完成的任务,提交相关的资料、文件;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配合人员、办公设施及必要设备等;5.甲方可以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乙方派出的质量服务专家进行评价;6.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7.甲方应及时接收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签署相关确认文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一名项目联络人负责牵头服务活动的组织,与甲方积极沟通。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应当书面通知甲方;2.结合甲方实际,制定服务计划并与甲方商定具体执行的时间和内容;3.乙方应派出质量服务专家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4.对于质量服务活动中涉及的甲方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涉及甲方的保密资料。四、双方项目联络人信息甲方联络人:,手机:,电子邮箱:。乙方联络人:,手机:,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更换联络人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五、服务费用付款方式:费用支付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进行,付费节点:乙方颁发峡山“零碳品牌示范区”零碳景区认证证书后开发票,甲方获得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乙方交付正规发票后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发票总金额应与甲方所汇款项的总金额一致。30如甲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乙方要求上传开票资料。六、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应保持积极配合、友好协作的态度,如期履行合同。合同任何一方,如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暂停履行义务,直至违约方及时履约。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除应在乙方催告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外,还应每日加收未履行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在乙方催告后2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在上述时限内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且甲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应按工作量向乙方据实结算服务费用。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完成,如乙方在限期内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未服务费用并进行索赔。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责任限制1.任何一方因合理的原因需变更服务时间、地点、内容,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双方重新确定服务时间、地点、内容。若导致费用变更的,由双方重新商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费用。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终止合同,或未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服务时间和内容造成对方直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预期收益),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款项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如遇自然灾害、政府禁止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查属实,可以免责。在服务期间如因相关实施规则、标准等认证要求发生变更,双方应协商如何继续实施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不受影响的合同部分依照原约定继续履行。八、保密信息及保护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并非源于公众信息的视听、视频、音频、书写、打印或电子版本的材料、程序、教材、文本、方法、表格、观点、概念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为乙方或其选聘的服务机构独家所有。乙方或其选聘的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向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受适用的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法律保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翻印、出版、修改(或者进行其他类似活动)、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公开传播或者用于合同之外的其他行为,否则,视同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当于本合同款项5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实际损失31的赔偿责任。九、其他约定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异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功,双方同意由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是甲方与乙方之间就相关服务达成的全部协议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交流、声明或协议。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不可抗力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自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行号:行号:32年月日注:本章为合同参考文本,具体的内容(违约责任、考核细则等方面)于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确定。33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9.1商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除附件格式外其他格式自拟)a)竞争性磋商报价函b)报价一览表c)报价明细表d)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信用承诺书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⑥资格审查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扫描件e)2020年9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f)供应商基本情况表g)商务条款偏离表h)技术条款偏离表i)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j)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9.2技术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办法中的内容,除附件格式外其他格式自拟)详见评标办法349.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供应商优势分析、保证服务的措施等)。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35(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第一轮愿意金额大写(元)小写(元)进行响应报价,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服务。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随本报价函一道交的报价函附录是本报价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报价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36(二)第一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单位名称2报价(元)小写:大写:3服务期根据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4其它5注: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各供应商如实填写。如内容很多,可自行附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7(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服务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总计(元)大写:小写:说明:(1)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8(四)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单位签署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有权授权委托代理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直接复印不可粘贴)(直接复印不可粘贴)39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为我的唯一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直接复印不可粘贴)(直接复印不可粘贴)403、信用承诺书我单位自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并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至年月日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如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资格、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等情形的,两年内不再参加本项目采购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相关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并同意将上述情形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异常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承诺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在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禁止期内。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要求,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阅读并根据要求作出以下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36.资格审查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44附件五:2020年9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主要内容项目成员项目金额委托单位备注(万元)123…注:(1)随附服务合同或采购人出具的服务证明材料(须加盖采购人红章且能体现服务开始时间)原件扫描件;(2)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3)“同类项目”是指第三方认证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5附件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单位资质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注册地址联系方式单位成立时间开户银行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机构名称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46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序号备注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47附件八: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备注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内容条款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48附件九: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址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附:职称证书、业绩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还需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或聘用协议,并加盖公章。业绩等证明文件需能够体现具体参与成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49附件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技术、服务资料,格式自拟50第五章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招标(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招标(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投标企业社会信誉高;在投标报价合理、具备质量和工期保证措施、服务方案先进可行的前提下,择优选定服务企业。评审项目具体标准报价分(1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业绩8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如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未超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废标。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第三方认证服务类项目,每承担过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2分。团队项目负责2.项目负责人参加过第三方认证服务类项目的,3个项目及以上得2分,1-2个配备人项目得1分,其余不得分。22分7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职称证书、业绩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还需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或外聘协议,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51核查员1.项目组核查员10人及以上的得6分。(不包括2.核查人员中参加过第三方认证服务类项目的,10人以上得9分,7-9人得5分,项目负责3-6人得3分,不足3人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组核查员成员信息表、业绩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还人)需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或聘用协议,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15分分。)工作进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①总体进度计划②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安排审,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项目需求的,8分每项最高得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最高得2分;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每项最高得1分。本打分项最高得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①对项目的理解②工作思路与原则③工作步骤服务方案④人员安排)进行评审,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很20分好的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最高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最高得3分;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每项最高得1分。本打分项最高得20分。实施方案6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具体措施(①针对本项目制订的具体质量控制措质量保证施②质量监控机制③内部岗位责任制度④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内具体措施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20分最高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最高得3分;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每项最高得1分。本打分项最高得20分。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①后续协调及服务工作②项目质量的承诺③响12分应时间的承诺)进行评审,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最高得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最高得2分;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每项最高得1分。本打分项最高得12分。合计100分注:以上由评委按照本评标办法给投标人打分。按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入投标人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52序排列,所有计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备注:以上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评审均以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其原件扫描件未做入响应文件的,不予认可或加分。四、磋商纪律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见证律师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后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五、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结果后,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响应文件。六、授予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有关政策,根据成交通知书,向试点银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七、履约保证金无。⭐注:53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按各投标企业得分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中标人。开标评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一步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存在借用资质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记入潍坊市政府采购不良信誉行为档案、在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记入潍坊市政府采购不良信誉行为档案、在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最终宣布中标人。涉及的原件均以响应文件中对应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以加分。技术部分中缺少针对上述任意三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注:1、供应商的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2、具体评标,由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根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出名次,宣布各供应商综合得分和拟中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取;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5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有时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的要求(不重复享受政策)1、小微企业(一)落实国家优惠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参加报价的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为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应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1.《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当参加报价的企业提供其他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时应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1.《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产品生产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为:评标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10%。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附件一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附件一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表》,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为: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10%。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一4.《监狱企业报价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为:评标价格=投标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10%。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项或三项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此价格仅用于评审,一旦中标,不具有结算意义。注: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项目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适用价格扣除政策。56供应商提供以下表格及声明: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潍坊市峡山区零碳品牌示范区(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必须注明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哪种企业,并填写完整,填写不完整、不明确的视为未提供此声明。57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企业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此表)项目编号、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8附件3.1、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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