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城市空间
格局、功能布局,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控制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促进城
市高质量发展。一般区域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严格限制新建 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
得新建 50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推进厦漳泉都市圈快速通道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城市群一
体化交通网。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
约利用土地等资源。优化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衔接,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
支路等级配和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大于 8.5 公里/平方公里,加
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开展人行道净化、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城市慢
行网络系统,因地制宜设置慢步道、骑行道等多样化慢行通道。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
施,加快配建公共交通系统的绿色能源设施。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城
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园林局、建设局、资源规划局、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4.加强建筑拆除管理。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坚持底线、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
记忆,稳妥推进改造提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
严格落实底线要求,坚持“留、改、拆”并举,综合运用保护传承、提升改造和拆旧建新
等更新方式,稳步推进旧村、旧城和旧工业改造提升。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
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
(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 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
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盘活存量房屋,减少各类空置房。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绿色低碳社区
5.优化社区布局和功能。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
混合布局,通过步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居住社区,构建 15分钟生活圈。按照《完整居住
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善水、电、路、信、无障碍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
市老化供气管道和设施等更新改造,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快递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提升公共活动空间,到 2030 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 60%以上。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