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泰安市城区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VIP专享VIP免费

泰安市城区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 年)批后公布
《泰安市城区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 年)》已经市国土
空间规划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经市政府批复
(泰政字﹝2023﹞72 号),现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 日。
一、项目名称
《泰安市城区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 年)》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2023-2035 年。
2.规划范围。泰安市辖区范围(含天宝镇),其中《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重要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线为重点规划区域。
三、规划策略及规划目标
1.规划策略。制定“公共服务配套化、功能设置市场化、使用方式便民化、站点功能
复合化”四大策略,有效保障各类型车辆的能源需求,合理满足出行需要。
2.规划原则。
(1)适度超前原则。统筹交通、市政、土地等各类资源,科学确定设施发展规模、空
间布局,适度超前发展,适应快速增长的各类型机动车能源需求。
(2)绿色低碳原则。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首要前提,引导推广清洁燃料使用,走
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3)节约资源原则。总量控制、重点突出,鼓励多站合建,强化多站用地集约及功能
复合利用。
(4)可实施性原则。通过调研现状各站点、车辆、交通等因素,提出利于实施的点位
布局方案。
3.规划目标。规划至 2035 年,基本形成“布局均衡、便捷高效、功能互补、智能低碳、
多站复合”的能源供应体系,满足交通出行能源需求。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综合能源站规划。
本规划中,同时含油、气、电、氢两种及以上能源类型的站点为综合能源站。综合考
虑能源站点建设的未来趋势、功能需求、服务半径、用地空间、交通流量等要素,规
划布局综合能源站。至 2035 年,规划综合能源站 192 座。
综合能源站按照建设类型现状保型、规划建型、规划拆除型三类。
1.现状保型。现状保157 ,有条件的保站点可增加充电等功能。
现状保型能源站点因发建设需要,需拆除后调位置的,在编详细规划时,站
点的位置和功能可统筹考虑市辖区范围内调
2.规划建型。综合能源站规划建 35
3.规划拆除型。综合能源站规划拆除 2,规划实施前可按有管部门的要求
(二)充(换)电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城市、公路、乡村全覆盖,“点线相结合的城充换电服务网络。综合
考虑居住区、公区、商业区、区等重点区域车场的充电需求,建设以个人及专
用充电设施为主、公共充电设施为、换电设施为补充的城市电动车充换电设施体
系,有效满足游客及市民充电需求,支撑新能源产业发展,同时达到城市的
充电设施配置标
规划2027 年,规划各类充电保有量达到 3.3 万台,其中公共充电保有量达到
1.1 万台
1.公共充电设施。2035 年,中心城区会公共车场,场、以及公共
筑停车场,旅游景车场,车换P+R)停车场等均按照总车位的 15%
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合各类能源站,鼓励规划建综合能源状保加油(气)站点,
在符相关规范规定、确保安的前提,配建公共充电设施。
2.专用充电设施。公交、流、环等定点定线行的公共服务域电动车,
合各自停车场站情况,一般不低于车桩比 3:1 的标配建充电设施,并鼓励共使用。
3.个人充电设施。居住严格落实充电基设施配建要求,定车位按规定 100%
建设充电基设施或预留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既居住区加快推进固
定车位充电基设施应装尽装
4.换电设施。中重型车换电设施按照车辆的运输路线,合环卫停车场配建。
、规划主要图纸
规划加油站点.rar
规划加气站点.zip
规划加氢站点.zip
规划充换电站点.zip
规划期能源站点.zip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料来源(附件下载)http://zrzyj.taian.gov.cn/art/2023/12/22/art_69043_10322699.html
泰安市城区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批后公布《泰安市城区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30日经市政府批复(泰政字﹝2023﹞72号),现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4年2月2日。一、项目名称《泰安市城区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站点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二、规划期限与范围1.规划期限。2023-2035年。2.规划范围。泰安市辖区范围(含天宝镇),其中《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重要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线为重点规划区域。三、规划策略及规划目标1.规划策略。制定“公共服务配套化、功能设置市场化、使用方式便民化、站点功能复合化”四大策略,有效保障各类型车辆的能源需求,合理满足出行需要。2.规划原则。(1)适度超前原则。统筹交通、市政、土地等各类资源,科学确定设施发展规模、空间布局,适度超前发展,适应快速增长的各类型机动车能源需求。(2)绿色低碳原则。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首要前提,引导推广清洁燃料使用,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3)节约资源原则。总量控制、重点突出,鼓励多站合建,强化多站用地集约及功能复合利用。(4)可实施性原则。通过调研现状各站点、车辆、交通等因素,提出利于实施的点位布局方案。3.规划目标。规划至2035年,基本形成“布局均衡、便捷高效、功能互补、智能低碳、多站复合”的能源供应体系,满足交通出行能源需求。四、规划主要内容(一)综合能源站规划。本规划中,同时含油、气、电、氢两种及以上能源类型的站点为综合能源站。综合考虑能源站点建设的未来趋势、功能需求、服务半径、用地空间、交通流量等要素,规划布局综合能源站。至2035年,规划综合能源站192座。综合能源站按照建设类型分为:现状保留型、规划新建型、规划拆除型三类。1.现状保留型。现状保留157处,有条件的保留站点可增加充电等功能。现状保留型能源站点因开发建设需要,需拆除后调整位置的,在编制详细规划时,站点的位置和功能可统筹考虑在市辖区范围内调整。2.规划新建型。综合能源站规划新建35处。3.规划拆除型。综合能源站规划拆除2处,规划实施前可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经营。(二)充(换)电设施规划。规划形成城市、公路、乡村全覆盖,“点线面”相结合的城乡充换电服务网络。综合考虑居住区、办公区、商业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停车场的充电需求,建设以个人及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公共充电设施为辅、换电设施为补充的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体系,有效满足游客及市民充电需求,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同时达到智慧城市的充电设施配置标准。规划到2027年,规划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到3.3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1万台。1.公共充电设施。到2035年,中心城区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商场、写字楼以及公共建筑停车场,旅游景区停车场,驻车换乘(P+R)停车场等均按照总停车位的15%标准配建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各类能源站,鼓励规划新建综合能源状保留加油(气)站点,在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公共充电设施。2.专用充电设施。公交、物流、环卫等定点或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结合各自停车场站情况,一般不低于车桩比3:1的标准配建充电设施,并鼓励共享使用。3.个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4.换电设施。中重型卡车换电设施按照车辆的固定运输路线,结合环卫停车场配建。五、规划主要图纸规划加油站点分布图.rar规划加气站点分布图.zip规划加氢站点分布图.zip规划充换电站点分布图.zip规划近期能源站点分布图.zip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料来源(附件下载)http://zrzyj.taian.gov.cn/art/2023/12/22/art_69043_10322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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