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碳市场建设经验黄锦鹏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气候变化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目录CONTENTS湖北碳市场运行成效03湖北碳市场制度设计0201湖北碳市场背景1.1湖北碳市场建设背景——省内政策“着手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碳交易中心和全国碳金融中心。——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湖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工作报告——湖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报告“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湖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报告“高水平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中心”——湖北省人民政府2018年工作报告“完善提升碳排放、排污权等资源交易市场”——湖北省人民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2011年11月2014年4月2日湖北省被纳入国家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湖北省碳市场正式开市2017年12月承建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系统2021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1.2湖北碳市场建设背景——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基本情况1股东结构3.3亿元光谷联交所联交所江城公司湖北省宏泰武钢集团大冶有色湖北省农资6000万元中国水利水电中建材集团国电长源6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2组织架构董事会总经理碳交易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监事会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能力建设专班绿色自金愿融碳交事易业专部班绿色发展部中财碳务登工部作专班信交研息企易合发技划结规部术部算部部部人员结构中心定位34团队共有66人硕士及以上31人(47%)海归13人(20%)绿色金融服务中心低碳经济发展平台湖北碳市场制度设计成立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省政府每年投入1500万元,支持碳市场建设成立气候处,负责碳交易试点工作“省政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碳市场建设重大问题成立“碳交易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撑2.1构建有序高效的管理机制《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2014年3月,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6月1日起施行。•2016年8月,进行修改,同年11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201X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201X年湖北省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湖北省碳排放配额投放和回购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碳排放权出让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湖北省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量化和报告指南》《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碳排放权交易规则》2.2建立完善的市场制度体系分配方案内容201420152016201720182019覆盖范围纳入门槛(标准煤)≥6万吨≥6万吨≥1万吨(国家八大行业)≥6万吨(其他行业)≥1万吨企业数量138167236344338373行业数量12个15个15个15个16个16个配额总量总量(亿吨)3.242.812.532.572.562.7总量结构年度初始、新增预留和政府预留√分配方法及行业历史法11个行业12个行业10个行业9个行业9个行业10个行业标杆法电力水泥、电力、热力及热电联产水泥(除外购熟料)、电力、热力及热电联产水泥、电力历史强度法——玻璃、陶瓷玻璃、陶瓷、造纸玻璃、造纸、热电联产配额调整免费配额到期注销√“双20”损益封顶√市场调节因子—0.98830.97270.97810.99270.9723企业变更企业合并与分立√2.3制定科学的配额分配方法配额分配履约机制抵消机制MRV交易机制分配机制总量设置分配方法事后调整覆盖范围2.3配额分配——基本原理•事前分配与事后调节相结合•稳定市场机制•历史法、历史强度法与标杆法相结合•免费分配为主分配分配方式方法调节配额机制调整2.3配额分配——总体思路总结分析上一年度配额分配的经验和教训研判国家相关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开展重点行业和企业调研,摸清行业特点和企业诉求召开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和专家座谈会,就配额分配方法学、关键参数等技术细节广泛征求意见省、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碳交易专家委员会评审2.3配额分配——工作流程2019年配额总量=2019年全省总排放×2019年纳入企业排放占比=2018年GDP×(1+经济增长目标)×2018年碳排放强度×(1-碳强度下降目标)×企业排放占比配额总量设定考虑两个因素2016:增长9%(8.1%)2017:增长8%(7.8%)2018:增长7.5%(7.8%)2019:增长7.5%-8%(7.5%)结合经济发展(GDP增长目标)2015:下降3%2016:下降3.5%2017:下降4%2018:下降3.8%承接减排目标(全省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发展统计公报》《政府工作报告》2.3配额分配——总量设定承接减排目标碳排放配额总量年度初始配额所有纳入企业初始配额之和政府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8%新增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年度初始配额+政府预留配额)总量刚性、结构柔性既有从紧、增量从优其中采用标杆法和历史强度法的企业,其初始配额按照当年实际产量计算的实际应发配额政府预留配额主要用于拍卖等有偿拍卖、市场调节;新增预留配额不够时,也可使用政府预留配额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的配额追加,包括20万吨或20%以上的追加配额2.3配额分配——配额结构以企业历史排放量的平均值为基础•优点:操作简单、数据易获取,适用于初期分配•缺点:鞭打快牛;基期数据与实际排放水平有差异以企业历史碳强度的平均值为基础•优点:能够避免产量波动对配额的影响•缺点:产品差异导致难以进行行业对比以本行业具有先进减排技术的企业为标杆•缺点:要求所有企业产品单一同质,数据要求高历史法历史强度法基准线法(标杆法)•优点:能够弥补历史法和历史强度法的缺陷,更优化2.3配额分配——分配方法电力、水泥行业预分配额=2020年实际履约量×50%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21年实际产量×行业标杆值×市场调节因子稳定市场的调节机制,消化市场过剩配额市场调节因子=1-(上一年度市场存量/当年年度初始配额总量)适用行业计算公式市场调节因子标杆法2.3配额分配——标杆法标杆法以某水泥企业为例,2021年度该企业的实际产量为804522吨熟料,市2场调节因子为0.9781,行业标杆值为0.7927吨CO/吨熟料(企业第40%位取值),该企业2021年度应发配额为:804522×0.7927×0.9781=623778(吨)2.3配额分配——标杆法分配案例造纸、玻璃及其他建材行业预分配额=2020年实际履约量×50%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20年实际产量×历史强度值×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考虑行业间的减排差异性;依据各行业减排成本、减排潜力、行业竞争力、各行业碳排放历史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适用行业计算公式行业控排系数历史强度法2.3配额分配——历史强度法历史强度法某企业2018-2020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134350、145255和145500吨,产品产量分别为144900、158300和160400吨,该行业当年控排系数为0.9589,2021年度该企业实际产量为156400,则该企业历史碳强度值为:(134350+145255+145500)÷(144900+158300+160400)=0.9170吨二氧化碳/吨产品该企业2021年度实际应发配额为:156400×0.9170×0.9589×0.9781=134513吨实际产量历史强度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2.3配额分配——历史强度法分配案例剩余所有行业企业年度初始配额=历史排放基数×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365×正常生产天数企业基准年间碳排放量的算数平均值适用行业计算公式历史排放基数历史法2.3配额分配——历史法历史法某企业2018-2020年度的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55306、139432和141316吨二氧化碳,且2020年停产检修45天,该行业2021年控排系数为0.9411,正常生产350天。则该企业基准年间历史排放基数为:(155306+139432+141316/320×365)÷3=152081吨该企业2021年度实际应发配额为:152081×0.9781(市场调节因子)×0.9411÷365×350=134236吨2.3配额分配——历史法分配案例2018-2020年期间无重大产能变化•基准年为2018-2020年2018-2020年期间发生重大产能变化•基准年从发生产能变化的次年到2020年重大产能变化•增减设施•能源品种发生重大变化基准年选取方式基准年间累计停产不足183天的,其年度碳排放量根据日均碳排放量乘以365天予以修正2.3配额分配——基准年买卖双方通过交易系统报单,系统对交易报单排序,逐笔配对成交。•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时配对成交•成交价: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居中价•议价区间:10%•交易手续费:双向0.5%买卖双方场外协商确定交易品种、价格及数量,签订协议转让协议,并在交易系统内交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时成交•成交价:双方协议约定•议价区间:30%•交易手续费:卖方4%交易品种•碳排放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报价单位•元/吨;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1元/吨交易主体•控排企业,机构、个人及境外投资者入市成本•免收年费、会费、开户费,交易手续费优惠交易方式•协商议价、定价转让协商议价定价转让2.4采用高效便捷的交易方式价格数量卖五2290卖四21150卖三20150卖二18100卖一17120————————买四16买一20200买二1970买三17300150买五15500成交情况前一成交价1620买入价卖出价17成交与否成交成交价格17成交数量12017188018不成交--无181918成交成交1820交易一交易二交易三交易终止成交原则•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成交价=买入价、卖出价、前一成交价三者中居中的价格(120+80)(120)2018(80)(80+20)(20+50)(20+80)19(50)20(150)协商议价转让报单2.4市场交易——现货交易规则《XX关于201X年湖北省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至2018年)年度抵消比例来源地区项目类型项目计入期2014不超过年度初始配额的10%1.本省行政区域内,控排企业组织边界外(下同)2.合作省市备案减排量年度抵消不高于5万吨1.国家发改委备案项目产生(未备案减排量按不高于项目有效计入期内减排量60%的比例抵消)2.非大中型水电2013年1月1日-2015年5月31日2015来自本省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农村沼气、林业类项目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项目产生地区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北)区域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在国家备案的农村沼气、林业类项目2017项目产生地区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北)区域的贫困县(包括国定和省定)已在国家备案的农村沼气、林业类项目2018项目产生地区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北)区域的贫困县(包括国定和省定)已在国家备案的农村沼气、林业类项目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2.5制定具有扶贫特色的抵消规则文件:《湖北省碳排放配额投放和回购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15年9月23日省主管部门监测评估咨询委员会配额投放方式:公开竞价对象:具备竞买资格的市场参与人标的:政府预留配额投放公告:时间、数量、挂牌价格、竞买限制供不应求:20交易日内累计6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停;其他情况;供过于求:20交易日内累计6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停;其他情况;配额回购方式:协商议价操作:碳交中心资金来源:碳市场风险调控资金回购指令:回购数量、价格及日期2.6建立市场稳定机制(配额投放和回购)2.6配额投放与回购1.组织对市场情况进行论证分析2.决策评估、形成决议3.下达回购指令4.实施回购3.下达投放指令——流程咨询委员会主管部门碳交中心市场投资人7.剩余的投放配额全部注销4.提前2个工作日发布投放公告公告实施注销决议5.审核竞买人资格6.实施投放,组织公开竞价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或论证下达指令核查机构企业主管机构核查工作组核查培训核查实施相互抽查核查报告技术优化委托核查总结评审第四方抽查核查制度《湖北省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量化和报告指南》《湖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核查制度核查流程核查机构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核查流程备案核查机构核查2.7建立规范的核查管理体系湖北碳市场运行情况3.1湖北碳市场运行基本情况总排放占比总产值占比第二产业产值占比纳入企业占全省比例2014年开市总排放量2.73亿吨(约占全省的45%)、总产值1.15万亿元(约占全省的25%、占第二产业的60%)覆盖范围9860个(控排企业373家、投资机构291家、个人9196户)市场主体钢铁化工电力排放量占比前四行业水泥20%10%39%20%3.2市场有效运行、价格平稳,市场激励机制形成•总成交量3.47亿吨(占全国51.7%)•交易总额81.39亿元(占全国56.8%)配额二级市场流动性•市场价格稳定在15元-35元间运行•市场零中断、零投诉•控排企业通过碳市场获利5.04亿配额市场价格2016年2月——2016年12月3.2市场交易——市场价格2017年2月——2017年12月2018年3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2020年11月量成本纳入企业出售配额纳入企业购买配额量收益激励鞭策3.3市场激励机制形成3.4试点碳市场建设成效——一级市场拍卖增强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市场一级市场拍卖二级市场交易试点省市拍卖次数拍卖总量(万吨)成交量(万吨)成交总额(万元)拍卖均价(元)交易总量(万吨)交易总额(亿元)平均价格(元)广东192,4601,716.280,39246.843,9887.6419.17上海465842.81,81742.491,5004.6330.90湖北270070016,27023.245,87012.6621.57天津1200107.71,57514.634150.5513.35深圳1207.526635.435,67313.5223.84北京无1,3317.9259.54重庆9490.495.21总计274,0382,574.210,032038.971,972547.4—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和价格稳定市场流动性提升和价格稳定3.5碳金融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助力气候投融资碳金融授信•全国首单、规模最大•6家银行、累计1200亿元碳资产质押贷款•全国首单•累计15.4亿元碳众筹•国内首个CCER众筹项目,众筹金额20万元碳资产托管•全国首笔•累计592.28万吨现货远期交易•2016年4月27日上线,首日交易量680余万吨,交易额1.5亿元碳基金•5支,累计1.2亿元•国内首支3000万元碳基金境外投资者入市•2015年6月,获得国家外管局湖北省分局批复同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碳金融创新和碳市场建设互利共赢3.6抵消机制实现精准扶贫,为碳中和提供政策抓手农林类项目开发128个,其中:农村沼气项目55个,年均减排量214万吨林业碳汇项目8个,开发了全国首个竹子造林碳汇项目(已备案)全湖国北备备案案项项目目构构成成风电水电农村沼气生物质发电其他贫困地区农林项目CCER抵消量贫困地区农林项目CCER产生收益2014-2019湖北碳市场抵消情况217万吨62%5000万元73%湖北省CCER总抵消量352万吨,产生收益约6794万元“工业补偿农业、城镇补偿农村排碳补偿固碳”3.7配额分配科学,倒逼企业减排成效显著2.212.402.232.312.492.7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0.000.501.001.502.002.503.00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短缺企业占比分配总量(亿吨)盈余企业占比企业总量43%26%44%63%100%配额总量和企业盈缺情况六年企业履约率、交易参与率企业排放下降10.1%8.9%7.8%6.8%8.0%6.0%6.1%6.1%5.8%5.7%12.0%10.0%8.0%6.0%4.0%2.0%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7.3%全国湖北7.1%湖北(全国)第二产业增加值企业产值占全省第二产业的70%•2019年,采用碳排放强度法的111家企业中,73%的企业排放强度下降•2019年,采用历史法分配的228家企业中,60%的企业排放量下降•2015-2019年,累计减排1760万吨二氧化碳,16个60%行业中14个实现减排。68%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