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大陈岛碳中和示范岛建设工程(岛际交通新能源客船项目)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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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
乙方(中标人):杭州钱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船为大陈镇人民政府拟建的大陈岛岛际交通新能源客船,为 90 客位海上短程客船
项目,总长约 35 米,船员定额 5 人,乘客定额 90 人的海上短程客船 1 艘,本船为单体、
单甲板,钢质全焊接结构,由 2 台推进电机驱动、并配有高效螺旋桨,具有良好的耐波性
和操作性。本船设计航区为沿海航区,满足规范对Ⅲ级、3 类单体客船的要求,本船无线
电设备按照航行在 A1+A2 海区配备,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客船制造、安装、调试、全船试验、交船工作以及不少于 1 年(含)
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其中内部装修及安装工程,舱室内设备、家具、电
器等,信息化系统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内部局域网系统、卫星电视系统、大屏显示系统)
等工程重新招标确定装修施工单位,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支付给装修施工单位。
(二)技术需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技术需求内容详见全船技术规格和工程设计图纸。
(三)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因乙方未充分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说明而造成的
与工程有关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乙方应自觉遵循“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合理设置指
示灯、警示牌,明确标识各类材料、设备堆放地点,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船舶建造周期的变化
以及一切后续处理由乙方负责。
(四)施工质量和完工要求
本船设计和建造须符合现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外观要求高,特别是主船体外板,以及上建区域旅客经常到达之处壁板,应保持优良的
光顺度,应按不低于中国造船质量标准执行,不排除上建部分区域刮腻子处理。
(五)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投标报价文件,具体详见附件(注:如实际图纸与清单配件名
称、工程量等不同或有漏项、漏算的,按图施工,费用已包括在总价内,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