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到2060 年,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整体能源利用
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升,奋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二、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夯实碳达峰基石
立足保障能源安全的实际,坚持加快煤炭和煤电、煤电和新能源、煤炭和
煤化工、煤炭产业和数字技术、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
的主要战略方向,引深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
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节能降碳增效三大行动,加
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碳排放源头。
(一)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煤炭消费替代清洁高效利用工程。落实国家关于优化产能结构、降低能
耗强度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相关要求,同步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引导鼓励
高能耗企业利用清洁电力、非常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燃料替代,进一步压
减企业生产煤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坚持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加快煤炭由
燃料向原料、材料、终端产品转变,推动煤炭向高端高固碳率产品发展。聚焦
高端炭材料和碳基合成新材料,推动高端碳纤维实现低成本生产,构建煤层气
制备碳基新材料产业链条,打造纤维新材料产品示范基地和碳基新材料产业集
群。加快碳纤维、石墨烯、电容炭、碳化硅、煤层气合成金刚石、全合成润滑
油、费托合成蜡等高端碳基新材料开发。支持“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
产”新型煤炭利用示范项目,探索中低温热解产品高质化利用。(市发展改革
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煤炭绿色安全开发工程。推动智慧矿山建设,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无
人化煤矿占比,提高煤炭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炭行业整
体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井下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煤炭绿色
开采技术。在全市新建煤矿开展井下煤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返井
试点示范工程。推广煤与瓦斯共采,持续开展煤矿瓦斯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减
少甲烷排放。有序开展煤铝共采试点,积极推广深井废热利用技术,持续淘汰
落后产能,适度布局先进接续产能项目和核增部分优质产能,到2025 年,平均
单井规模提升到 175万吨/年以上,煤矿数量减少至 123 座左右,先进产能占
比达到90%以上。(市能源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煤电清洁低碳安全保供工程。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
节作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有序推动在建煤电项目投产,合理控制煤
炭生产总量,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动煤电向
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兼顾市内自用和外送需求,坚决兜住
能源安全底线。以坑口煤电一体化为重点,支持大型现代化煤矿和先进高效环
保煤电机组同步布局建设。落实煤电机组“先立后改”“上大压小”政策,有
序推进 30 万千瓦级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和整合工作,替代在役、退役煤电机
组,整合核准、纳规煤电机组容量,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煤电机组。
坚持适度超前、上大关小、先立后破,落实煤电调峰补偿政策,布局大容量、
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的煤电机组,提升煤电调峰能力,夯实煤电保供基础。
科学统筹热电联产与供热、供气需求,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