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系统990万-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编号:[2023]2182 号
采购人: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
01
10
14
00
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2182 号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元):9900000
最高限价(元):9900000
采购需求: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第一个托管周期结算价不超过
预算价。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
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
10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3 家),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
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有标的由中小企业制或承接,并应达到
例要求,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2023]2182号采购人: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2182号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预算金额(元):9900000最高限价(元):9900000采购需求: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项目,第一个托管周期结算价不超过预算价。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10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溪水北路2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732550质疑联系人:朱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637325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安区筑境花园99幢1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37391013958157600质疑联系人:齐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63739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950号财政大楼411室传真:0571-89541600联系人:赵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41696、89541691、8954169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序号事项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的特别规定项目属性服务类。1采购标的及其对2应的中小企业划(1)标的:综合能源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分标准所属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开标前答疑会或A不组织。5现场考察☐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如需)。(2)方案讲解演示为:方式一:方案讲解演示方式一:演示视频制作成U盘,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制7作好U盘邮寄到代理公司(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筑境花园99幢103。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应当提供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8的资格、资信证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节能产品、环境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9标志产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10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11中小企业信用融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资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筑境花园99幢103;备达地点和签收人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齐工0571-86373910。采购员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收费对象: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4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备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15书面投标文件份,副本二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三份。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背景临安区中医院2022年新大楼建成使用,面积约8.5万方,现有开放床位450张。临安区中医院主要消耗能源包括电能和天然气。用电部分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2022年耗电量8653040kWh,耗气量474194m³,合计能耗费用:9323370.5元。2023(1-10月)年耗电量7118320kWh,耗气量253015m³,合计能耗费用6992478.35元。医院历史能耗数据如下:临安区中医院22年-23年10月电气数据月份电/kwh天然气/m³2022.15658401140772022.25148001217262022.3520760322102022.451776083122022.558096082202022.693080078962022.7120448089702022.81246520105162022.9889200128262022.10577680156972022.11510080160872022.125941601176572023.1532200508562023.2482880826842023.3507640388962023.4484280237742023.568540081992023.688900084912023.7102820096332023.898592099542023.9913480105142023.1060932010014预计未来托管周期内每年能源托管量服务名称托管期限具体期限电(度)天然气(立方)综合能源10个托管第一个托管周期8634738406097托管项目周期第二个托管周期9066475426402第三个托管周期9429134443458(每12个第四个托管周期9806299461196月为一个托第五个托管周期10198551479644管周期,共第六个托管周期10606493498830120个月)第七个托管周期10924688513795第八个托管周期11252429529209第九个托管周期11477477539793第十个托管周期11707027550589伴随着医院单位门诊量的增加,且受制于现有能源设备与医院精细化化水平,医院能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亟须通过引入新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在用能安全的情况下,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医院能源管理水平和智慧管理运营服务能力。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国管节能〔2022〕287号)对能源管理的要求及GB/T24915-202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标准要求,鉴于医院当前现状,现拟委托专业能源托管服务供应商,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利用国内外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临安区中医院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2.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中标人负责投资与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临安区中医院新大楼范围内(面积约8.5万平方米)用电、天然气能源供应及保障服务、节能技改及技术优化:(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建设、锅炉节能改造建设、开水器智慧管理改造建设、分体空调改造建设、智能照明改造建设)、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建设、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建设、综合监控系统建设、设备管理系统建设、后勤服务系统部署及维保服务、能源管家及维保等。3.合同履行期限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4.医院用能设备基本情况根据GBT29149-20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和DB33/T738—2021医院能源计量管理要求,确定主要用能设备,详表如下。序数单台功开机日工作工作开机号设备名称参数量率(kW)频率时长天数负载备注率一次侧设备存在真空热水额定出节能空1锅炉1740kW3水/进水70%24120100%间,可节温度能改造60/50℃Q=142m设备存在采暖循环3/节能空2泵h418.570%24120100%间,可节,H=28能改造m设备存在3冷冻水泵-555100%24150100%节能空间,可节能改造设备存在4冷却水泵-475100%24150100%节能空间,可节能改造设备存在节能空5离心机2385kw237550%24150100%间,可节能改造6螺杆机1560kw127250%24150100%设备存在节能空间,可节能改造7冷却塔-37.5100%24150100%8空气源热130kw4309.8100%2436570%泵36570%9变压器1000KV2-100%2436570%A36570%设备存在10变压器2500KV2-100%24节能空A270100%间,可节11变压器1250KV1-100%24能改造A12风机盘管-110.570%2409备注:以上为院方用能设备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由各供应商自行勘察为准。5.能源托管周期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国管节能〔2022〕287号)相关建议及GB/T24915-202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相关标准,本项目托管期10年。以每12个月为一个托管周期。如2024年1月进入托管期,则2024年1月——2024年12月为第一个托管周期,以此类推,2033年1月——2033年12月为第10个托管周期。依靠能源托管服务供应商对院内能源(电、天然气)进行整体托管,根据医院过去的能耗数据由专业的能源审计公司核定托管期内的能源基准,并按照核定后的基准每月进行能耗费支付。能源托管服务供应商负责向能源公司缴纳临安区中医院相关(电、天然气)实际发生费用,并自行投资建设节能技术改造、智慧管理运营平台、能源管家及维保服务等,并通过能源运营服务实现医院在托管期内的节能降耗。二、采购范围及要求1.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对能源管理的要求及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标准要求及医院现状,临安区中医院现拟委托专业能源托管服务供应商,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统筹推进临安区中医院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及节能降碳目标。本次项目目标是通过技术改造、专业化管理,实现能源费用管控、综合能源逐步降低、机电运行安全提升。医院按照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期内全院的能源托管费用,并由供应商负责缴纳医院合同期内的用电、天然气的费用。本项目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智慧管理运营平台部署和运营管理投资、风险由综合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建设内容:节能技改及技术优化(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建设、锅炉节能改造建设、开水器智慧管理改造建设、分体空调改造建设、智能照明改造建设)、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建设、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建设、综合监控系统建设、设备管理系统建设、后勤服务系统部署及维保服务等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节能技术改造以及托管期内运维等事项。节能技术改造以及托管期内运维等事项所需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术语和定义2.1合同能源管理:综合供应商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能源托管项目的实施内容,综合供应商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能源托管费支付综合供应商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2.2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由用能单位委托综合供应商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或(和)节能改造。用能单位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和能源使用的费用,支付给综合供应商作为托管费用。综合供应商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减少费用支出或增加收益,获取合理的利润。托管范围可包括: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项所发生的费用,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费用(含人工、消耗性材料、工具)。2.3综合供应商: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能源托管服务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2.4能源基准:用能单位特定时间段的能源消耗量。2.5建设期:综合供应商完成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用能单位验收的期限。2.6能源托管期:指综合供应商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源托管服务,用能单位向综合供应商支付能源托管费用的期限。2.7节能设备:指本项目下所有由综合供应商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仪器和系统等财产。3.项目服务需求3.1服务内容需求清单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采购人委托供应商进行医院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节能改造设备的维护。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内容清单(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项目明细1能源供应及保障服务临安区中医院院区所有设备的电、天然气的供应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锅炉节能改造建设2节能技改及技术优化分体空调改造建设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建设智能照明改造建设开水器智慧管理改造建设提供平台底座能力、运营服务与部署服务;提供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建设3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提供综合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设提供机电设备管理系统建设智慧管理运营中心建设后勤服务系统建设4能源管家配备专职管家1人,基于智慧运维平台的全院综合能源驻场服务提供以上所有改造及建设内容的托管期内的维保5维保服务,并对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提供专业节能管理措施或方案。3.2能源供应与服务要求3.2.1空调集中供冷条件:供冷开始条件:室外最高气温连续3天>28℃或当天>31℃时;供冷结束条件:室外最高气温连续3天<27℃或当天<24℃时;供冷时,室内温度范围26±2℃;3.2.2空调集中供暖条件:供暖开始条件:室外最低气温连续3天<13℃或当天<10℃时;供暖结束条件:室外最低气温连续3天>17℃或当天>20℃时;供暖时,室内温度范围18±2℃。3.2.3服务要求:以上供冷及供暖按医院实际使用要求供应。由于托管项目医院用能的特殊性,所有用能设备系统以及医院智慧管理运营平台的主动管控权由医院合理管控,供应商须在医院认可的情况下对用能设备进行合理提醒并协助管控。涉及供应商技改措施或供能系统运营,采购人合理采纳供应商建议并授权供应商供能系统调控权限,如采购人供能系统外包,采购人应要求运维单位协助供应商节能策略落地。3.2.4项目保障:协助医院建立健全医院智慧运营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体系,并协助医院执行。4.项目建设范围及施工要求4.1.建设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含节能技术改造及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建设等,供应商需根据医院现有能耗设备、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后,提出相应建设改造方案。4.2.实施要求4.2.1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调研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或产品,技术或产品应成熟稳定可靠。改造应在不对医院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进行,而且不应影响原有系统的正常运行。4.2.2供应商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了解熟悉工程位置地形、材料储存条件以及与相邻已建环境的关系,以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现场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4.2.3供应商应提出关于施工管理的措施及意见,包括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场地清洁、绿化保护、现场管理等。特别应考虑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避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供应商进场后,应加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4.2.4供应商投入的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均应按医院的内部管理规定进出,并自觉做好相应登记手续。4.2.5施工必要的水、电及材料堆场,由医院协助解决。4.2.6供应商拟派的施工人员,其食宿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4.2.7改造建设投入资金由供应商自负。4.2.8建设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收到医院书面通知开工日期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优化改造建设(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改造时不得影响医院空调、锅炉、水电各系统的使用和正常医疗秩序。由医院提供智慧后勤运维中心场地,供应商根据场地进行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达到智慧管理运营运维中心要求。5.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内容5.1平台功能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一体化的展示,支持医院管理者可以在一个平面内全面了解医院的运行状态,包括空间、能耗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综合态势看板应满足实时性要求,建立实时更新数据、监测和告警机制,使管理者能够及时了解和应对各种变化和风险,通过对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与展示,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和长期规划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平台应支持用户能在可视化场景中通过趋势图、饼图等图表形式显示多维度的能耗情况,便于进行能源效率和成本的管理。5.1.1平台功能要求:(1)支持提供各类的角色用户的定义,为不同角色用户开启不同的权限。可配置多个角色,可根据多种权限维度划分,如系统管理员、某一区域的管理员或某一类设备的管理员等。(2)提供多维度的分权分域管理。提供模块页面、数据区域和操作类型的“三维”权限管理,以形成对信息的分割和保护,确保安全高效,支持驾驶舱配置;(3)提供对报表模板的增删改查等管理功能;(4)支持报表的在线手动生成及自动生成;(5)提供对报表文件的增删改查等管理功能;(6)提供报表推送服务;(7)提供系统中终端设备、通讯设备、后台系统与外部时钟源时钟同步的服务;(8)提供不同频率的数据采样服务以适用不同场景;(9)提供对数据的选择、校验、标识等处理功能;(10)提供系统日志生成、储存、查询、统计管理。记录系统中重大运行事件、异常问题,便于诊断和定位;(11)支持BI分析,能将平台中现有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快速准确的提供报表和分析图标,帮助领导进行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12)BI分析包含:能耗分析、成本分析、对标分析、工单分析、报修分析、设备分析、和满意度分析等功能。(13)平台的安全性设计:平台需具备防火墙技术、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病毒防护、安全协议、用户身份识别、IP地址控制等周密完备的网络安全技术和措施,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人为的破坏和数据库的数据丢失。(14)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能力,支撑第三方业务快速接入及创新,能够实现医院原有系统与各种业务子系统与平台之间的快速对接。支持第三方业务快速接入平台。5.2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建设供应商应在建设期内完成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全面的能耗采集,来分析医院能耗现在状况,发现医院实际运营中存在的各类用能问题,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功能要求:(1)支持展示当日用电趋势、本月能耗总览(同比、环比)、能源占比、电能耗评价(同期相比)、关键KPI概览、今日告警总览信息、当日天气信息;(2)支持提供两个维度的能耗分析模型,科室维度和区域维度;(3)支持对能耗模型内任意节点的能耗分析;(4)支持提供对能耗模型内多个节点单个时间段或者单个节点多个时间端的能耗对比;(5)支持对能源消耗的定额管理;(6)支持对经营性、考核性能耗KPI的管理,包括单位床日能耗、万元收入能耗、单位业务量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等;(7)支持对放射科(CT、核磁、普放)、检验科、手术室、ICU、空调、电梯等大型耗能设备的能效分析。监测点位及要求:楼栋位置新增计量回路对接电表数量205变配电室出线柜41688变配电室强电井481632门诊楼楼层配电强电井269医技楼楼层配电强电井住院楼楼层配电强电井行政楼楼层配电强电井医技楼科室配电强电井门诊楼科室配电强电井合计供应商需针对能源管理系统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功能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5.3综合监控系统建设供应商应在建设期内完成综合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医院不同的机电设备包括变配电、暖通空调、给排水、锅炉等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测并自动告警、排除隐患、规避安全风险。综合监控系统功能要求:(1)可查询各子系统的系统指标、设备指标、系统运行、设备运行四大类的计算结果,并提供曲线图与表格图两种展示方式;(2)提供查询数据导出功能,可轻松将页面查询的数据导出成Excel表格;(3)对于指标类的结果进行计算数据的同比环比值;(4)根据选择的时间范围页面进行查询时自动选择不同的颗粒度,保证页面更清爽简洁;(5)可通过起止时间、关键字、告警等级根据招标人需求(至少4个等级)、告警状态、告警类型、区域、业态等条件查询告警信息并导出结果集;(6)可以对告警信息进行单条、批量的操作(确认、处理、撤销、查看详情)处理。(7)实时联动功能用于告警信息联动和公式联动,进行遥控/遥调、第三方系统链接打开、视频系统打开的控制操作。△(8)在告警产生时,可联动周边摄像头,便于一站式管理人员第一时间预判风险;同时平台可自动形成工单,指引运维人员前往现场进行预防式维护。(此项功能投标方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证明)。供应商需针对综合监控系统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功能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5.4设备管理系统建设供应商应在建设期内完成设备管理系统建设,以平台提供的空间设备信息为基础,以维修、巡检、保养等任务流程工作为主线,实现对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预防式维护体系以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总体维护成本。设备管理系统功能要求:(1)拥有一套设备编码标准体系,建立医院空调、供配电、给排水、电梯等设备的标准编码,形成设备管理台账,实现对设备的二维码管理;(2)根据使用人员的不同,展示不同的内容,区分管理人员与业务执行人员;(3)提供故障报修,自动派单,工单处理,工单验收,工单评价、工单查询分析等功能;(4)工单与设备监控集成,支持根据设备告警等级的配置,自动生成工单,并分派人员处理;(5)以对运维人员进行排班,支持运维人员查询各自的排班情况;(6)提供数据统计分析和自动报表功能,实现对工单任务统计、工单满意度等多方面的统计分析和自动报表。供应商需针对设备管理系统建设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系统功能详细设计、流程设计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5.5智慧后勤服务系统建设供应商应在建设期内完成后勤服务系统建设,以平台提供的人员信息为基础,建设保洁管理系统、运送管理系统,实现对服务人员的高效管理,实现提质降本增效。供应商需针对后勤服务系统建设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系统功能详细设计、流程设计、时间进度计划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5.6智慧管理运营中心的建设供应商应完成智慧管理运营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服务中心功能要求:提供运营服务中心装修、大屏、工作台及配套软硬件设备等医院将提供满足需要的具备基础水电办公条件的运营中心场地。医院管理人员通过平台能够根据现场考核指标、关注重点等进行大屏配置,并在医院物理大屏上进行投放展示。6、节能改造技术要求医院当前自有用能设备清单序功率设备名称号型号用能系统(数量安装位置kW)1变频螺杆式冷30XWV458PT001A/空调系统272.41地下室水泵房水机组317U地下室水2离心式冷水机19XR5051C49LEE52空调系统415.72泵房组楼顶平台3风冷涡旋式热30RQ162APT116空调系统611地下室锅炉房泵机组地下室锅4卧式超低氮燃YHZRQ-150NW空调系统5.52炉房气真空锅炉地下室水泵房5卧式超低氮燃YHZRQ-150N-I空调系统5.51地下室水气真空锅炉泵房6冷冻水循环泵/供水系统552地下室水泵房7冷冻水循环泵/供水系统753地下室水8热水循环泵/供水系统224泵房9冷却循环泵/供水系统754楼顶平台玻璃钢横流冷LRCM-HS-600冷却塔7.52楼顶平台10-1F却塔-1F玻璃钢横流冷LRCM-HS-450冷却塔6.31-1F11-1F却塔五楼屋面12卧式暗装风机FP-85WAII-3-G30空调系统/481F盘管1F13立柜式新风机GXII40(1)/L空调系统/11F1F14吊顶式新风机GX140(1)/D空调系统/415多联风管式室MMD-UP0481BHYF-C空调系统/6内机16多联室外机MMY-HP3014HT8-C1F空调系统/117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160盘管18卡式风机盘管FP-102KM4空调系统/119吊顶式空调箱GII40(1)/D空调系统/1020吊顶式空调箱GII60(1)/D空调系统/221装配式空调箱ZKB3035-W50D空调系统/21F22吊顶式新风机GXI15(1)/D空调系统/11F23卧式新风机ZKB0435-W25D空调系统/1二楼机房24吊顶式新风机ZKB0235-W25D空调系统/11F25卧式新风机ZKB0435-W25D空调系统/61F26多联风管式室MMD-AP0076MPHYF-C空调系统/491F内机27多联四面出风MMU-UPO481HYK-C空调系统/21F室内机28多联室外机MMY-HP2414HT8-C1F空调系统/6五楼屋面29分体式风管机RAS-13S3DVP-C/空调系统/21FRAS-30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1262F盘管31卡式风机盘管FP-102KM4空调系统/82F32装配式空调箱ZKB0635-W50D空调系统/12F33装配式空调箱ZKB1535-W5OD空调系统/12F34装配式空调箱ZKB1535-W50D空调系统/12F35吊顶式新风机GXI15(1)/D空调系统/12F36吊顶式新风机GXII20(1)/D空调系统/12F37卧式新风机ZKB0535-W25D空调系统/B超心脑1电图38卧式新风机ZKB0435-W25D空调系统/62F39多联风管式室MMD-AP0076MPHYF-C空调系统/712F内机40多联室外机MMY-HP2614HT8-C1F空调系统/22F41多联室外机MMY-MHP1204HT8-6五楼屋面空调系统/C1F42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1693F盘管43装配式空调箱ZKB1535-W50D空调系统/在五楼屋1面44装配式空调箱ZKB1535-W50D空调系统/13F45装配式空调箱ZKB1035-W50D空调系统/1口腔科46吊顶式新风机GXI15(1)/D空调系统/13F47吊顶式新风机GXII30(1)/D空调系统/13F48卧式新风机ZKB0435-W25D空调系统/33F49吊顶式新风机GXI15(1)/D空调系统/13F数字化分体能G-50X6BHWF空调系统/在二楼机501量回收新风机房51多联风管式室MMD-AP0156MPHYF-C空调系统/123F内机在五楼屋52多联室外机MMY-HP1814HT8-C1F空调系统14.94面在五楼屋53多联室外机MMY-HP1814HT8-C1F空调系统14.91面54分体式风管机RAV-SM806BTY-空调系统/13F55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774F盘管56装配式空调箱ZKB1535-W50D空调系统/在五楼屋2面57装配式空调箱ZKB1235-W50D空调系统/14F58装配式空调箱ZKB1235-W50D空调系统/1总务科59吊顶式新风机GXI15(1)/D空调系统/14F60卧式新风机ZKB0335-W25D空调系统/34F61多联风管式室MMD-AP0186MPHYF-C空调系统/54F内机62多联室外机MMY-MHP0804HT8-空调系统14.91在五楼屋C1F面63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365F盘管64吊顶式新风机GXII15(1)/T空调系统/15F65卧式新风机ZKB0335-W25D空调系统/15F66多联四面出风MMU-UPO241HYF-C空调系统/25F室内机67多联室外机MCY-MHP0506HT-CF空调系统14.915F68分体壁挂机RAS-13U2KVS4C空调系统14.955F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行政后勤6923盘管6F行政后勤70卧式新风机ZKB0435-W25D空调系统2.51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6F71行政后勤20盘管7F72卧式新风机ZKB0535-W25D空调系统/行政后勤17F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41主楼6F73FP-102KM4空调系统/2主楼6F盘管GXII30(1)/D空调系统/74卡式风机盘管ZKB0535-W25D空调系统/1主楼五楼75吊顶式新风机76卧式新风机1主楼6F卧式暗装风机FP-34WAII-3-G30空调系统/主楼7F-77400盘管16F78卧式新风机ZKB0635-W25D空调系统/主楼7F-10XIZI-UCMP01UN-ES00816F79西子电梯电梯3020/80自动扶梯电梯/8/6.1.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供应商可根据现状评估对医院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中央空调机组参数如下:设备名称品牌制冷量/kw功率/kwcop数量备注主机开利23853756.36215602725.741设备名称品牌功率/kw流量扬程/m数量备注m³/h冷冻水泵凯泉55380365冷却水泵凯泉75600354冷却塔良机7.5600无4供应商应在建设期内完成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实现空调冷媒流量(冷冻水、冷却水)跟随负荷的变化而变流量运行;主机运行效率优化,确保主机在任何负荷条件下,都保持较高的热转换效率(COP);实现系统的运行信息综合和数据共享,确保中央空调主机、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和冷却塔风机等全系统协调运行和综合性能优化。供应商需针对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进行详细方案设计,包含且不限于节能改造方案、节能改造经济性分析、设备清单、时间进度计划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6.2.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建设供应商可根据现状评估对医院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医院目前有风机盘管1109个。供应商需针对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改造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功能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6.3.锅炉节能改造建设供应商可根据现状评估对医院锅炉系统的节能改造建设,且在托管期内必须满足医院使用需求。锅炉参数如下:设备名称锅炉型号制热量数量制造日期热水锅炉YHZRQ-150NW1745KW32020.11供应商需针对锅炉系统改造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功能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改造方案设计图、节能量测算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6.4.开水器的改造建设供应商可根据现状评估对医院开水器进行改造建设。医院现有27台开水器。供应商需针对开水器改造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功能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6.5.智能照明系统改造建设供应商可根据现状评估对医院照明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医院现有公区照明、应急照明、设备用房照明子系统。供应商需针对照明系统改造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功能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运行方式管理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6.6.分体空调改造建设供应商应在建设期内,将医院分体空调改造,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降低医院能耗。供应商可根据现状评估对医院分体空调进行改造,不能影响医院正常运行。供应商需针对分体空调改造进行详细方案设计,包含且不限于节能改造方案节能改造经济性分析、设备清单、时间进度计划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7.综合能源运营服务7.1服务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服务期限为整个托管期,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每月缴纳医院电、气(含税收)等能源费用,对招标范围内的系统建设与改造进行监管并持续输出合理的运营策略,并制定相应培训,提供能源计量并定期出具用能分析报告,协助医院对能源系统做运营优化建议,协助医院梳理能源管理流程,为实现医院能源费用的降低和能源高效利用做出支撑。供应商需针对综合能源服务进行方案说明,包含且不限于服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拟投入的人员名单、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技能培训等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7.2服务要求7.2.1空调冷热水及生活热水供应要求:合同期内,供应商应制定完备的中央空调和生活热水的运行管理章程,保证医院日常运行需求。7.2.2托管期内所有供应商服务范围内相关的维保人工费、差旅费、维保工具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医院既有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配件材料、原厂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提供;由供应商新增设备的维修保养配件材料、原厂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7.2.3托管期内供应商应对自己提供的平台以及各系统软件进行及时迭代更新和维护,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合同期满后,系统软件涉及到的迭代更新和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2.4采购人与供应商安排的运营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供应商要按照国家、省、市用工规范为运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如因供应商未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按时发放用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等,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7.2.5托管期发生事故抢修或者使用应急方式供能,需额外给付第三方费用,由采购人单独支付,不含在托管费用内。7.3风险管理实际运行过程中,风险随时可能出现,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强风险管理,做好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量化分析,制定风险的应对预案。供应商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采购人合理的现场指挥。7.4服务质量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确保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采购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对质量的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整个项目周期的工作计划,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和测试,并向项目单位提交阶段性工作成果。通过保证各阶段性成果的质量,最终保证整个项目的质量。7.5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信息安全方面的要求。对于参与项目的人员均需要签订统一的信息保密协议。供应商应对以下信息进行保密,具体包括:项目信息:如业务流程、技术方案、业务数据(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历史数据)、报表指标、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保密信息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光盘、U盘、服务器等文档。供应商组建的项目成员在项目单位履行职责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三、商务要求1、建设期限:运维中心自建(地址由院方提供,设备及内容根据5.3.1项内容自行决定),合同签订后收到医院书面通知开工完成全部优化改造建设(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改造时不得影响医院空调、锅炉、水电各系统的使用和正常医疗秩序。2、托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10年。(每12个月为一个托管周期,共120个月)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维保服务:合同周期内供应商所投资建设的设备维护保养,由供应商负责。△5、能源管家5.1工作时间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后至托管服务期限结束之日止,正式派驻1名能源管家驻场,工作时间同医院正常上班时间,进行能源管理措施落地,服务期限十年。5.2工作职责5.2.1运用平台监测能源托管项目日常能源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项目现场人员进行跟踪处理。5.2.2为能源托管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指导现场人员开展各专业内的能源托管服务。定期出具相应的能耗分析报告,按照计划完成能源托管的工作目标。5.2.3通过平台实现远程在线诊断工作的开展,通过后端专家库的指导实现对现场能源托管工作的提升改善,为医院实现持续节能降耗目的。5.2.4通过平台将现场服务成果转化为知识库,构建医院能源托管服务体系。5.2.5负责系统平台的日常运行操作及培训,保证各项功能稳定运行,发现故障及时处理。5.2.6定期与医院联合召开一次能源专题会议,总结前期节能工作,出具检查报告、能耗分析报告及整改计划,提请医院审议,双方共同研究部署下一步节能计划,保障后续能源托管工作开展。5.2.7协助医院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加强日常节能管理。5.3其他要求5.3.1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不应影响采购人医疗秩序的正常开展,同时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处置相关突发应急事件。5.3.2本次招标完成后,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日历天内对本次招标内容和现场实际进行校对,有出入的经报采购人复核明确后可进行调整。5.3.3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签认一份《医院现有能源设备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能源设备、医疗设备等,为后续托管的设备增减所带来的能源费用变化作为结算依据支撑;供应商应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供应商托管内容和标准》、《节能改造(建设)清单及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合同附件。5.3.4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保障,同时对在本项目托管期内所涉及财产、设备、人员安全负责,做好项目成本核算及风险防控措施。5.3.5由于供应商的服务造成的损失及违法行为,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5.4售后服务要求5.4.1提供724小时在线客服服务,通过微信、QQ、邮件等设备进行回复。5.4.2提供免费提供技术咨询。5.4.3故障响应时间:1小时内对软件故障进行电话响应,2小时内解决,若2小时内未能解决,应提供解决方案。5.4.4在项目交付阶段,提供2名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现场支持。6、付款方式及费用调整6.1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确定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托管期内,由采购人委托供应商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或(和)节能改造。采购人需向供应商支付能源托管费用,并由供应商负责缴纳采购人托管期内的能源费用。采购人每月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能源托管费用(相应托管周期招标的能耗托管量1/12实时能耗单价中标折扣率)。供应商每月10日前开具当月能源托管服务费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服务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供应商指定账户按时支付每月的能源托管费用。6.2边界费用调整机制本项目确定托管基准值时间为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此时间之后存在的用能设备增减、业务范围(量)增减、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等因素导致托管范围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双方可按如下约定进行费用调整(年度核算),年底进行一次性结算,多退少补:(1)托管期内医院发生大型用能设备、用气设备及器具增加、减少或变化,由双方协商在对应托管周期能源基准量(见下表)基础上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2)托管期内医院新增或减少业务楼栋或业务面积(地上53000平方米,地下32000平方米分别核算)达到1%时应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在能源基准量基础上,按实际计量的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3)托管期内医院如存在施工,应安装表计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独立计量,按实际计量的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4)托管期内如医院业务服务范围改变(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承接院外团餐服务、中心供应承接院外消毒供应服务等),应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按实际计量的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5)如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活动、气象灾害、外力破坏、地震、战争、暴乱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及边界条件约定之外实际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能耗异常大于能源托管服务费2%时,双方协商处理。7、合同变更要求如在项目服务过程中需要调整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需经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同意,按合同变更程序办理。8、所有权与收益要求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仅拥有中标人所投资的所有设备的产权,即在采购人没有依照合同约定付清中标人的全部款项之前处分权属于中标人,如果遇到征收、拆迁或采购人破产及其他必须处分设备的情形,未征得中标人的意见,采购人不得作出任何处分设备的决定,处分所得属于中标人。采购人既有能源设备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合同期满后且采购人按合同付清能源托管费用后,中标人所投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移交给采购人,中标人应保证项目财产正常运行,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移交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中标人的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中标人应当无偿向采购人提供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该服务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本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扶持、优惠或鼓励等政策的,由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申报。所获奖项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协商署名,供应商所获优惠条件和专项补贴资金,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协商后,由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同等价值的服务,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主观分投标文件中评序评标标准权重/客观标标准相应的号分属性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节能评估或综合能源服务系统软件中任一一项)每具有一项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最低得0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1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网页的5客观分认证证书(5分)截图)业绩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成员)或所投(1分)产品具备类似“智慧物联能源管理”、“建筑能源管理云平台”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2分,最低得0分。(投标时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能源托管服务、智慧管理平台项目的业绩进行打分,每有1个合同得0.52分,最高得1分,最低得0分。(须提供①采1客观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上①②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不得分)3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成员)拟派的8主观改造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的得2分,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近3个月内的工作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提供不齐全、未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的不得分。)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成员)拟投入的服务人员中,具备高级职称(电子信息工分、客程或机械工程或电力工程技术或暖通空调设观分计等相关专业)的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最低得0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近3团队人员个月内的工作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提供不(8分)齐全、未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的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拟提供本项目驻场人员,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与本项目相关专业性,工作内容的完善性方案进行评分(3分、2分、1分、0分)根据投标文件有关商务技术(服务)响应表及其证明材料等进行评议:投标响应的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10分;其中△重要指标低于招标要求(负偏离)的每个扣2分,其他一般指标低于招标要求(负偏离)的商务技术响应410客观分每个扣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10分)分。(对于△重要指标或者载明具体参数要求的技术需求,未作出明确响应或未提供技术资料佐证的,均视为负偏离)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源托管服务方案包括但4主观分整体方案不限于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4分)5技能培训等,评委根据方案的全面、科学、合理进行评议(4分、3分、2分、1分、0分)。61、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建设(4分):根据投21主观分节能技改方案标人提供的中央空调节能改造详细设计方案(21分)情况,根据现状分析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舒适度优化方案,整体能效控制方案,冷水机组节能控制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要求进行打分(4分、3分、2分、1分、0分)。2、分体空调改造建设(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分体空调改造建设详细设计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解决方案、节能效果及设备清单,评委根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要求进行打分(4分、3分、2分、1分、0分)。3、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改造建设(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空调末端集中控制系统改造建设详细设计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解决方案、节能效果及设备清单,评委根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要求进行打分(3分、2分、1分、0分)。4、锅炉改造建设(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锅炉改造详细设计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解决方案、节能效果及设备清单,评委根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要求进行打分(4分、3分、2分、1分、0分)。5、智能照明改造建设(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智能照明改造建设详细设计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解决方案、节能效果及设备清单,评委根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要求进行打分(3分、2分、1分、0分)。6、开水器智慧管理改造建设(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开水器智慧管理改造详细设计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解决方案、节能效果及设备清单,评委根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要求进行打分(3分、2分、1分、0分)。1、医院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医院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详细设计方案情况,包含现状分析、解决方案、设备清单、功能描述等,评委根据方案完善、科学、合理性进行评议(5分、4分、3分、2分、1分、0分)。2、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建设: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详细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等内容,评委根据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点位覆盖全面、设备清单描述详细进行打分(5主观7分、4分、3分、2分、1分、0分)。20分、客信息化建设(20分)3、设备管理系统建设: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观分备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详细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等内容,评委根据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点位覆盖全面、设备清单描述详细进行打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4、综合监控系统建设: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详细设计、点位设计、设备清单等内容,评委根据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点位覆盖全面、设备清单描述详细进行打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打分。施工组织方案详细合理、具有针对性,总体服务模式和配套措施科学合理,能针对用户施工组织方案84主观分需求进行详细的分析,评委根据方案科学、(4分)合理、符合要求进行打分。(4分、3分、2分、1分、0分)。针对医院内部节能管理提供可行性方案,方案详细合理、有针对性,总体服务模式和配9套措施较科学合理,能针对用户需求进行详5主观分管理制度(5分)细的分析,评委根据方案科学、合理、符合主观分主观分合理化建议要求进行打分(5分、4分、3分、2分、1(2分)平台演示分、0分)。(10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及方案,每10提供一个建议及配套方案的得1分,最高22分。11投标人必须采用真实运行项目系统进行演10示。没有演示、以DEMO、PPT、文档演示均不得分。评委根据演示情况进行打分,全部响应得满分10分,有1项不符合或无演示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演示内容如下:投标人对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在Web端演示如下功能:(1)对本次招标内容(至少包括智慧管理运营服务中心、综合能源管理、综合安全管理、机电设备管理等功能模块)能在同一个软件平台上进行管理的得1分,部分满足不得分。(2)平台具有运营驾驶舱:驾驶舱配置支持即拖即用,不涉及代码变更,可快速改变驾驶舱的画面呈现的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3)平台可按图表、曲线、饼图等不同形式对不同场景的实时数据进行展示,完全满足要求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4)平台具有机电设备管理:展示各类报修、设备维保、投诉、物资管理等事项;各个维度全部展示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5)平台具有运营监督中心:可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管理范围灵活配置专属的运营监督中心,支持任意数据指标、维度进行自主的编辑管理,支持将各类管理的业务数据按照不同主题,通过数据图表进行分类展示的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6)能源管理具有科室能耗分析:可根据功能区域(如部门、业态)进行能耗分析,包括日、周、月时间段的能耗分析查询,同比、环比分析,单位面积、人均能耗分析,转化标准煤、碳排放量分析的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7)能源管理具有科室分摊:可根据后台分摊策略等配置进行科室能耗分摊,并可生成科室能耗分摊报表,报表可下载导出的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8)综合安全管理具有机房安全监控功能,系统组态图可呈现包括变配电、暖通空调等二维组态图显示;提供告警工具,可统一查询所有告警信息;可生成数据报表,报表可下载导出的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9)能源管理具有负荷预测:可根据能耗监测点位和历史能耗数据,支持对能源消耗进行预测,预测算法综合考虑历史能耗数据、温度、作息等因素,算法应具备学习能力,计算出实际能耗值与预测值之间的偏差值的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投标人需在移动端完成下列演示:(10)移动端具有综合运维中心功能,支持发起报修、巡检任务执行。流程申请,报修信息可选择位置、设备、故障现象,并支持语音、图片和视频上传功能的得1分;部分展示或不展示不得分。有效投标报价为针对托管周期能耗量的折扣的最低折扣率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率)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例:如报价折扣率为99%,则视为基准下浮1%,折扣率数值越低则视为折扣率越低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报价分(10分)12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10/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合同文件合同编号(甲方):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合同编号(乙方):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医院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予以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2022年,临安区中医院新大楼建成使用,面积约8.5万方,现有开放床位450张。临安区中医院主要消耗能源包括电能和天然气。用电部分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2022年耗电量8653040kWh,耗气量474194m³,合计能耗费用:9323370.5元。2023(1-10月)年耗电量7118320kWh,耗气量253015m³,合计能耗费用6992478.35元。伴随着医院单位门诊量的增加,且受制于现有能源设备与医院精细化化水平,医院能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亟须通过引入新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在用能安全的情况下,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医院能源管理水平和智慧管理运营服务能力。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国管节能〔2022〕287号)对能源管理的要求及GB/T24915-202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标准要求,鉴于医院当前现状,现拟委托专业能源托管服务供应商,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利用国内外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临安区中医院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乙方负责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实施。2.本项目托管能源类型如下:托管能源类型计量户名计量户号电天然气第二条服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明细12345678910第三条合同履行期1.本合同履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第四条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1.双方确定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源托管期内,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能源系统维护及管理服务,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前提下,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能源托管费用,并由乙方负责向有关收款主体缴纳甲方托管期内的能源费用。2.能源托管费用:甲方每月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能源托管费用(相应托管周期招标的能耗托管量1/12实时能耗单价折扣率)3.边界调整费用、考核等费用在下一个托管周期第一个月内,甲乙双方进行费用结算,多退少补。4.乙方每月10日前开具当月能源托管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按时支付每月的能源托管费用。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不合规或者发票内容不正确的,甲方均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税号: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户名:账号:5.本项目托管期内每一个托管周期能源托管费及托管用量:5.1.托管期内每一个托管周期能源托管费=托管用电费+托管用气费。5.2.托管期内每一个托管周期用电费=对应周期招标托管用电量×实时电能单价×折扣率。5.3.各托管周期托管用气费=对应周期招标托管用气量×实时天然气单价×折扣率。6.为确保双方利益,双方约定对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超出部分进行分成,评价区间划分如下:将十个托管周期分为三次评价区间,第一评价区间为(第一托管周期、第二托管周期、第三托管周期、第四托管周期),第二评价区间为(第五托管周期,第六托管周期,第七托管周期),第三评价区间为(第八托管周期,第九托管周期,第十托管周期)。取每个评价周期内托管周期的节能率平均值,若平均节能率超出%,则超出部分采购方收益为超出量的%,投标方收益为超出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节能率=(当年医院基准能耗费-当年医院实际能耗费)/当年医院基准能耗费医院基准能耗费=医院基准能耗量×医院实时能耗单价(电、天然气)当年医院实际能耗费=实际用电量×实际电价+实际用气量+实际天然气价±边界费用第一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一托管周期节能率+第二托管周期节能率+第三托管周期节能率+第四托管周期节能率)/4第二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五托管周期节能率+第六托管周期节能率+第七托管周期节能率)/3第三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八托管周期节能率+第九托管周期节能率+第十托管周期节能率)/3第一评价区间超出部分采购方收益=(第一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一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二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三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四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一评价区间超出部分投标方收益=(第一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一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二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三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四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二评价区间超出部分采购方收益=(第二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五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六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七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二评价区间超出部分投标方收益=(第二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五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六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七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三评价区间超出部分采购方收益=(第三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八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九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十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三评价区间超出部分投标方收益=(第三评价区间平均节能率-%)×(第八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九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第十托管周期医院基准能耗费)×%节能率=(当年医院基准能耗费-当年医院实际能耗费)/当年医院基准能耗费医院基准能耗费=医院基准能耗量×医院实时能耗单价(电、天然气)当年医院实际能耗费=实际用电量×实际电价+实际用气量+实际天然气价±边界费用托管周期内每年能源托管量服务名称托管期限具体年限电(度)天然气(立方)综合能源10个托管第一个托管周期托管项目周期第二个托管周期第三个托管周期(每12个第四个托管周期月为一个托第五个托管周期管周期,共第六个托管周期120个月)第七个托管周期第八个托管周期第九个托管周期第十个托管周期第五条边界费用调整机制本项目确定托管基准值时间为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此时间之后存在的用能设备增减、业务范围(量)增减、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等因素导致托管范围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双方可按如下约定进行费用调整(年度核算),年底进行一次性结算,多退少补:(1)托管期内医院发生大型用能设备、用气设备及器具增加、减少或变化,由双方协商在对应托管周期能源基准量(见下表)基础上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2)托管期内医院新增或减少业务楼栋或业务面积(地上53000平方米,地下32000平方米分别核算)达到1%时应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在能源基准量基础上,按实际计量的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3)托管期内医院如存在施工,应安装表计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独立计量,按实际计量的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4)托管期内如医院业务服务范围改变(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承接院外团餐服务、中心供应承接院外消毒供应服务等),应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按实际计量的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整并核算费用。(5)如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活动、气象灾害、外力破坏、地震、战争、暴乱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及边界条件约定之外实际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能耗异常大于能源托管服务费2%时,双方协商处理。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督促有关方提供原能源系统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乙方提供节能优化相应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的履行和工作开展进行相应的监督,审核乙方拟定的方案、制度,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和修正意见,未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制度等实施行为,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技改所涉及的设计、方案、图纸等需经甲方事先审核,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能实施,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施行为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个技改过程进行监督,乙方应对甲方的改善建议和修正意见进行落实。3.甲方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及时提供本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促进乙方工作的正常开展。4.甲方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告知给乙方,并要求乙方予以遵守。5.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提出的能源服务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且要求乙方改进不合理的地方。6.乙方新增节能软硬件设备设施和系统在合同期内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管下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置。托管期结束且甲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托管费用后,节能硬件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相关软件系统甲方人拥有正常使用权,乙方不再提供升级与维保服务,如需继续提供服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7.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期下,甲乙方应紧密配合开展设备优化运行及节能等相关措(行为节能,管理节能),加强节能意识宣传。8.在乙方履约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合同规定金额如期支付能源托管费用。9.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并且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该保持跟甲方的管理、经营目标一致,始终站在甲方的角度,配合甲方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以及各项方案并提交给甲方,在得到甲方认可确认后予以执行。并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约定展开能源管理和日常性的运维业务。并且,乙方包括乙方的人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防火、交通、治安等规定。2.在服务期内,乙方管理人员进入甲方的相关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开展业务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若必须要对甲方正常工作的开展产生影响的,乙方应提起报告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协调各方的工作,将影响降到最低。3.乙方对于甲方的用能情况进行科学的诊断,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方案并提交给甲方,每个月度需要出具能源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供甲方审核。4.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各部门的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事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对于甲方发生的临时事件,在不影响正常综合运维服务工作的前提下乙方予以积极配合。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保障,并且注意保护好甲方的各类设施不受损坏,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所涉及财产、设备、人员安全负责。乙方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物品损害或者造成甲方、乙方或者任意第三方人员意外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造成甲方医院患者投诉或者第三方人员损害的,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6.乙方人员如违反医院综合运维管理制度或者存在包括工作不负责、存在损害各方权益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按照相关制度对医院综合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妥善管理。7.甲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课题、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时,乙方应尽协调事宜。8.乙方负责托管范围内乙方所安装的设备的保养、维护和修理,保证所有设备均可以正常运行。由于乙方的技改造成的设备故障,由乙方负责并解决。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甲方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9.技改所需投资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自行评估和承担其风险。10.乙方应承担合同及其附件以及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所规定的其他乙方应承担的义务。第八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能源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违章操作或不尽职尽责导致在运行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2.乙方进行的技改部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改造自身存在系统缺陷或施工质量导致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3、甲方先期建设的能源供应和使用系统,由于系统缺陷或施工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4.甲乙双方应就自身带来的环保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环保问题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九条禁止商业贿赂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廉洁从政、廉洁经商的有关规定,禁止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实物、现金、有价证券、超标准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五:《廉洁协议》。第十条合同变更、中止、解除1.出现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客观情形,或者一方提出合理的诉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2.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可转让,特殊情况下,如乙方确需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署合同约定,且乙方需对转让部分的履行单位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3.甲方发生必须停止办公或经营的情况,例如房屋大修或者部分拆除,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导致合同中止的事由消除后,恢复合同履行。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5.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守约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即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90天内没有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7.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终止实施。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节能设备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书面通知后仍拒绝履行前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节能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8.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支付违约金等义务的履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能源托管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能源托管服务质量问题且达到甲方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考核标准,由乙方限期整改,若经乙方整改仍未达到考核要求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具体撤场措施双方根据项目现场实际友好协商。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乙方所安装设备的保养、维护和修理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弥补,且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存在数据作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涉及刑事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4.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长期不在岗,或者被甲方认定工作能力不足等不符合甲方要求情形的,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然无法指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5.乙方的合同履约和工作一旦经甲方考核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按照考核办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包或者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7.如乙方未遵守本合同附件及其他条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8.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则乙方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第十条不可抗力1.由于地震、水灾、战争、暴乱、重大卫生事件等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通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在通知另一方后10日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将不对另一方继续承担义务,但甲方和乙方应当据实结算托管费用。仅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不能必然减轻或影响具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付款。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如因一方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遵守行业惯例。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首先向相关机构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两份、乙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医院托管用能建筑信息附件二:医院托管用能设备及器具清单附件三:《节能改造(建设)清单及方案》附件四:《廉洁协议》附件五:《考核标准》签署页乙方:(牵头方)(盖章)乙方:(成员方)(盖章)甲方:XX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签订日期:联系人:联系人: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传真:传真:电话:Email:Email: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Email:账号:账号: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附件一:医院托管用能建筑信息医院建筑布局总图楼层主要业务用途建筑面积供暖/制冷面积当前状态(m²)(m²)……………………附件二:医院托管用能设备及器具清单xx院区托管用能设备及器具清单序位置设备名品牌规格型号功率数单使用状备注号称量位态附件三:《节能改造(建设)清单及方案》附件四:《廉洁协议》廉洁协议甲方:乙方:为了在本合同履行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五:《考核标准》1、指标说明采购人在下一个托管周期的第一个月启动对投标人的节能考核,考核指标为托管周期电气吨标煤,换算公式如下:电:1千瓦时=0.1229×10-3吨标准煤;天然气:1立方米=1.33×10-3吨标准煤;当年电气吨标煤下降率=当年电气吨标煤下降量÷当年基准碳耗量(电、天然气)当年电气吨标煤下降量=当年基准吨标煤量(电、天然气)-当年实际吨标煤量(电、天然气)±当年触发边界条件所产生的吨标煤量(电、天然气)。2、考核规则将各年电气基准折算为吨标煤,考核人以电气吨标煤下降率进行考核。并设立一定的考核规则,规则如下:2.1第一个托管周期起,以电气吨标煤下降率8%进行考核,若下降率高于8%,医院全额支付第一个托管周期基准费用,若下降率为6-8%(不含),扣除乙方第一个托管周期基准费用1%,若下降率为4-6%(不含),扣除乙方第一个托管周期基准费用2%,若下降率低于4%(不含),扣除乙方第一个托管周期基准费用3%。2.2第二个托管周期起,各托管周期以电气吨标煤下降率15%进行考核,若下降率超过15%,甲方全额支付对应年度基准费用,若下降率为12%-15%(不含),则扣除乙方对应年度基准费用1%,若下降率为10-12%(不含),扣除乙方对应年度基准费用2%,若下降率低于10%(不含),扣除乙方对应年度基准费用3%。2.3若托管周期电气吨标煤下降率≤5%(第一个托管周期除外),由乙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电气吨标煤下降率仍≤5%,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恢复原状,具体撤场措施双方根据项目现场实际友好协商。2.4托管期内须满足医疗机构能耗定额DB33/T738—2021标准要求(若标准更新,以新标准为准),具体考核要求后续根据标准制定。附件六:《联合体协议》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查资料中的号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页码位置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1件投标函第页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见投标文2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件第页要求相应的材料见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系指实质性件第页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3的,无需提供)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备注(如果围标准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折扣率%(针对各托管备注(如果能耗用量的折扣)有)注:▲1、投标人针对各托管能耗用量的折扣率进行报价,各年度能耗托管量折扣率为唯一固定值,如报价折扣率为99%,则视为基准下浮1%,折扣率数值越低则视为折扣率越低,投标人自行填报,最终托管费用结算根据供应商填报的每个托管周期的能耗托管量实时能耗单价折扣率=院方支付给供应商的相应托管周期的能耗费用。2、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3、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报价明细表服务名称能源托管托管周期电(度)天然气折扣率%(针对各托管能耗用周期(立方)量的折扣)综合能源10个托管第一个托管周期8634738406097托管项目周期第二个托管周期9066475426402第三个托管周期9429134443458(120个月)第四个托管周期9806299461196第五个托管周期10198551479644第六个托管周期10606493498830第七个托管周期10924688513795第八个托管周期11252429529209第九个托管周期11477477539793第十个托管周期11707027550589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1: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公章:……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XX专用章”(印模)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投标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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