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3 家),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
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
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