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绿色城市。高水平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健全绿色金融助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机制,逐步推广形成规模效应。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一批老旧小区、老工业厂房、传统商务楼宇等
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全面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推广高品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推动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强化公共建筑能源消费智能监测及管理。
4.构建资源循环高效新格局。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打造国际先
进绿色低碳园区。严格落实水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为重点,有序推行国际水效、能效标准,实施企业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
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探索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立以产出效益定能源资源使用权的指标分配和交易机制。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化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建筑垃
圾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大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建设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打造2至5个“美丽园区”样板。
专栏1:绿色低碳发展先行行动
1.碳达峰碳中和行动。(1)实施绿色能源结构转型工程。深入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统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建设黄岛区、胶州市、莱西市国家整县
(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即墨区、黄岛区近海桩基式光伏项目。稳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鼓励发展大中型农业废弃物沼气工程。重点构建汽车、港口码头等氢能应用全场景示范工
程。(2)开展碳足迹评价。对钢铁、机电、轮胎、家电、食品等重要外贸产品,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到2025年,完成30至40家企业碳足迹评价。(3)实施低碳技术工程。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
术攻关,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攻关和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低碳技术。
2.产业绿色化转型行动。(1)实施传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工程。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全流程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改造项目。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即墨区
为重点,探索以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2)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积极申报农业农村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培育打造
农产品品牌。
3.美丽园区载体建设行动。(1)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对董家口化工园区、莱西经济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2)实施园区碳达峰工程。推动环海经济开发区、城阳工业园区、蓝
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墨经济开发区、平度经济开发区、莱西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园区碳达峰。(3)实施近零碳建设工程。鼓励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市)先行先试,到2025年,力争建成2个以上近零
碳园区。
三、打造碧海蓝天环境品质之城
坚持区域联动、陆海统筹、水土共治,以环境品质提升为重点,建立陆海一体污染综合防治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打造“青岛蓝”清新空气示范区
1.打造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标杆。持续开展以PM2.5和O3“双控双减”为核心的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区域协同控制与减排。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
化物差异化管控,打造O3污染区域精准治理模式。以移动源、燃煤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监管。
2.实施多源污染精细化管控。推动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转变,实施污染源差异化管控。深入推进表面涂装、橡胶、包装印刷等工业提标改造,实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一厂一策”。
强化“车油路港”联合管控,加大成品油监管力度,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基本实现城市物流轻型柴油车电动化。加快交通用能清洁化,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积极倡导私家车等社会用车清洁化。提
高船舶岸电使用率。
3.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推动健全胶东经济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探索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推进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有效应对重污
染天气。到2027年,全市PM2.5力争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
(二)高质量打造美丽河湖样板
1.深化全流域系统防治。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加强平度市、莱西市等上游地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中下游地区创
新工业污染源智慧化监管模式,打造入河排污口标准化整治样板。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持续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到2035年,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
2.高水平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河湖生态水量保障能力。分期分批制定重点工程生态流量下泄目标,完善生态流量泄放与监控设施,实现生态基流常态化泄放。构建重
点河湖植被缓冲带,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底,充分利用已有人工渠系,加强再生水补源,对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生态补水。到2035年,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美丽河湖建设。以重现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为目标,加强水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健全水生态健康监管评价机制。城市建成区聚焦景观生态型为主的“城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大沽河流域中
上游聚焦生态型和水源型的“自然朴素”美丽河湖建设,分批次打造美丽河湖典范。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
(三)建设人海和谐美丽海洋
1.深化陆海统筹总氮管控。持续推进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深入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溯源分析,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管控,推动入海河流全部稳定消劣。以丁字湾、胶州湾、崂山湾等海域为重点,推进陆
海污染一体化治理,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
2.维护一流清洁海洋品质。加强浒苔绿潮跨海域联防联治。高标准规范船舶污水收集处置、使用燃油标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实施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制
度,推进“船—港—城”全过程协同管理。实施“净滩净海”工程,加强海漂垃圾治理。推广深远海绿色养殖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探索开展对微塑料、新型污染物、缺氧和酸化等海洋环境问题的管控。
3.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健全美丽海湾规划、建设、监管等制度,实施“一湾一策”污染治理。深化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等重点湾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灵山湾为引领,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
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建设。到2030年,东岸前海、胶州湾、古镇口—董家口湾区基本建成美丽海湾;到2035年,其他美丽海湾建设全面实施,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四)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
1.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以建设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为引领,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全周期监管、全方位管控、全链条质控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到
2035年,地下水质量Ⅰ-Ⅳ类水体比例达到75%以上,相关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2.精细化防控土壤污染。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以安全利用类耕地为重点,强化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可持续效果评价机制和
农用地土壤污染及农产品质量联动监管机制。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推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治理和修复,开展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智慧监管。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专栏2:环境品质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