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15 年12 月22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绿色金
融债券发行管理的公告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
39 号,开启了我国绿色金融债券市场,同年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开启了我国
绿色企业债券市场,这两个规范的问世同时也拉开了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帷幕。2020 年,为应对气候
变化,我国提出“碳中和”和“碳达峰”,投资者的投资方
向也向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大幅倾斜,绿色债券发展
迎来了新一轮高峰(陈思鳗等,2021)。2022 年10 月,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高度谋划发展。市场各经济主体需深入贯彻绿色发展
理念,落实绿色债券的顶层设计,从而为增强我国绿色
产业的活力,促进未来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可持续发展
奠定基础。然而当前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尚处于初级
阶段,以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为主,
作为市场参与者之一的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合理配置
资源、调节市场失灵的作用,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因此,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开始发行绿色政府债
券,从宏观角度引导和调配各企业、社会资本乃至个人
消费者的资金以激活当地的绿色经济发展。但是,作
为债务人的地方政府同时也承担着降低债务成本、降
低投资风险、维护政府公信力等其他巨大的压力,绿色
政府债券的推行和发展同时伴随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绿色政府债券的激励与监管制度。
二、绿色债券与绿色政府债券
(一)绿色债券
世界银行(2015)将绿色债券定义为所募集的资金
专门投向的项目为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债券①。
2021 年4月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
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将绿
色债券定义为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
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
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
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
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②。总而言之,绿色债
券一方面具有环保属性,所筹集资金流向绿色项目的
我国绿色政府债券的现状及发展思考
【摘要】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以来,绿色金融应运而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地
方政府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应顺应绿色潮流,通过发行绿色政府债券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做好绿色
投资的带头和表率作用。然而我国绿色政府债券起步较晚,当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面临着缺乏独立的绿
色标准规范和认证评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收益成本失调和地域失衡以及激励机制不足等挑战,绿
色政府债券市场的完善任重道远。本文从绿色政府债券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
其具体表现,并提出建立独立的绿色政府债券认定标准与评级制度、完善绿色信息披露制度及监督体系、建
立“地方政府+银行”绿色基金机制、健全独立的绿色政府债券绩效评价机制等对策建议,以促进我国绿色政
府债券的成熟发展。
【关键词】绿色发展;绿色投资;绿色政府债券;绿色基金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994(2023)21-0154-7
李俊英(教授),李奕彤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发展格局下新疆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与消费升级研究”(项目编号:22BJY237)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乌鲁木齐 8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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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2023.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