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首发时间:2023-12-1218:08:17网络首发地址:https://link.cnki.net/urlid/62.1213.F.20231211.1626.002总XX卷第XX期兰州财经大学学报Vol.XXNo.XXXXXX年XX月JournalofLanzhou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XX,XXXX“双碳”愿景下防范化解绿色金融“漂绿”风险的法制逻辑●王亚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绿色金融是金融领域重大的创新和改革,也是金融领域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伴随着绿色金融的发展,多样态的“漂绿”行为导致了多样态的绿色金融“漂绿”风险,其严重危害了绿色金融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究其根源则是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体系缺陷。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体系缺陷致使其无法发挥实际功能,进而使得“漂绿”行为频频发生。文章结合当前绿色金融发展趋势及其集“绿色”和“金融”于一体的双重特性,提出应从强化法律体系性出发,通过将“绿色”引入“金融”以健全金融法律制度,同时也要借助“金融”融入“绿色”以推进环境法典的编纂;应完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以弥补其体系缺陷,使绿色金融发展趋向标准化、规范化,以实现对绿色金融“漂绿”风险的防范化解。关键词:绿色金融;漂绿;风险化解;法律体系中图分类号:F832;X38文献标志码:AA文章编号:1004-5465(XXXX)XX-0001-10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现我国经济绿色升级的重要助推力,也是供给侧“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明确表示此乃“中国共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5]。立足于“双碳”目标,气候投融资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助推器[6]。中国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绿色金融的改革与创新,的现代化”[1]。因此,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的道路本2016年G20峰会上,也是在中国倡导下,首次将质上就是经济理性向生态理性的价值观转变道绿色金融纳入会议议程。目前,中国已拥有全球路,是中国社会以及人民对一种健全的生态型社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仅中国预设的2060年净零会的实践探索和理性吁求[2]。这就要求中国式现排放目标,就可将全球升温幅度降低多达0.2摄代化不能继续走牺牲自然环境的老路,而是要在氏度,而其所需资金占世界清洁能源总投资的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探索新路,具体而言就是以分之一[7]。中国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从最开始较绿色发展为指引,以“双碳”目标为导向,强化环境为单一的绿色信贷,到现在逐渐发展的绿色债券、保护,实现绿色低碳发展[3]。金融作为经济社会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和其他支持绿色可持续项目发展中的重要手段,在绿色可持续发展中亦具有或服务的新兴产品,绿色金融工具呈现出多元性关键作用。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创新性的碳减排政特征。基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发展策导向工具,是以引导社会经济资源、促进经济绿模式的优越性,在国际上其他绿色金融较为发展色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工具[4]。发展绿色金融是实收稿日期:2022-11-03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生态文明理论与政策研究”专项课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法治保障研究——以浙江省为例”(22NDYD039YB)。作者简介:王亚萍,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兰州财经大学学报XXXX年第XX期成熟国家逐渐陷入困境之时,中国逐渐开始主导日,中国证监会就针对近似基金投资风格漂移等全球绿色金融市场[8]。但是在发展态势良好的同现象进行了特别通报[12]。虽然根据由CBI发布的时,却存在一些严重扰乱绿色金融市场的“漂绿”《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2021)》显示我国绿色债行为,多样态的“漂绿”行为导致绿色金融“漂绿”券这类绿色金融产品用于可再生能源、低碳交通、风险愈发严重,而对该类新型金融风险的法治化低碳建筑等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项目领域,资金治理为本文的研究目标。比例持续上升,2021年中就近九成实现了“名副其实”①。但是问题的改善并不代表“漂绿”风险的一、问题缘起:绿色金融“漂绿”消失,该问题改善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阶段有密行为的嬗变切关系。就目前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绿色基金等界定标准的模糊性、非严格性和不(一)“漂绿”行为的发展统一等等,必然会让许多金融机构通过“漂绿”实“漂绿”行为最初发生在市场营销领域,表现现“名不副实”,进而达到融资目的,而且其许多生为“漂绿营销”。正所谓“凡增益公司利润之事,应态环保绩效也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撑[13]。而当全力以赴;凡损及公司利润之事,则唯恐避之不“漂绿”行为样态最为明显和严重的还是在国外绿及”[9]。在经济利益导向下,企业在“绿色营销”进色金融发展成熟城市,如德意志银行资管子公司程中时常会利用“绿色”概念,为树立其支持环保就对其所经营的金融产品进行“漂绿”致使其存在的虚假形象,从事一些无事实根据或仅基于部分洗钱之嫌被德国监管机构与刑警检查,又如纽约事实的虚假性或欺骗性营销宣传[10]。《南方周末》银行梅隆投资子公司BNYMIA对其基金产品存于2009年将“漂绿”概念引入国内,并将其细化和在“漂绿”行为,等等。扩展为公然欺骗、故意隐瞒、双重标准、空头支票、前紧后松、政策干扰、本末倒置、声东击西、模糊视一些企业为获取绿色金融优惠支持,通过寻线、适得其反这十种。自此之后直至2016年,《南租或包装等方式对其非环保绿色项目、产品等进方周末》每年都会发布年度“漂绿榜”,总共揭露了行“漂绿”处理,打上环境友好标签,对投资方进行115家企业,其中有76家入选企业,39家备选企有意误导,甚至恶意欺骗,使得投资方将其误认为业,涵盖能源、化工、电子、日用品等多行业,除本是“绿色企业”或生产经营的是“绿色项目”“绿色土企业外,还有跨国企业,甚至有一些累计上榜多产品”等,从而获取绿色特权或直接利益,或者利次的“习惯性漂绿”企业[11]。用绿色项目申报绿色信贷或优惠补贴后,并未将其投入绿色项目或环保行动[14]。在绿色金融中的核心关系实际上就是气候投融资关系,二者协同推进与应对和气候变化相对整体而言,无论是以金融机构为主的投资方应的投融资行动,尤其是由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还是以企业为主的融资方,都存在着影响绿色金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编纂的《关于融整体效能、阻碍气候变化应对进程、违背绿色金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于2020年融发展初衷的“漂绿”行为,这种现象也是伴随着10月发布后,我国对气候投融资的关注度愈发增环境规制和绿色管理实践而逐渐出现的一种商业大,绿色金融整体进入了发展高峰期。伦理行为[15],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16],而其本质上是一种形式上适应而实质上对抗的伪社会责任行在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中,金融机构为彰为[17]。金融机构与企业属于同等主体,而其本质显其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亦与企业相同,属于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经济实形象,亦存在传统“漂绿”行为,如夸大绿色金融的体。因此,融资方和投资方的“漂绿”行为表现样环保绩效、提升绿色金融产品收益率等,以及未用态较为近似。绿色金融是有别于传统金融,且为于绿色项目、未实现绿色目标等,此现象亦称为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应和绿色发展需求的,横跨生“风格漂移”。尤其是在基金领域,2022年7月15①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2021)》。—2—王亚萍“双碳”愿景下防范化解绿色金融“漂绿”风险的法制逻辑态环境和财经金融两大领域的重要金融工具,其存在的金融风险类型,当然,具有存在必然性的风“漂绿行为”更加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险并不表征具有存在正当性,尤其是“漂绿”风险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稳定高效运行形成巨大危害,(二)“漂绿”行为的样态有损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效率,甚至会造成“劣币绿色金融的“漂绿”行为是伴随着ESG报告驱逐良币”的现象,将绿色金融市场变异为“柠檬的兴起而逐渐出现的,本质属于信息化工具的不市场”[22]。当运用[18],属于有悖于ESG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投融资业务[13],主要表现为信息虚假。二、归根溯源:绿色金融法律制ESG概念强调企业对环境、社会和治理的三度存在体系缺陷重关注[19],其相较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更加丰富,且强调公司与社会的交互性,关注公司的可持绿色金融中融资方和投资方的“漂绿”行为引续发展[20],逐渐成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发“漂绿”风险,其背后存在多种原因,根源实则是组成部分。整体而言,强化ESG披露是促进公司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事业的同可持续性的重要环节,但其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时也十分关注其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在北大法响。截至2022年6月30日,A股上市公司发布宝中以“绿色金融”为关键词进行全文检索,共检社会责任报告1168家,ESG报告213家,发布环索到575部中央法规和5701部地方法规。但境信息披露报告5家、可持续发展报告54家,整是,经过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横纵比较和内容梳体披露ESG信息的比例达30.4%,较2021年上理分析,可以看出,在内容丰满、储备丰富的表象升4.0%[21]。行业涉及医药、电力、化工、电子、机背后却存在着些许法律制度缺陷,尤其是体系性械、房地产、传媒、建筑等。但是,通过深交所和上缺陷。体系性一直被视为科学和理性的象征,对交所的相关数据发现,ESG的信息披露率仅为于知识的掌握和利用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规范18.56%和33.56%①,对各类行业的ESG报告披露必须形成体系才能真正落实对法的秩序价值和正比例进行梳理发现,多数行业的ESG信息披露率义价值的维护[23]。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体系性缺较低。陷是“漂绿”行为肆无忌惮,“漂绿”风险层出不穷通过对上市公司ESG案例报告进行分析,发的关键原因。现许多ESG披露呈现出迎合评级机构偏好的样态,目的也是以追求绿色融资、塑造良好社会形象(一)外在体系缺陷为主。整理A股上市公司所发布的ESG报告,其我国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已形成了包括标准体中仅仅只有12%的报告经过第三方审计①,其他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报告均为自行发布,披露信息有限而且所披露的制、产品和市场体系、国际合作在内的“五大支信息质量较低,最关键的是,以描述性为主的披露柱”[24]。但整体而言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方式导致ESG报告的披露真实性缺乏保障、可靠外在体系,存在制度规定分散和法律位阶较低两性存疑。现实中还存在选择性披露、报喜不报忧、大核心问题。只谈绩效不谈或淡化问题等现象,以碳信息披露一方面,绿色金融法律文件分散零碎,分散样为例,就有一些企业在此方面仅披露减碳目标却态与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有关,而法律成熟度也与并无实质碳减排措施,或者存在减碳目标与减排市场成熟度存在密切关系。我国对绿色金融工具绩效严重不符的情形[13]。总而言之,大多数融资的探索已有多年,早在2016年8月,中央人民银方对ESG信息披露认知匮乏、意识不强,这就导行等六部委就联合发布《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指致绿色金融的“漂绿”风险也愈发严重.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6年)》),明确“漂绿”风险是绿色金融事业发展过程中必然了绿色金融发展方向,绿色金融工具种类逐渐丰富,与之配套的相关法律制度也随之增加。以绿①相关数据来源于:《2022年ESG发展白皮书》。—3—兰州财经大学学报XXXX年第XX期色信贷为例,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有在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发布近似于绿色信贷的相关政策性政策思路之后[29],政策性文件进入“高产期”。文件①,而国务院2005年所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被认定属于中国首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首个建立系统性绿个绿色信贷政策。随着绿色信贷这一绿色金融工色金融政策体系框架的国家,呈现出战略化、整体具的日益成熟,《绿色信贷指引》《关于绿色信贷工化、协同化三大特征[30]。但政策性文件的普适性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专项统计制度》等法律文并不强,而法律约束力也主要是一种软约束力,这件也陆续颁布,整体呈现出“产业政策导向型”的并不利于发挥法律实际功能。最关键的是,我国发展逻辑,这一系列政策文件重点关注绿色信贷在中央层级尚未颁布专门针对绿色金融的法律法的监督管理,并勾画出了绿色信贷监管发展的框规,较低的法律位阶难免会对“自上而下”的绿色架与脉络[25]。还有绿色债券,相关法律制度规定金融制度设计产生消极影响。总之,我国绿色金发展与市场发展相适应[26],逐渐形成了政策与法融法律制度设计主要关注底层设计,缺乏一部具规协调配合的制度体系[27]。其他各类绿色金融工有“自上而下”宏观引领作用的全国统一绿色金融具的相关法律制度制定亦是如此。整体而言,绿法律制度,顶层设计亟待持续推进并完成。色金融法律制度涵盖各类绿色金融工具,制度成熟度亦与相关市场成熟度成正比,但从横向比较(二)内在体系缺陷却呈现出“枝叶繁茂、树干细弱”的法制样态,暴露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外在体系缺陷属于形式出法律文件分散零碎、协调性匮乏的弊端。另外,层面的缺陷,真正影响绿色金融发展、引发“漂绿”基于市场成熟度考虑,对于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风险的还是实质层面的缺陷,即内在体系缺陷。两类成熟的绿色金融工具,其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内在体系缺陷影响法律制度的强制力,不利于培而绿色保险和碳金融等新型绿色金融工具却尚未育绿色金融法律主体绿色发展意识,而这必然会形成成熟的制度体系[28]。概言之,分散零碎的法增强“漂绿”行为的实施可能性,同时也会降低公律文件会削弱法律文件的权威力度,影响其实际众、媒体、非政府组织等主体对绿色金融监督的积效能作用的发挥。极性与有效性,损害绿色金融发展稳定性[31]。对当前我国现行有效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内容进另一方面,绿色金融法律文件以政策性文件行梳理比较发现,主要存在倡导性色彩浓厚、内容为主,法律位阶较低,顶层设计尚存不足。梳理检重复或矛盾两大主要问题索到的575部中央法规,其中包含9部法律、39一方面,绿色金融法律规定多为彰显观念价部行政法规、13部司法解释、396部部门规章以及值的倡导性条款。倡导性条款“犹如陡峭山路上29部党内法规制度和89部行业规定组成。绿色提醒路人小心的指示牌”[32],具有表明立法者态度金融改革是以试点方式循序推进,各试点地区也或者强化法律的宣传教化功能[33]。反观我国绿色在相关方案指引下完善地方绿色金融法律制度。金融法律文件,对“绿色金融”的相关规定大多是在5701部地方法规中,绝大部分为地方工作文在法律文本中以“发展绿色金融”、“深化绿色金融件,仅有71部地方性法规谈及“绿色金融”,且在国际合作”、“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这71部法规中大多是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发布绿色金融评价机制”、“设立绿色金融专门机构”、的金融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开放”等倡导性条款形式出条例等文件中出现,也仅有深圳市、湖州市、上海现。即便是专门针对绿色金融的政策规定和地方市出台了专门针对绿色金融的地方性法规。由此法规,也是呈现出浓厚的倡导性色彩,这种倡导性可见,我国的绿色金融法律文件半数以上都是各色彩浓厚的立法被学界称为“促进型立法”[34],就部委以通知、意见形式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尤其是目前我国绿色金融立法实践而言就属于该种立法方式。但是该种立法的必要性、正当性、有效性和①如《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等。—4—王亚萍“双碳”愿景下防范化解绿色金融“漂绿”风险的法制逻辑权威性都存疑[35]。而且,还存在法律条款雷同重《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在“E(Environ⁃复、软法比重过大、过分倚重激励机制等弊端[36]。ment)”中新增有关气候变化的议题和KPI,并列以我国绿色金融的ESG披露制度为例,相关政策为强制性披露范畴之内,旨在督促企业对气候风占据ESG相关制度总数量的47.18%①,根据险作出识别及管理。但还是尚未出台系统性的《2022年ESG发展白皮书》,我国ESG信息披露ESG信息披露规范,倡导性色彩的影响致使其强标准不断提高,已有8部现行有效的标准指引②制性披露相关要求也较少。总之,对绿色金融法(详见表1),其中联交所于2019年底修订发布的律制度的促进型立法中缺失管制性立法。表1我国现行有效的ESG披露标准指引标准制定机构标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国务院国资委《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36001-2015)》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另一方面,绿色金融法律规定的内容重复度作用,继而催生绿色金融“漂绿”风险。较高,甚至还存在内容矛盾冲突问题。我国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多是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三、防范化解:绿色金融法律制但并未建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目前对绿色金度的完善方案融的管理涉猎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生态环境保护、商务、发展和改革等多个部门,还有上交所、经济法立法需要秉持以可持续发展、生态化深交所、港交所等等,这种分散管理模式导致各部发展为内核的绿色发展理念,此乃推进生态环境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之间缺乏协调[37],且各部门法治建设的关键[42]。面对风险的严峻程度,应当之间的专业相似性和工作交叉性导致政策性文件引入法律思维,弥补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体系缺之间难免针对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制度规定存在陷、强化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体系性就是从根源内容重复的情形,不同部门都有各自的实施尺度,出发治理绿色金融“漂绿”风险。逐步建立健全绿这必然也会削弱相关制度规定的稳定性和约束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约束银行和企力,不利于绿色金融的整体发展[38]。业的行为,使绿色金融发展趋向标准化、规范化[43],以此为起点,层层推进,逐步落实,全方位、绿色金融法律规定存在因规定不统一会导致系统化的防范化解绿色金融“漂绿”风险。内容的矛盾冲突。比如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对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准入标准等方面均有(一)完善外在体系不同规定、要求[39];央行和国家发改委针对绿色债我国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外在体系是制度整体券判断标准亦由于对绿色项目的界定不同而存在体系性的重要方面,强化外在体系的关键就在于较大差异[40];还有银保监会和央行针对绿色信贷提升法律位阶、加强顶层设计。然而,立法并非一统计口径存在差异[41],等等。制度规定的重复和日之功,需遵循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逐渐实现绿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绿色金融的发展产生阻碍色金融专门立法。绿色金融横跨生态环境和金融财经两个领域,其本质就是通过建立金融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友好关系,形成对生态环境①相关数据来源于:《2022年ESG发展白皮书》。②相关数据来源于:《2022年ESG发展白皮书》。—5—兰州财经大学学报XXXX年第XX期保护与改善、绿色金融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服务[44]。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绿色金融法务精通的复合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亦集生态环境的“绿色”和金融型司法队伍[49],为绿色金融司法审判提供法律保财经的“金色”于一体。因此,外在体系性的完善障。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建设,绿色金融司法审判既需要关注金融法律制度,也要关注环境法律机构的审判队伍组建要秉持人才强国战略,集精制度。通环境保护法、金融法、民法等学科的法学人才,尤其是要注重交叉学科人才的培养,对审判人员第一,金融法律制度对于规制绿色金融而言,应定期进行绿色金融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司法审发挥着直接作用,要将“绿色”融入金融法律制度判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外部合作,与高校之中,关键是将“绿色”作为金融法体系建设的基及科研机构建立深度合作机制,培养后续储备性本原则,让“绿色”成为金融法的价值理念。专业人才[50],并可以通过聘请的方式确定一批拥有环境、金融、资源等方面专业知识的研究机构和绿色金融法是金融法的绿化,是环境与金融专家[51],担任绿色金融案件审理时的陪审员或合问题交织衍生的产物,是贯穿环境保护理念的金议庭成员。融法[45]。通过引入“绿色”以健全完善金融法律制度,及时回应并进行有效的金融法律制度改革,建第二,环境法律制度对于促进绿色金融蓬勃立更均衡的激励约束机制以激发市场内生力发展而言也发挥着关键作用,要将“金融”融入环量[46]。绿色金融原则的确立与“双碳”愿景相契境法律制度之中,关键是彰显生态环境的经济属合,满足绿色金融需求,顺应国际发展趋势,该原性,实现“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转化。则是规范绿色金融市场中气候融资活动的基本原则,统领绿色金融法制的健全完善,指导气候可持当前环境法典正处于编纂起草阶段,而这也续发展融资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指导着绿色金融是将“金融”融入其中的最佳时机。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的实践探索。以司法为例,在“双碳”愿景下,和环保部门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对企业社绿色金融司法是贯彻落实绿色金融原则的重要法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将环境社会责任监督治表现之一。其实,在金融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司管理贯彻到项目运行的每一个环节[52],关键点就法专门化的双重司法专门化背景,绿色金融的司是在环境法典中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法专门化已经进入探索和实践阶段。早在2017“两山理念”,该理念无疑明确了生态环境资产的年,贵州省高院就批准成立了观山湖区绿色金融经济价值,彰显生态经济色彩,凸显绿色金融优法庭,这也是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法庭,开启“绿色”势,并且强化了企业的生态环境责任。审判[47]。随后,成都高新法院也设立了绿色金融巡回法庭,注重绿色金融审判的专业化、规范化,生态环境的价值性相对于金融货币本身而加强绿色金融法治保障。最高院在2021年初发言,不仅具有现时价值,还存在未来价值、潜在价布的《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与统计规范(试行)》(以值。因此,当“绿色”与“金融”需要进行决策时,应下简称《环境案件规范》)中将“绿色金融案件”划当强调“绿色”的优先地位,“绿色”利益至上,生态归为“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类案件”之内,并通过经济优先,这就要求必须强化对金融利益相关者概念界定确定案由标准①。在“双碳”目标下,环境绿色化诉求的保护和回应,务必在环境法律制度司法作为“双碳”目标法治回应的关键切入口,就中对“金融”的作用予以凸显和限缩。应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作为道路承载[48]。最关键的就是提升绿色金融司法专门化的专业水平。“金融”融入环境法律制度之中的形式有很多,如环境财税政策、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债绿色金融司法审判对审判队伍具有高专业化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PPP项目融资、绿要求。因此,要不断加强环保专业和金融专业人色PPP基金等等,这些绿色金融形式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既能提供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又①《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与统计规范(试行)》6.2.4:绿色金融案件,是指为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服务而产生的案件。—6—王亚萍“双碳”愿景下防范化解绿色金融“漂绿”风险的法制逻辑可发挥重要的激励作用。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将排融监管机制的建立也是以构建监管主体为前提。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林权、水权等等生态环境“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一直是我国金融业的核心资源进行资产化,使其转化为产权化的生态环境资源,形成充分反映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价值的理念。对比传统金融的监管模式和绿色金融的特市场价格机制,并将其作为融资工具,逐渐进入金征,认为绿色金融的监管体系应当以多元化为特融领域,成为绿色信贷的合格抵质押物等,以此拓征,政府作为主要监管主体,其内部呈现多部门的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53],实现“两山转化”,落实多元化,而就外部监管而言,也呈现出多元化样“金融”在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绿色”功能。笔态,除政府监管外,还有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针者认为理应将这类绿色金融形式在环境法典中确对当前绿色金融尚处于发展初期,可以先强化政立和细化,在环境法律制度层面确立各类绿色金府领导和部门协调,形成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融产品交易的基本框架。有学者就明确表示应在尤其是要重视省级地区的绿色金融部门协调联动环境法典的绿色低碳发展编中界定碳排放权、碳工作格局的形成[59],逐步构建绿色金融专门管理汇权等生态资源产权的法律属性,并且完善相关部门。借助大数据、算法、云计算等新兴数智技制度规定,以此维护生态资源产权市场的稳定秩术,既要在国家政府机关内部监管体系内建立健序[54]。从法律具体章节的实然构建而言,应当针全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也要消除内外部之对绿色供应链、低碳经济促进和国际环境法治合间的信息隔阂[60]。同时,将该共享平台向社会公作展开[55],尤其是绿色供应链制度章节,绿色金融众开放,以强化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督。作为供应链所涵盖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对于明确企业环境责任、推进“双碳”目标,促进金融发展具第二,强化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管制色彩,缩有关键作用,应当将绿色理念与金融理念相融合,减倡导性条款数量,形成管制型为主、促进型为辅在环境法典中也要加强绿色金融规则体系的建构的立法方式。和完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应是强有力的达摩克利斯(二)强化内在体系之剑,而非软无力的阿喀琉斯之踵。首要任务是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是制度整体体完善ESG报告强制披露制度。以“双碳”目标为系性的实质内容。弥补法律制度内在体系缺陷,抓手,分步建立包含碳排放和碳足迹信息的环境关键在于统一制度规定,强化管制色彩,同时这也信息强制披露制度[61]。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是外在体系强化的基本要求。“双碳”目标为新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等现行法律基础上完善代践行和发展中国特色绿色金融理论提供了行动或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对“漂绿”行为进行具体规指南和践行指向[56]。碳金融作为新型绿色金融工定,并纳入评价规范中[62]。配套“正负兼备”的法具,相关制度较匮乏,但立法空白反而更有利于立律激励机制,尤其要强化负向激励,赋予“漂绿”行法设计,故完善内在体系可以以“碳金融”为轴。为实施地或行为者注册地等绿色金融主管部门的第一,统一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尤其是绿色金惩戒权力。这不仅有助于评估“双碳”目标的实现融标准体系,逐步实现国内统一、国际接轨。进度和实施差距,还可以夯实ESG责任投资在“双碳”目标指引下,以碳金融为轴心展开理念[13]。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统一化,重点关注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市场准入标准、信息披露标准、绿第三,确立穿透式监管作为绿色金融监管的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风险管理与保障标准等法制措施。等[57],构建标准统一又分类清晰的法律制度框架。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原则,稳步推进国际穿透式金融监管是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58]。统一法提出,但将其推广至整个金融市场乃大势所趋。律制度还需要借力于绿色金融管理部门,绿色金尤其是新生的绿色金融市场,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和市场的复杂性凸显了实施穿透式监管的必要性,而该监管方式的实践效果也为其在绿色金融市场适用提供了可行性。可从“上中下”三个层面加强和完善绿色金融穿透式监管。首先,“上”是—7—兰州财经大学学报XXXX年第XX期指“向上穿透”核查投融资主体,这亦是对主体的提升——基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准自然实验穿透。穿透权利人以确定最终的利益归属,穿透[J].兰州财经大学学报,2022(02):73-82.义务人以确定不利益效果的最终归属[63]。具体指[5]张洁.“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困境及对策研对投融资主体行为本质的穿透,依据主体所披露究[J].西南金融,2022(09):81-93.的信息、投融资经历、社会评价等等,探析其行为[6]王文.气候投融资与中国绿色金融方向[J].中国金融,本质为“真绿”还是“漂绿”。其次,“中”是指“中间2022(12):14-16.穿透”核查绿色金融交易过程,落实穿透式监管的[7]周东洋.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仍需多方完善[N].全面系统性。主要是从交叉金融产品整体杠杆情中国贸易报,2021-12-21(003).况和交叉金融业务的资金往来两方面进行穿[8]VENKATESHJ,KUMANRL.EnhancingSMEsAccess透[64],抑制交易过程中“漂绿”的萌发。最后,“下”toGreenFinance[J].InternationalJournalofMarketing,是指“向下穿透”识别底层资产,亦是对产品的穿2012,1(7):22-35.透,通过关注资金流向、投资标的等要素刺透产品[9]丹尼尔·A,科尔曼著.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表象,就该产品的投融资情况识别最终资产的来[M].梅俊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65.源与归宿[65],判断底层资产是否以“绿色”为实质。[10]郑友德,李薇薇.“漂绿营销”的法律规制[J].法学,四、结语2012(01):115-125.[11]黄溶冰,赵谦.演化视角下的企业漂绿问题研究:基于当今时代属于传统风险愈发严峻、新型风险层出不穷的时代,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国漂绿榜的案例分析[J].会计研究,2018(04):11-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绿色金融是现代金融体系19.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12]中国基金报.刚刚!最新监管通报来了,有关基金“风要驱动力。但绿色金融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格漂移”,这些违规行为被问责[EB/OL].(2022-07-16)面临因金融和环境所产生的双重风险冲击,而最[2022-10-18].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明显和致命的就是“漂绿”风险。该风险的存在无ward_19041930.2022-11-3.疑降低了绿色金融的运转效率,也削弱了绿色金[13]黄世忠.ESG报告的“漂绿”与反“漂绿”[J].财会月刊,融对经济发展的红利效应。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2022(01):3-11.有序发展与完善的金融法律制度须臾不可分离,[14]马凌远,王姝晨.欧洲绿色金融“漂绿”治理经验及启防范化解“漂绿”风险的关键手段是法律制度,通示[J].金融发展研究,2022(02):35-41.过健全绿色金融相关法律制度体系,规范和促进[15]LAUFERWS.SocialAccountabilityandCorporateGre⁃绿色金融市场,实现绿色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enwashing[J].JournalofBusinessEthics,2003,43(3):稳妥推进“双碳”目标,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253-261.[16]PARGUELB,BENOÎT-MOREAUF,LARCENEUXF.参考文献HowSustainabilityRatingsmightDeter‘Greenwash⁃ing’:ACloserLookatEthicalCorporateCommunication[1]人民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J].JournalofBusinessEthics,2011,102(1):15-28.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EB/OL].(2022-10-[17]肖红军,张俊生,李伟阳.企业伪社会责任行为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3(06):109-121.17)[2022-10-18].http://20th.cpcnews.cn/n101/2022/[18]LyonTP,MaxwellJW.Greenwash:CorporateEnviron⁃mentalDisclosureunderThreatofAudit[J].Journalof1017/c98-661.html.EconomicsAndManagementStrategy,2011,20(1):3-41.[2]袁祖社,王鑫.生态理性的价值关切与中国式现代化道[19]袁蓉丽,江纳,刘梦瑶.ESG研究综述与展望[J].财会月刊,2022(17):128-134.路的实践探索[J].哲学动态,2022(07):5-15,127.[3]杨志勇.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动力与实现机制[J].财贸经济,2022(10):10-13.[4]姬新龙,李婉婷.绿色金融与重污染企业信息披露质量—8—王亚萍“双碳”愿景下防范化解绿色金融“漂绿”风险的法制逻辑[20]朱慈蕴,吕成龙.ESG的兴起与现代公司法的能动回刊,2018(04):44-49.应[J].中外法学,2022(05):1241-1259.[38]周杰普.论我国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的完善[J].东方法[21]秦二娃,李占宇,王术玲.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学,2017(02):72-80.现状及建议[J].中国银行业,2022(08):65-68.[39]张文,陈志峰.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保障制度:现状、问[22]仇兆燕,胡杨.真“金”不容假“绿”[N].中国银行保险题与政策建议[J].南方金融,2022(05):70-78.报,2022-04-19(005).[40]方桂荣.论绿色金融监管的立法发展与制度构建[J].[23]梁迎修.方法论视野中的法律体系与体系思维[J].政经贸法律评论,2020(06):37-51.法论坛,2008(01):61-67.[41]胡静怡,陶士贵.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践中的困[24]殷红.全球可持续金融原则比较与实践[J].中国金融,境与对策研究[J].武汉金融,2018(02):67-72.2021(16):40-41.[42]王亚萍,王海晶.共同富裕观的经济法法理提炼[J].兰[25]魏庆坡.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法律规制的困境及其破解州财经大学学报,2023(01):29-37.[J].法商研究,2021(04):73-85.[43]杜建勇,曹文娸.“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对碳排[26]张溢轩,徐以祥.绿色债券的规范反思与制度完善[J].放的影响研究[J].学习论坛,2022(06):114-118.西南金融,2021(07):50-61.[44]王小江,祝晓光.以绿色原则推进金融法体系深度改[27]张文,陈志峰.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保障制度:现状、问革[J].人大研究,2021(02):38-40.题与政策建议[J].南方金融,2022(05):70-78.[45]范少虹.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视阈下的应[28]胡勇,刁赞焜,侯宜彤.中国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构建现然选择与实然构建[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状、不足与完善[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2):75-79,128.版),2022(01):34-42.[46]洪艳蓉.论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绿色债券发展模式[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2(02):123-137.[29]马梅若.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助力实现[47]甘义军.论绿色金融法庭审判模式的创新——基于全“30·60目标”——访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国首个绿色金融法庭实践[J].甘肃金融,2019(11):14-任、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J].中国金融家,2021(03):17.31-33.[48]张忠民,王雅琪,冀鹏飞.“双碳”目标的法治回应论纲——以环境司法为中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30]信瑶瑶,唐珏岚.碳中和目标下的我国绿色金融:政2022(04):44-56.策、实践与挑战[J].当代经济管理,2021(10):91-97.[49]任廷会.护卫绿色金融——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法庭在贵阳挂牌成立[J].当代贵州,2017(46):30-31.[31]张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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