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重庆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VIP专享VIP免费

重庆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成效评估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
(川办发202252号)、《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221号)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各
区县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性,高质量推进我市“无废城
市”建设工作,科学客观定量评价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成
效及进展,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对重庆市全域38个区县(含26个区、8个县、4
个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
开区会“市”效及作情定期
二、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3.《“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
2021114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
202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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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渝无废组〔20221号);
6.各区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评估原则
(一)数据有来源。评估内容涉及的定量评价指标统计数据
完整、来源清晰,定性评价指标佐证资料详实;数据统计口径、
指标计算方法标准统一,计算过程科学合理,评估结果真实准
确。
(二)任务有进展。客观、定量、综合评价各区县“无废城
市”建设推进情况及阶段性工作任务进展成效,精准识别影响
整体建设成效的优势和短板,统筹引导各区县及时优化“无废
城市”建设目标任务。
(三)区县有特色。结合区县产业结构、发展定位、“无废
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设计及目标进行差异化评估,在保证评估
结果客观、公平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区域特色。
(四)横向有比较。评估结果能够充分表征各区县“无废城
市”建设水平差异,督促、引导各区县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
度,对标先进,提升“无废城市”建设质量。
(五)纵向有成效。通过纵向对比各区县不同阶段“无废城
市”建设成效,科学评估各区县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成效,引导
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
管理水平。
四、评估内容及评分办法
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
重点任务及工程推进情况、五大固体废物领域建设成效、“无废
指数”评分情况和宣传教育情况九部分,满分为 100 分,另外
设置 10 分减分项和 10 分附加分。具体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见附
1部分评估内容可随评估情况进行动调整,最终
市无废办印发的度“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细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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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一)评估内容
1.组织实施情况。主要评估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实
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体制制、工作推进内容。
2.重点任务及工程推进情况。主要评估各区县度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和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度工作任务指各区县对
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及目标,按年度制定
的工作要点列出的任务清重点工程指相关市直单
,相关区县落实的本完成的工程项目和
的工程项目。
3.五大固体废物领域建设成效。重点评估各区县当年度五大
固体废物领域建设成效。部分围“无废城市”建设中工业、
业、生活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固体废物源减量、资源化
用、置,共选取15核心指标,评估各区县相
关领域的建设成效。核心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见附表2
4.无废指数”评分情况。“无废指数”固体废物减量
化、资源化和无综合评价各区县五大固体废物管理
效的指数无废废指
准。
5.宣传教育情况。主要评估各区县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
作宣传教育情况,具体包括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度宣传
工作量化任务完成情况,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
意程度及“无废细建情况内容。
6.减分项。重污染环境事件/特大发环境事件
环保督中发现的固体废物相关问题央媒曝光
体废物相关重大负面舆当或实的公众举报
物相决等分项。
7.加分项。区县结合特色上的“无废城市”建设巡礼
料及开展的试点工作设置加分项,中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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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22〕1号)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各区县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性,高质量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科学客观定量评价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及进展,制定本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对重庆市全域38个区县(含26个区、8个县、4个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价。二、相关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3.《“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1—5.《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22〕1号);6.各区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三、评估原则(一)数据有来源。评估内容涉及的定量评价指标统计数据完整、来源清晰,定性评价指标佐证资料详实;数据统计口径、指标计算方法标准统一,计算过程科学合理,评估结果真实准确。(二)任务有进展。客观、定量、综合评价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及阶段性工作任务进展成效,精准识别影响整体建设成效的优势和短板,统筹引导各区县及时优化“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三)区县有特色。结合区县产业结构、发展定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设计及目标进行差异化评估,在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平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区域特色。(四)横向有比较。评估结果能够充分表征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差异,督促、引导各区县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对标先进,提升“无废城市”建设质量。(五)纵向有成效。通过纵向对比各区县不同阶段“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科学评估各区县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成效,引导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四、评估内容及评分办法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重点任务及工程推进情况、五大固体废物领域建设成效、“无废指数”评分情况和宣传教育情况九部分,满分为100分,另外设置10分减分项和10分附加分。具体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见附表1。部分评估内容可随评估年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终评分以市无废办印发的当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细则为—2—准。(一)评估内容1.组织实施情况。主要评估各区县“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体制机制、工作推进等内容。2.重点任务及工程推进情况。主要评估各区县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年度工作任务指各区县对照本辖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及目标,按年度制定的工作要点或计划中列出的任务清单。重点工程指由相关市直单位牵头,相关区县落实的本年度需完成的工程项目和规划引进的工程项目。3.五大固体废物领域建设成效。重点评估各区县当年度五大类固体废物领域建设成效。该部分围绕“无废城市”建设中工业、农业、生活、建筑、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共选取15项核心指标,以全面评估各区县相关领域的建设成效。核心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见附表2。4.“无废指数”评分情况。“无废指数”是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方面综合评价各区县五大类固体废物管理成效的综合指数,以市无废办每季度公开发布的“无废指数”为准。5.宣传教育情况。主要评估各区县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宣传教育情况,具体包括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年度宣传工作量化任务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程度以及“无废细胞”创建情况等内容。6.减分项。针对严重污染环境事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各类环保督察中发现的固体废物相关问题、中央媒体曝光发生固体废物相关重大负面舆情且处置不当或经核实属实的公众举报固体废物相关环境问题未在限期内妥善解决等情况,设置减分项。7.加分项。围绕区县结合特色上报的“无废城市”建设巡礼材料及开展的试点探索工作设置加分项,其中试点探索包括但—3—不限于国家清洁生产创新试点、“无废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试点等,具体由市无废办及相应领域市直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开展评估。(二)评分办法各区县评估内容中,组织实施、“无废指数”评分情况、宣传教育两项由市无废办进行评分,重点任务及工程推进情况、五大领域建设成效、减分项和加分项则由市无废办和有关市直单位共同评分。对于覆盖区县不全的部分核心指标,未涉及的区县不参与该指标评分,按照“等比例扩大”方式计算“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部分总分。五、评估程序重庆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由市无废办统筹开展,每年度开展一次。各区县于评估次年3月底前对照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参考评估材料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并逐项报送相关评估材料。市无废办及有关市直单位结合各区县自查结果开展资料审查及“无废城市”建设成效预评估,并邀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复评。最终评估应于次年5月31日前完成,形成总体成效评估报告并报至市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六、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定星级),其中90分以上(含)且按分值全市排名前10位的为优秀(五星),90分以上但未排入前10位的以及75分以上(含)90以下的为良好(四星),60分以上(含)、75分以下的为合格(三星),60分以下为不合格(无星级)。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区县“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增进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成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4—(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对成效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撑,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力量指导各区县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自评估及复评,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三)评估成果应用。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县公开进行授牌、表彰,同时在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四)抓好宣传引导。强化“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推动各区县进一步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切实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成效和群众获得感。—5—附表1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表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评估材料评估部门1.1.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区/县委书记或区长/县长主要负责的,得2分;1.1体制机制21.1.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其他区/县领导主要相关通知文件市无废办负责的,得1分;1.1.3未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的,不得分。1.2.1按照本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总1.组织实施体工作任务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年度工作计划、(10分)1.2工作推进5点,按期总结本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体会议通知及会市无废办情况,并如期报送市无废办的,得3分。议纪要、年度工1.2.2建立以工作简报、工作会议等为载体的定期作总结等工作调度机制的,得2分。1.3.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1.3工作考核3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乡镇、街道领导相关通知文件市无废办干部考核评价内容的,得3分。2.重点任务及2.1工作任务完成情102.1.1对照辖区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逐项核实工作开展情况市直单位按领域工程推进情况况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工作完成率(得分率)×分有关材料分别评分后,由(20分)值。市无废办统筹汇—6—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评估材料评估部门总2.2.1对照辖区年度重点工程推进计划逐项核实工市直单位按领域2.2重点工程推进情10程进展情况,得分=工作完成率(得分率)×分项目推进情况分别评分后,由况有关材料市无废办统筹汇值。总3.1.1当年度新产生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5%的,得3分;3.1.290%≤当年度新产生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5%的,得2分;3.1大宗工业固废综3.1.380%≤当年度新产生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指标测算涉及3率<90%的,得1分;市经济信息委合利用率(%)的相关材料3.1.4当年度新产生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3.工业领域建<80%的,不得分。设成效(9在以上评分标准基础上,开展历史遗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每利用20%可加1分,最高得分)3分。3.2通过清洁生产审3.2.1占比=100%的,得3分;核评估工业企业占33.2.2100%>占比≥90%的,得2分;指标测算涉及市生态环境局、市3.2.390%>占比≥85%的,得1分;的相关材料经济信息委比(%)3.2.4占比<85%的,不得分。3.3绿色矿山建设率33.3.1建设率≥80%的,得3分;指标测算涉及市规划自然资源—7—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评估材料评估部门的相关材料局3.3.280%>建设率≥60%的,得2分;(%)3.3.360%>建设率≥10%的,得1分;3.3.4建设率<10%的,不得分。4.1.1利用率≥91%的,得3分;4.1秸秆综合利用率34.1.291%>利用率≥90%的,得2分;指标测算涉及市农业农村委(%)4.1.390%>利用率≥86%的,得1分;的相关材料4.1.4利用率<86%的,不得分。4.农业领域建4.2.1回收率≥92%的,得3分;设成效(94.2农膜回收率34.2.292%>回收率≥90%的,得2分;指标测算涉及市供销合作社(%)4.2.390%>回收率≥85%的,得1分;的相关材料分)4.2.4回收率<85%的,不得分。4.3.1利用率≥85%的,得3分;4.3畜禽粪污综合利34.3.285%>利用率≥82%的,得2分;指标测算涉及市农业农村委用率(%)4.3.382%>利用率≥80%的,得1分;的相关材料4.3.4利用率<80%的,不得分。5.生活领域建5.1.1实现负增长或零增长的,得3分;设成效(95.1人均生活垃圾清35.1.2增长率≤2.5%的,得2分;指标测算涉及市城市管理局分)运量增长率(%)5.1.32.5%<增长率≤4.4%的,得1分;的相关材料5.1.4增长率>4.4%的,不得分。5.2城市居民小区生5.2.1覆盖率达到100%的,得3分;指标测算涉及的相关材料活垃圾分类覆盖率35.2.2覆盖率<100%的,不得分。市城市管理局(%)指标测算涉及市城市管理局5.3行政村生活垃圾35.3.1覆盖率≥75%的,得3分;—8—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评估材料评估部门6.建筑领域建5.3.275%>覆盖率≥60%的,得2分;的相关材料市住房城乡建委设成效(11市住房城乡建委分类覆盖率(%)5.3.360%>覆盖率≥50%的,得1分;指标测算涉及市住房城乡建委分)的相关材料市住房城乡建委5.3.4覆盖率<50%的,不得分。市生态环境局7.危险废物领指标测算涉及域建设成效6.1.1占比=100%的,得3分;的相关材料—9—(5分)6.1绿色建筑占新建36.1.2100%>占比≥90%,得2分;指标测算涉及建筑的比例(%)6.1.390%>占比≥80%的,得1分;的相关材料6.1.4占比<80%得,不得分。指标测算涉及的相关材料6.2装配式建筑占新6.2.1占比≥30%的,得3分;指标测算涉及的相关材料建建筑的比例36.2.230%>占比≥20%的,得2分;6.2.320%>占比≥10%的,得1分;(%)6.2.4占比<10%的,不得分。6.3建筑垃圾规范消6.3.1规范消纳处置率达到100%的,得2分;纳处置率(%)26.3.2100%>规范消纳处置率≥90%的,得1分;6.3.3规范化处置率<90%的,不得分。6.4.1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的,得3分;6.4城市生活污泥无36.4.2100%>无害化处置率≥98%的,得2分;害化处置率(%)6.4.398%>无害化处置率≥95%的,得1分;6.4.4无害化处置率<95%的,不得分。7.1危险废物环境管37.1.1得分≥98的,得3分;理规范化评估得分7.1.298>得分≥95的,得2分;7.1.395>得分≥90的,得1分;7.1.4得分<90的,不得分。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评估材料评估部门市生态环境局7.2城市建成区医疗7.2.1处置率达到100%的,得2分;指标测算涉及的相关材料市无废办废物无害化处置率27.2.2处置率<100%的,不得分。(%)市无废办市无废办8.1.1“无废指数”全市排名前30%或“无废指数”相比前半年提升幅度超过20%(含)的,得15分;8.1.2“无废指数”全市排名30-60%或“无废指第三方单位测8.“无废指8.1“无废指数”得分15数”相比前半年提升幅度超过10%(含)的,算的各季度数”评分情况及排名得10分;8.1.3“无废指数”全市排名60-90%或“无废指“无废指数”数”相比前半年提升幅度小于10%的,得5分;8.1.4无废指数”全市排名末位10%或“无废指数”相较前半年有所降低的,不得分。9.宣传教育9.1.1制定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12分)9.1宣传方案3案,明确年度宣传工作量化任务,并如期报送至宣传方案市无废办的,得3分。9.1.2未制定或报送宣传工作方案的,不得分。9.2宣传活动49.2.1根据本辖区宣传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宣传工宣传材料、活动作,完成年度量化任务数的,得满分;图片及视频等9.2.2每缺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10—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评估材料评估部门市无废办9.3.1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程度市无废办市无废办≥90%的,得2分;—11—9.3“无废城市”建设29.3.2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程度第三方抽查结公众满意度<90%但≥80%的,得1分;果9.3.3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程度<80%的,不得分。9.4新增创建“无废39级.4下.1发新任增务创要建求“的无,废得细3胞分”;个数达到当年度市“无废细胞”创细胞”个数建及命名文件9.4.2未达到市级下发任务要求的,不得分。10.减分项10.1固体废物污染1010.1.1发生严重污染环境事件,或重、特大突发相关整改通报、(10分)环境问题环境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次生的事件媒体曝光资料、除外)的,每起扣10分;公众举报材料10.1.2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市委生态环等境保护督察等市级以上督察检查中发现固体废物相关问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的,国家级每起扣3分,市级每起扣2分;10.1.3中央媒体曝光发生固体废物相关重大负面舆情且处置不当导致舆情持续发酵或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2分;10.1.4“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来,经核实属实的公众举报固体废物相关环境问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评估材料评估部门题,在限期内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每起扣1分。同一事件不再重复扣分,最多扣10分。11.1.1入选市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典型案例的,每个案例加0.5分;11.1.2编写的“无废城市”建设巡礼材料,被市11.1“无废城市”建4委改革办采用1篇得1分,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无废城市”建市无废办设典型案例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5大设巡礼材料11.加分项主流媒体采用1篇得2分,被部委采用1篇得4(10分)分,最高得4分(注:同一篇材料同时被多级部门采用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12.2.1开展国家清洁生产创新试点、“无废城11.2试点探索6市回”收建利设用投试融点资等模试式点创探新索试工点作、,低取价得值显可著回效收果物,试点建设相关市领无域废市办直及主相管应部材料形成创新模式,并通过相应市直主管部门考核门的,每开展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备注:对于覆盖区县不全的部分核心指标,未涉及的区县不参与该指标评分,按照“等比例扩大”方式计算五大固废领域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部分总分,即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得分=涉及指标得分之和÷[涉及指标总分÷核心指标总分(43)]。—12—附表2核心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序号评价指标指标说明计算方法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当年大宗当年新产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综合利用当年新产生的大宗工业固体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工业资废物量÷当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1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源、能源消耗。×100%历史遗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历史遗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量÷历史遗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总量×100%指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中,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2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数量÷需开占比(%)技〔2018〕5号)要求通过审核评估的工业企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数量×100%。业数量占比。指辖区内大中型矿山中已建成的绿色矿山数量和2021年以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的新绿色矿山建设率(%)=(大中型矿山中已建建矿山数量占比。绿色矿山指纳入全国、省级3绿色矿山建设率(%)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该指标用于促进降低成的绿色矿山数量+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的矿产资源开采过程固体废物产生量和环境影新建矿山数量)÷(大中型矿山数量+新建矿山响,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矿业转型数量)×100%与绿色发展。4秸秆综合利用率(%)指秸秆肥料化(含还田)、饲料化、基料化、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总量与秸秆可收集资源可收集资源量(测算)×100%—13—序号评价指标指标说明计算方法量(测算)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实现部分替代原生资源,鼓励各地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5农膜回收率(%)指促进农加膜强回农收膜量回占收使。用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农膜回收率(%)=×农10膜0%回收量÷农膜使用量指综合利用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总量的6比率。畜禽粪污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根据畜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确定。该指用量÷畜禽粪污产生总量(测算)×100%标有助于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评估年度辖区内每人每日的生活垃圾清运量相较于基准年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的增长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幅度=(评估年人均幅度。该指标用于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清运量-基准年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率备注: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生活垃÷基准年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100%7(%)圾清运量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清运量之和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当年度生活垃圾日清运计算;未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生活垃量÷当年度城乡常住人口数量圾清运量按环卫清运后进入焚烧厂和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垃圾总量计算。指城市城区和县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开8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分类运输的小区数量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城市居民小区数量÷城率(%)各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市区全覆市居民小区总数×100%盖。9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量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开展生活垃圾分(%)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该指标用于促进各地类的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数×100%—14—序号评价指标指标说明计算方法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指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住宅建筑和公共建1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绿色建筑是指达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新建绿色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或省建筑面积总和÷新建建筑面积总和×100%(%)市级相关标准的建筑。该指标用于促进城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指当年城市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1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比。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新建装(%)装配而成的建筑。该指标用于促进装配式建配式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100%筑应用,推动城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指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通过工程回填、资建筑垃圾规范消纳处置率(%)=规范消纳处12建筑垃圾规范消纳处置率(%)源化利用、填埋等方式规范消纳处置,农村地区灰渣土、碎砖旧瓦等建筑垃圾通过就地置的建筑垃圾量÷建筑垃圾产生量(估就近铺路填坑等方式实现规范处置的比例。算)×100%13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指无害化处置的城市污泥量与城市污泥总产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无害化处置的城(%)生量的比率。市污泥量÷城市污泥总产生量×100%指按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1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得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全市域范围内抽采用当年度市级年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分取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规范评估结果化管理评估所得分数。15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指当年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量占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当年医疗废物率(%)当年医疗废物总产生量的比例。无害化处置量÷当年医疗废物总产生量×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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