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地破坏等生态系统受损及退化情况(可附现场照片),对区域
生态系统质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
(四)以往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包括“十三五”以来,利用中央、省级财政以及其他资金渠道,
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投入资金、治理面积、修
复成效、绩效自评、问题与经验等。2022年以来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所在省需重点说明项目
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和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项目成效等。
(五)必要性、重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阐述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包括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的关系,对保障国家
和地区生态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作用等。阐述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包括前期工
作、实施方案编制论证(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资金筹措等情况;
分析工程项目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的关
系,涉及用地(林、草)、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权属调整及群众
切身利益等敏感问题的,需说明相关审批情况、征求利益相关方
(村委会或群众)意见情况及协调结果等,并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协议书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诺书等。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
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