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2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全文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2023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事业单位除
外)的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双方)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
信用记录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项目投标;
3.8《清单》涉及多个领域,专业性强,故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如下:
3.8.1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清单编制业绩;
3.8.2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
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且均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3.8.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双方成员负责本项目
投标。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
3.8.4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
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以及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
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
则,其所有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