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实现治理污
染、改善环境的目的,中国政府借鉴国外的做法,实施了“谁
污染谁付费”的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在现有研究中,许多学者
将环境规制围绕政府和社会层面展开研究[2,3],但鲜有学者从微
观企业角度进行考察。目前,企业将具有负外部性的环境污染
问题内部化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将环境规制纳入企业管理者的
生产决策函数中[4]。虽然中国政府已于 2018 年1月1日起开始
实施将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研究微
观企业基于缴纳排污费或环境保护税的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
其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力量,其作为技术创新
的主体地位应当进一步强化。“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
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
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企业的创新,尤其是和环境保护、绿色发
展相关的绿色创新,是中国经济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绿色创新是国家协调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
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企业进行绿色创新不仅受外部环境保护
政策的影响,还与自身的内在因素有关[5]。那么,从微观层面
探索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是否会倒逼企业进行绿色创新,且存
在怎么样的作用机制?进一步,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绿
色创新的影响对于不同类型的绿色专利、行业以及不同所有制
存在什么样的差异?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能够为实现中国经济高
质量发展提供微观证据。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1. 文献综述
学者们通常将排污费作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测度方式之
一展开相关研究,一是直接采用排污费总额表征[6,7];二是通过
将排污费与资源税、污染治理投资等指标构建综合指数衡量[8];
三是采用排污费与 GDP 的比值或取排污费的自然对数表示[9,10]。
就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产生的影响,现有研究对其持有的观点
主要存在三种:第一种,就二者间的关系,新古典经济学认为
环境规制会使得企业成本增加,主要表现在污染治理和制度遵
循两方面,进而抢占了企业用于生产方面的部分资金[11],甚至
在环境规制强度过高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停止部分生产活动
甚至倒闭关厂[12,13];第二种,“波特假说”提出与之相反的观
点,明确指出适度的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企业创新,使其获得更大
的竞争优势[14],原因在于企业在环境规制带来的外部压力下能够
有效克服自身惰性,并能够将外部环境保护政策压力内化为创
新动力[15];第三种,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产生非线性特征影响,
即两者之间存在“U”型、倒“U”型和“N”型等关系特征[16-19]。
此外,越来越多的学者按照不同的标准将环境规制分类进行研
究,认为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两者关系表现不同的原因是其规
制工具的不同,如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在不同的研究对象、时
间区间等会产生线性和非线性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20]。当然,
市场激励型、公众自愿参与型环境规制亦是如此。
就环境规制或不同规制工具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学者
们采用测度环境规制的数据多是国家、省份、地级市等宏观层
面上的数据,继而采取计量方法(如动态面板系统 GMM、双重
差分 DID等)进行实证或政策评估分析,而采用微观企业缴纳
的排污费数据表征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影响的
学者少之又少。因此,文章创新性地以此为研 究视 角,以
2010—2019 年中国 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究市场激励型
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文章的边际创新为:第一,
为波特假说提供了中国的微观证据,拓展了其理论外延;第
二,为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参考价值,对于在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
碳”目标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第三,
环境保护税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由排污费平稳转移而
来的,故文章的研究能够为中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的不断完善
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2. 研究假设
当前,广泛提倡的绿色创新是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
有效途径。“波特假说”指出,适宜的环境规制能够倒逼企业
进行绿色创新,会形成创新补偿效应,企业能够改变原有污染
性的生产方式,并将绿色创新成果用于生产过程,能有效地降
低或规避环境治理成本或政府环境监管成本[4]。正如 Ville-
gas-Palacio &Jessica(2010)研究发现排污税和可交易的排污许可
能够激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21];许士春等(2012)的研究也明确指
出排污税率和排污许可价格均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表现为积极
的促进效应[22]。
相较于总资产和营业总收入,企业缴纳的环境保护相关费
用相对较少,但是企业实现绿色发展是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市场
需求不断凸显的大势所趋。在绿色产品消费偏好越来越强烈、
缴纳的环保费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企业就不得不从长期的战
略发展考虑,研发绿色创新技术、生产绿色产品是不二选择。
因此,基于市场激励的环境规制会使企业主动进行绿色创新,
进而提升其绿色形象,减少政府环保监管力度,满足消费者的
绿色产品偏好。综上,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市场激励型能够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显著的正向
影响,即存在倒逼效应。
有付出才会有回报,对于企业同样如此。创新活动具有投
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不确定性特征,但是持续的创新为企
业带来的补偿效应是不可估量的[4]。基于熊彼特创新理论,企业
若想获得绿色创新的新技术、新产品或新服务,首先要进行研
发投入环节。研发投入环节是一个能够促进企业进行新技术、
新产品开发,并将其转化为实物的过程[23]。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
不断增加,生活质量逐渐改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同时政府
对绿色生产的标准愈来愈严格,企业越来越能意识到,仅对现
有的生产技术和产品做改良式的创新是一个无法使企业长期发
展下去的短视行为,企业必须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进行绿色创新
才能提升自身在绿色新生产技术开发、使用等方面的能力,并
获得原创性、独特性的绿色创新成果,进而形成领先的竞争优
势,最终获得可持续的绿色竞争力。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随着生态文明的不断建设,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企
业如何有效地应对环境保护压力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之一。将
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
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