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等。纳入的重点排
放单位标准从年排放 1 万吨二氧化碳逐步降至 5000 吨,覆盖的企事
业单位数量从 2013 年的 415 家逐年增加至 2014 年的 551 家和 2015
年的 954 家,三年内覆盖范围扩大一倍多,是七个试点中覆盖主体最
多的地区。由于北京市第三产业比重较高,纳入碳交易的重点排放单
位除传统工业企业外,还包括了数量众多的服务业企业以及国家机关
和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事业单位。
3、分配配额结合历史排放与行业先进,适度从紧 截至当前,北
京市排放配额全部采用免费分配,共分为既有设施
配额、新增设施配额和调整配额三部分。对于既有设施,主要采用历
史排放总量或历史排放强度法,并通过设置 0.90~1 不等的控排系数
收紧数值,使大部分既有设施在 2013-2015 年间的配额总量相对历史
排放水平下降 3%~4%;新增设施则需满足碳排放总量超过 5000 吨或
超过 2012 年重点单位碳排放总量 20%的条件才能获得配额。配额分
配须采用行业先进值法,并扣减上述“5000 吨”或“20%”的量 2,
因此,绝大部分新增设施获得的配额量不足;此外,由于以电力消耗
为主的服务类企业和公共机构数量多、电力间接排放量大,为避免重
复计算,电力碳排放系数取值时扣除了本地发电排放部分,最终数值
低于全市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值近 1/3,因此配额总量相应减少。以
上多重措施使北京市碳市场形成了配额总量供应偏紧、刚性需求较旺
盛的局面。相对于其他试点,北京市实行严格的配额分配为其形成稳
2按照北京市发改委 2016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重点排放单位 2016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核定事项的通知
》,对于扩容进入碳市场且 2015 年排放量不足 1 万吨的新增重点排放单位,新增设施在 2016 年排放总量超
过 2500 吨或超过 2012 年本单位排放总量 10%的,可申请扣除 2500 吨或 10%后的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