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021年7月1.综述042.技术助力转型之路063.金融助力转型之路294.政策助力转型之路425.展望52目录引言二十一世纪全人类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之一是由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在《巴黎协定》框架下,各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形成明确的共识,世界各国应采取措施减排温室气体以减缓气候变化,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即在特定时期全球人为二氧化碳排放与消除实现净零)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举措。习近平主席于2020年9月22日的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30年内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双碳”),不仅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郑重承诺,也是中国面向“零碳经济”时代,加速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提升经济竞争力的战略部署。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2019年我国碳排放(含土地利用和林业部门碳汇)约105亿吨(不含土地利用和林业部门碳汇为112亿吨),其中能源活动碳排放约98亿吨,占全社会碳排放(不含土地利用和林业部门碳汇)比重约87%。在未来我国经济稳定增长带动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高碳化能源结构应如何转型?中国能源行业应如何应对“双碳目标”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本报告旨在探讨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碳排放现状“十三五”期间,我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并取得了突出成效。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2019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1%,提前完成了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前降低40%-45%的目标。2020年我国全社会碳排放约106亿吨,其中电力行业碳排放约46亿吨,工业领域碳排放约43亿吨。实现双碳目标,电力行业是重中之重。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020年,我国碳排放约106亿吨电力行业排放占比超过40%我国近5年全社会碳排放量单位:亿吨数据来源:CEADs(中国碳核算数据库)4综述41%42%43%44%45%46%47%48%859095100105110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社会碳排放量(亿吨)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占比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50亿吨标准煤,其中碳强度最大的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相比之下,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不包含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16%。能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预计到2030年,我国一次能源需求将增长至60亿吨标准煤。实现碳达峰目标和实现碳中和目标,必须从能源结构转型入手,对中国能源行业未来发展将带来重大影响。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亟需多重助力。下文我们将从技术助力、金融助力及政策助力三个角度探讨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57%19%8%16%煤炭石油天然气清洁能源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5发展目标2030年全社会碳排放量目标为102亿吨2030年能源活动碳排放目标为97亿吨现状93亿吨105亿吨106亿吨2015年2019年2020年没有“双碳”场景121亿吨95亿吨2030年2060年“双碳”目标102亿吨净零排放2030年2060年指标全社会碳排放量2015年2019年2020年2030年2030年2060年一次能源消耗量(折合标准煤)43亿吨49亿吨50亿吨62亿吨60亿吨59亿吨2015年2019年2020年2030年2060年清洁能源消费1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18%23%24%41%90%1包含天然气消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结构单位:亿吨标准煤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合计49.860亿吨标准煤65亿吨2060年2.1清洁替代技术根据《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在双碳背景下,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2028年、2030年分别达到59亿、60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2019年,从能源活动领域来看,我国能源生产碳排放占能源活动碳排放的47%。为实现能源生产领域减碳,必须加快以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总用量的比例。203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为60亿吨标准煤数据来源: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我国2020-203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单位:亿吨标准煤0%5%10%15%20%25%30%35%0102030405060702020年2025年2028年2030年煤炭石油天然气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占比技术助力转型之路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6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72.1清洁替代技术截至2020年底,我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6%。其中,分类型看,化石能源发电12.5亿千瓦、水电3.7亿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5亿千瓦、核电4,989万千瓦。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中,煤电装机10.8亿千瓦、气电1.0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总装容量的43%。为了实现203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30年我国电源装机总量将增长至38亿千瓦,清洁能源(包含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和生物质及其他发电)装机占比将达到68%。未来十年清洁能源装机将增加约16亿千瓦,2020年到2030年复合增长率10.5%。2030年装机总量增长至38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占比68%装机总量年复合增长率10.5%我国2020-2030年电源装机结构单位:亿千瓦数据来源:中电联、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05101520253035402020年2025年2028年2030年化石能源发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核电生物质及其他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82.1清洁替代技术2021年3月,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我国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能源电力行业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责任和使命。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代表的主要电力企业也分别制定了其碳达峰时间表和相关具体目标,并已着手行动。五大发电集团于“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装机,陆续公布碳达峰路径名称预计碳达峰时间发展计划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达到7000~8000万千瓦,占比达到40%的目标华能集团2025年到2025年新增新能源装机8000万千瓦以上,确保清洁能源装机占比50%以上,到2035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75%以上华电集团2025年“十四五”期间新增新能源装机75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接近60%国家电投集团2023年到2025年,电力装机达2.2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到60%大唐集团2025年实现从传统电力企业向绿色低碳能源企业转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超过50%五大发电集团电力总装机与清洁能源装机单位:亿千瓦数据来源:五大发电集团社会责任报告及公司官网大唐集团2025年目标为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50%0%20%40%60%80%02468102019年电力总装机2020年电力总装机2025年电力总装机2035年电力总装机2019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2020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目标2035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目标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92.1清洁替代技术为了实现发展计划,五大发电集团也纷纷采取多项措施。发行债券,成立基金五大发电集团通过发行债券、成立基金等方式充实清洁低碳发展资金,为企业低碳转型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1月,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新”)联合发起百亿元新能源产业基金,2021年2月,国家能源集团成为交易所市场首家碳中和绿色债发行人,发行规模为50亿元。2021年2月,华能集团成功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2021年3月,华电集团成功发行首期“碳中和”绿色债,发行规模15亿元。2021年2月,国家电投集团成功发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成为首批银行间市场“碳中和”债券发行人,发行规模6亿元。加强碳资产管理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碳约束,可以倒逼电力企业优化结构,挖掘减排空间,促进电力行业低碳发展。通过碳市场,企业可以合理选择更加低成本的碳减排方式,从而有利于企业实现低成本减排。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碳资产公司在2008年到2013年期间,国内碳市场尚未启动试点时,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从事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与交易,实现CDM到账收入23亿元。国家能源集团还积极参与国内碳市场建设,将碳资产管理与集团传统业务深度融合,以实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和绿色低碳发展。华电集团也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大唐集团于2016年成立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作为大唐集团实现碳资产统一、专业化管理的机构,形成了以碳为核心,集低碳规划、绿色服务、国际市场、绿色金融、定制化服务于一体的绿色发展业务体系。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02.1清洁替代技术虽然清洁替代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高效可行的系统解决方案,但是清洁替代发展也面临来自清洁能源发电负荷不稳定、我国大部分地区清洁能源发电成本仍高于传统火电及新能源补贴缺口不断扩大等方面的阻力。首先,清洁能源发电具有波动性、间歇性和不可预测性,清洁能源高比例接入电网后,增加了电网调峰、调频的压力,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储能技术为能源生产转型的深入推进提供技术保障。储能,主要是指电能的储存,即将电力转化成其他形式的能量储存起来,并在需要时释放。从电力系统细分的角度看,储能在发电侧、输配电侧、用电侧都不可或缺,具体作用如下:储能技术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关键电网家庭工商业发电侧输配电侧用电侧►电力调峰►辅助动态运行►系统调频►可再生能源并网►缓解电网阻塞►延缓输配电扩容升级►电力自发自用►峰谷差价套利►容量电费管理►提升供电可靠性教育、医疗和军事等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12.1清洁替代技术目前市场上的储能类型包括如下:其中,抽水蓄能凭借其抽水蓄能容量大、度电成本低,成为目前全球范围内储能装机最大的储能方式,但抽水蓄能却有着地理限制、投资过大、建设周期长等缺点,近年来增量寥寥。而电化学储能凭借其建设周期短、应用范围广、成本持续降低等诸多优点,从2017年到2020年,在整体储能装机规模的份额极速上升,成为了目前全球以及我国发展最快的储能技术。1601651701751801851901952018年2019年2020年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其他储能全球储能市场累计装机规模单位:GW数据来源:中关村储能技术产业联盟《储能产业白皮书》储能技术热储能电储能电化学储能锂离子电池铅蓄电池钠硫电池机械储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262830323436382018年2019年2020年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其他储能中国储能市场累计装机规模单位:GW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22.1清洁替代技术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容量规模达35.6GW,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18.6%,其中,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为31.79GW,电化学储能的累计装机规模为3.3GW。在各类电化学储能技术中,锂电子电池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为2.9GW。2020年新增投运的电化学储能项目规模为1.6GW,新增投运规模首次突破1GW大关,2017年到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03%。2021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内新型储能将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2021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地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截至目前,已经有19个省(地区)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站配置储能的相关政策,这意味着,新型储能已经吹响了能源革命的号角。此外,氢储能,是近几年德国等欧洲国家氢能综合利用后提出的新概念,”十三五”期间该概念已经列入国家电网公司规划,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氢能已经被列入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任务,各省也已经纷纷制定十四五氢能规划。关于绿色氢能技术,可参见本文章节2.2绿色氢能技术。清洁能源发电技术的突破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供强大支撑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32.1清洁替代技术分布式能源在能源利用效率、能源传输损耗、环境保护及解决能源供需地域不平衡方面较集中式供电模式都具有明显的优势,目前我国分布式能源主要以光伏分布式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为主,为鼓励分布式能源发展,国家能源局及国家发改委,以及地方政府在“十三五”期间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在“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清洁能源发展,也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根据我国能源分布及需求的地理特性,在经济较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和河北等地区,推广屋顶光伏系统及分散式风电系统潜力巨大。此外,在针对基础设施落后的偏远农村地区,推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新能源扶贫项目,也可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据国家能源局信息,2020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48.2GW,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5.52GW,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预计到2030年,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将分别达到45GW和300GW。其次,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新能源发电成本仍高于传统火电。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2019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报告,技术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持续下降,自2010年以来,光伏发电、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平准化度电成本分别下降82%、39%和29%。中国光伏业协会《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线路图(2020年版)》对不同利用小时数的平准发电成本(LCOE)进行了分析。2020年,全投资模型(不考虑融资成本)下地面光伏电站在1800小时、1500小时、1200小时、1000小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的LCOE分别为0.2、0.24、0.29、0.35元/千瓦时。随着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的效率提升,双面组件、跟踪支架等的使用,运维能力提高,2021年后在大部分地区可实现与煤电基准价同行。分布式能源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基石2030年分散式风电45GW2030年分布式光伏300GW2020年,全投资模型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1800小时、1500小时、1200小时、1000小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的LCOE分别为0.17、0.2、0.26、0.31元/千瓦时。目前国内分布式光伏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河南、浙江等省份,等效利用小时数通常在1000-1100小时左右。根据《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为实现碳达峰目标,2030年前,光伏电站的初始投资需降至3,150元/千瓦(其中组件成本1,400元/千瓦),平均度电成本将降至0.15元/千瓦时左右,我国陆上风电初始投资将降至5,300元/千瓦,平均度电成本降至0.25元/千瓦时,海上风电初始投资降至11,000元/千瓦,平均度电成本降至0.5元/千瓦时左右。为实现该目标,新能源发电技术及装备仍需有新突破。光伏发电方面,需提高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优化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单元设计集成与工程化技术,提高系统对极端环境的适应性。风电方面,需提高大型风机的研发与制造能力,提升风机单机容量和低风速适应能力;攻克漂浮式海上风电基础设计、制造难题,提高远海风电开发能力;加强风机抗寒保温技术,实现高纬度、极寒地区风电开发。第三,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和壮大,离不开补贴政策的支持,但是“十三五”期间90%以上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来源尚未落实,截至2020年底累计补贴资金缺口达3,000亿元,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新能源的发展。其中,代表性的新能源发电公司龙源电力、华电福新、大唐新能源和协合新能源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也逐年上升。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42.1清洁替代技术20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突破3,000亿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52.1清洁替代技术为合理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措施,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截止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共计2,076万千瓦,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1,140千瓦、光伏平价上网项目3,305万千瓦的清单。另外一方面,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替代财政补贴,通过此方式来减少存量项目的补贴需求。2021年2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提出,应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平价上网解决增量,加强征收解决存量部分新能源发电公司新能源补贴余额单位:亿元数据来源:公司公开资料0255075100125150175200协合新能源大唐新能源华电福新龙源电力2018年2019年2020年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62.2绿色氢能技术相较于传统能源,氢能具有如下明显优势:▶清洁无污染,氢燃烧后产生的是水,完全无污染,这也是许多人认为氢能是最佳碳中和原料的原因▶能源密度高,氢气的能源密度远远超过目前广泛使用的汽油、煤、天然气等燃料▶来源广泛,氢能的来源从水到碳基原料,原料来源广泛且成本较低▶利用方式广泛,氢能用于规模发电、燃料、电池或者驱动汽车等,利用方式多样且可以循环利用正因为氢能有上述优势,目前世界上许多能源行业企业都将氢能作为重要的转型方向。2021年初,中石化宣布加快构建“一基两翼三新”产业格局,抢抓氢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逐步培育并壮大氢能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推进打造中国第一氢能公司。中石化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加快发展以氢能为核心的新能源业务,目标是到2025年建设1,000座加氢站、5,000座充电站和动力电池交换站。截至2020年底,中石化已在广东、上海、浙江和广西等地开展加氢站试点项目达27个。许多国际能源巨头也早已开始了对低碳氢能发展的尝试。2020年7月,Equinor宣布公司计划在英格兰建造一座在世界同类项目中规模最大的利用天然气生产氢气的工厂,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90万吨。四大优势助推氢能发展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72.2绿色氢能技术在各种制造氢气的方式中,利用电能电解水制氢是公认碳排放最低最为环保的方式。以风电企业离网式制氢为例,风电企业将多余的电量用以制备氢气(或进一步将氢气与二氧化碳反应生成甲烷气)并进行储存,在风能不足时用氢能发电,可以很好的起到分布式储能,平衡电网压力的作用。如果采用在网式制氢,则可以提高整体电源稳定性和经济性,但可能仍会产生一定的弃电现象。这一技术在欧洲,尤其是德国,已经实现了规模运营。目前,电解水制氢发展的最主要制约因素还是成本,电解水制氢仅用电的成本就高于煤制氢或其他工业副产品制氢的完全成本。除此之外,氢能的储备和运输安全性要求,极高的运输成本,相对较少的终端用户,都制约了电力企业参与氢能发展,为整体碳中和做出贡献的程度。技术发展将是决定氢能发展前景的核心动力。现有电解水制氢技术中,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技术是前景最被看好的技术路径,并且国内企业已经在一些领域实现了突破。但要想进一步压缩成本,提高能源效率,还需要发展新路线的制氢技术。电制氢实现储能及减碳双重目标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82.2绿色氢能技术我国不断加大对于氢能技术的投入,截至目前,中国尚未颁布一个国家级的氢能产业发展战略,但至少10个省级政府和21个市级政府已颁布了氢能发展战略。另外,在国家能源局颁布的《能源技术创新“十四五”规划》中,已经将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列为“十四五”期间能源技术装备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安永在研究德国、挪威、日本等国的氢能发展政策经验后,认为政府在制定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时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政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领域关注重点政策抓手确立稳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建立中长期产业发展目标并规划发展路径▶国家氢能产业战略路线图▶国家工业战略▶国家远期排放目标▶国际条约和协议创造需求利用需求端政策导向来刺激全产业链投资强化消费者对氢能消费的信心▶碳排放定价▶禁止和淘汰落后产能▶税务政策降低投资风险支持私人资金进入产业,对高风险投资予以扶持▶贷款▶银行担保▶税务减免鼓励技术创新鼓励发展先进技术研发项目▶直接资金支持▶税务减免▶国家入股▶设置奖项协调规章制度取消不必要的制度和法规,协调整个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安全规章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192.3能源互联我国清洁能源资源丰富,但是分布很不均匀。西南地区水能资源占全国资源总量的67%,西部北部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占比超过全国的80%,但是我国70%左右电力消费集中在东中部地区,与资源呈逆向分布。为了实现碳达峰目标,在能源配置环节打造特高压骨干网架和智能配电网,将各大清洁能源基地与负荷中心连接起来,实现各类集中式、分布式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大范围配置、高比例运行,形成全国互联的能源配置格局,以互联互通来支撑能源生产和使用领域碳减排。截至2020年底,我国西电东送南线云南省、北线宁夏自治区累计外送电量分别突破10,000亿千瓦时和4,200亿千瓦时,累计送电量相当于在受电地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逾7.7亿吨及4.5亿吨。根据《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预计2030年,我国跨区跨省电力流达4.6亿千瓦,其中跨区电力流3.4亿千瓦,跨国电力流4250万千瓦。2030年跨区跨省电力流4.6亿千瓦2030年跨国电力流4250万千瓦数据来源: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02.3能源互联根据《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规划建成7个西北、西南能源基地电力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容量5600万千瓦。到2025年,我国特高压直流工程达到23回,输送容量达到1.8亿千瓦。“十五五”期间规划建成7个西北、西南能源基地电力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容量5600万千瓦。到2030年,我国特高压直流工程达到30回,输送容量达到2.4亿千瓦。此外,我国还在规划推动跨国电网互联互通,重点建设中蒙、中韩、中缅孟、中巴联网通道。特高压骨干通道输电容量“十四五”5600万千瓦“十五五”5600万千瓦能源基地输电线路输送能力(万千瓦)建设期间西北陕北榆林-湖北武汉800十四五甘肃-山东800十四五新疆-重庆800十四五青海海南-河南南阳北800十五五甘肃彬长-江苏徐州800十五五新疆且末-湖北武汉800十五五新疆哈密-四川绵阳800十五五新疆昌吉-重庆800十五五西南四川雅中-江西南昌800十四五白鹤滩-江苏800十四五白鹤滩-浙江800十四五金上-湖北800十四五澜沧江上游-广东潮州800十五五怒江上游-广东云浮800十五五资料来源: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12.4能效提升人工智能和合同能源管理是推动碳中和的有力举措。人工智能赋能碳密集型产业,助力能源、工业等数字化转型,承担社会碳中和责任。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我国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之一,逐渐成为构建节能服务市场的“新引擎”,是推动实现碳中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人工智能技术:助力电力行业碳中和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具有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特征,电力系统“双高”“双峰”的特性明显,伴随着碳中和政策带来的更大规模并网,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电量平衡带来了极大考验。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换流站运维工作尤为重要。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助力电网智能巡检,提高电力运维效率、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有效保障在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后的电网运行安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中电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为例,中电推行了下述图表列示的一系列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云端计算及机器人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方案,以提升安全及效率,加强中电的遥距运作能力。人工智能技术协助能源行业提升能效资料来源:中电控股有限公司2020可持续发展报告发电零售及客户服务输配电系统▶利用无人机检查风力发电机和太阳能光伏板▶利用机械人和低耗水技术为太阳能组件清洁▶潜水机械人为火电厂的海水冷却系统进行水下检查▶经特别设计的机器人检查锅炉▶无人机检查架空电缆▶在人工智能科技配合下整合无人机图像来加强林木管理▶智能电表缩短了故障检测时间▶中电手机应用程式在香港提供端对端的数码客户服务▶机械化及流程自动化过程精简内部程式▶采用云端计算▶虚拟工作环境配套服务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22.4能效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助力钢铁行业碳中和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工序质量一贯系统完成云平台环境搭建,确立系统功能超过220多项,包括控制计划CP模版功能、上线智慧管控系统、全工序流向平衡管控系统三热轧-五冷轧条线物流平衡功能等系统功能,实现从手工到系统的转变;公司各制造基地启动智慧制造项目90项,减少操作室62个,帮助600余人脱离繁重的体力劳动。同时,公司还形成“生产计划智能排程”、“设备智能运维诊断”、“质量自动判定与溯源”、“5G技术应用及无人机巡检”等一批智慧制造实践成果。上述的智能制造成果大幅地降低了单位能耗,是宝钢股份稳步践行碳减排、力争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一系列的有力举措。人工智能技术协助能源行业提升能效资料来源: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可持续发展报告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32.4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是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中电2019年投入服务的SmartEnergyConnect是一个协助企业选取能源管理方案及数码能源创新的平台。SmartEnergyConnect于2020年推出了EC校园方案及EC办公室方案等全新能源管理方案。EC校园方案专注于节省能源及学校的教学需要,为学校提供一系列的物联网感应器,并利用能源管理方案及数据支援科学、技术、工程及数学(STEM)的教学需要。EC办公室方案根据不同感应器所收集的环境资料自动控制电力设备以协助用户在大型的办公室环境节省能源。SmartEnergyConnect也为中电客户的楼宇成功推行提高制冷效率的方案,因应环境感应器所收集的资料及设备状况,不断自动调节制冷设定,在确保持续舒适的室内温度的同时大幅节省电力。SmartEnergyConnect同时通过其中电碳信用平台为客户提供中电碳信用以作碳抵销。两间航运业的龙头公司,华光海运控股有限公司及太平洋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利用平台抵销其业务的碳足迹,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同能源管理成节能减排利器资料来源:中电控股有限公司2020可持续发展报告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42.5减碳技术目前减碳技术中引起重视并将成为可持续发展重要手段的技术主要包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及生物能源与碳捕获和储存(BECCS)。CCUS是指将二氧化碳从排放源中分离后或直接加以利用或封存,以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的工业过程。IEA(国际能源署)在《通过CCUS改造工业》(TransformingIndustrythroughCCUS)(2019年)提出,在清洁技术情景下,2060年工业部门的CCUS累计量将达到280亿吨,能源加工和转换部门CCUS累计量为310亿吨,电力部门CCUS累计量为560亿吨。根据IEA数据,预计到2050年,CCUS将贡献约14%的C02减排量。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为实现净零碳排放加码涉及环节内容捕集将化工、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利用化石能源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分离和捕集的过程;可分为燃烧后捕集、燃烧前捕集和富氧燃烧捕集。运输将捕集的二氧化碳运送到利用或封存地的过程,包括陆地或海底管道、船舶、铁路和公路等输送方式。利用与封存地质利用将二氧化碳注入地下,生产或强化能源、资源开采的过程,主要用于提高石油、地热、地层深部咸水、铀矿等资源采收率。化工利用以化学转化为主要手段,将二氧化碳和共同反应物转化成目标产物,实现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过程,不包括传统利用二氧化碳生成产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重新释放二氧化碳的化学工业,例如尿素生产等。生物利用以生物转化为主要手段,将二氧化碳用于生物质合成,主要产品有食品和饲料、生物肥料、化学品与生物燃料和气肥等。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安信证券研究中心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52.5减碳技术根据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国内共开展了9个纯捕集示范项目、12个地质利用与封存项目,其中包含10个全流程示范项目。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煤制油分公司深部咸水层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示范工程,是中国首个、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流程煤基二氧化碳捕集和深部咸水层地质封存示范项目。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咸水层封存全流程示意图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为实现净零碳排放加码我国二氧化碳捕集示范项目主要分布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安信证券研究中心05101520050100150200捕集地质利用生物利用化工利用2019年我国CCUS项目统计统计项目数量规模(万吨/年)项目数量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安信证券研究中心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安信证券研究中心运输:公路,罐车,13km提纯、压缩CO2纯度:99.99%捕集: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CO2纯度:88.8%缓冲罐区加压、高温、泵注注入井多层注入,分层监测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62.5减碳技术在CCUS捕集、输送、利用与封存环节中,捕集是能耗和成本最高的环节。二氧化碳排放源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高浓度源(如煤化工、炼化厂、天然气净化厂等),另一类是低浓度源(如燃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等)。高浓度源的捕集成本大大低于低浓度源。根据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我国当前的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成本为300-900元/吨;罐车运输成本约为0.9-1.4元/吨·公里;驱油封存技术因技术水平、油藏条件、气源来源、源汇距离等不同,成本差异较大,全流程成本在120-800元之间,驱油封存项目实现封存二氧化碳的同时提高石油采收率,额外采出的原油,可以对CCUS项目提供一定的经济回报,具体回报率与油价相关;咸水层封存全流程的成本约为249元/吨。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为实现净零碳排放加码我国典型CCUS项目成本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整体来说国内CCUS技术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整体的碳捕集成本也还处于较高水平。目前国内已开展的CCUS项目中大多数都为企业自发投资建设,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燃烧后捕集富氧燃烧捕集咸水层封存驱油封存02004006008001000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润(海丰)碳捕集测试平台12230050097800.8900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能源集团(神华)1024953010120166200103504450延长石油吉林油田华东油气田中原油田胜利油田5~10800元/吨CO2大小表征捕集或利用封存规模圈内数字表示规模(万吨/年)黑色数字表示成本(元/吨)CO2源类型燃煤电厂煤制油化肥生产天然气处理甲醛生产化工厂新疆油田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72.5减碳技术生物能源与碳捕获和储存(BECCS)的概念是把碳收集及储存(CCS)这个技术安装在生物加工行业或生物燃料的发电厂。生物质能与CCS技术相结合通过CCS的应用将森林与庄稼转化为能源燃料并从大气中消除CO2排放,可以实现大规模CO2减排。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生物能源与碳捕获和储存(BECCS)是实现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目标的一个关键技术。英国皇家学会也已经估计这个技术将能减少百万分率50至150的二氧化碳浓度。生物质发电是生物质能的主要利用形式,近年来,为推动生物质能发电,国家通过一系列生物质能利用政策和财政补贴加快其发展。常见的生物质发电技术有直燃发电、甲醇发电、生物质燃气发电技术等,目前我国的生物质发电以直燃发电为主,技术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永久性清洁方式-BECCS是发展方向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前瞻产业研究院,安信证券研究中心0500100015002000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投资规模(亿元)发电项目数量(个)564,59%368,38%27,3%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国家能源局,前瞻产业研究院,安信证券研究中心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国家能源局,前瞻产业研究院,安信证券研究中心136,55%100,40%12,5%1,350,52%1,180,45%87,3%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我国生物质发电投资及项目情况截至2020年9月底各生物质发电新增/累计装机及占比单位:万千瓦,%2020年前三季度各生物质发电量占比单位:万千瓦,%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82.5减碳技术生物质能源不但可再生,而且可实现人工种植能源,革新了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能源获取方式,让能源从采掘时代,进入到种植时代。我国生物质资源总量丰富,规模化欠缺限制当前发展。根据田宜水等《我国生物质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我国作为农业大国,生物质资源丰富,每年可产生农业生物质资源约35.39亿吨,林业生物质资源约1.95亿吨,城市生物质资源约2.45亿吨,总计39.79亿吨。其中可能源化利用部分达3.26亿吨,占比约8.2%(详见下述表格汇总)。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和林区是开发生物质能发电的重点地区,但由于我国农业生产以家庭承包为主,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分散,储运困难且成本高,较难实现规模化,这是当前国内在生物质能发电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永久性清洁方式-BECCS是发展方向资料来源:2021年环保行业负排放及CCUS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报告,田宜水等《我国生物质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来源资源种类产生量/亿吨可能源化利用量/万吨碳当量(tce)农业农作物秸秆8.057250农产品初加工剩余物1.243100畜禽养殖剩余物26.19301林业林业生物质资源1.959754城市城市固体废物2.422764废弃油脂0.034415合计39.7932584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29绿色金融近年来发展迅速近年来,金融领域也孕育着绿色变革,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存款、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产品和工具发展迅速,为能源行业转型提供助力。中国是全球首个制定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框架的国家。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标准制定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都有了重大进展。绿色金融对能源行业的支持作用体现在对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培育和支持,以及支持传统能源行业实现低碳转型。最新的例子包括2021年2月25日,华能集团成功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3.35%;2021年4月1日,包钢股份公开发行了钢铁行业首单专项用于碳中和转型的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2021年4月2日,中石化作为首家国内油气行业巨头发行了绿色债券,发行规模11亿元,期限3年。能源企业利用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进行融资,投资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除了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外,也有助于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同时持续披露环境信息,向投资者宣传企业在能源转型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发展前景。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1.9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金融助力转型之路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0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方兴未艾近年来,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速度飞快,并且呈现出以国企为主、发行主体不断多元化、品种丰富、交易活跃等特点。截至2020年末,中国境内外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95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人民币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随着绿色环保概念和双碳目标日益深入人心,投资者对绿色金融投资的关注度不断增加,以绿色债券为代表的绿色金融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多样化。2021年1月7日,中国银行成功定价发行双币种转型债券,这是全球首笔遵循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的《气候转型金融手册》(2020)的转型债券,是全球金融机构首笔参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行业分类的转型债券,也是全球首笔金融机构公募转型债券。转型债券是指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传统行业与能源结构向低碳直至零碳转型相关项目的债券。公用事业、水泥、铝、钢铁等传统行业中具有转型效益的项目类别,属于转型债券项目范畴。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1.9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0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2017年1月2017年4月2017年7月2017年10月2018年1月2018年4月2018年7月2018年10月2019年1月2019年4月2019年7月2019年10月2020年1月2020年4月2020年7月2020年10月2021年1月2021年4月2021年7月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1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方兴未艾随着绿色金融在国内的不断发展,针对这一新兴业务的政策配套和完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给出了顶层设计。2017年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了相应的分工方案,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此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环境权益交易等政策和指引陆续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逐步落地,形成了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一些挑战也逐步显露出来。比如,各个绿色标准的分类还有待统一;其次是信息披露和绿色认证的要求还未实现强制性,还是以鼓励为主,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管理空白;另外政策激励力度还可以加大,以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绿色金融市场。我们欣喜的看到,上述问题和挑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2021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可以利用绿色金融业务融资的绿色产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6大类别。各部委联合发布的2021年版目录,已经统一了绿色产业项目的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2021年版的目录,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项目已从目录中删除,此举体现了我国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升碳中和目标实现步伐的决心。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1.9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2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方兴未艾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激励政策刺激绿色金融的发展。2017年6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2019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甘肃省兰州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各试验区根据总体方案分别出台具体细则,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扩容至六省九地。据悉,还有数个省市正在申报绿金改试验区。可以预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持续出台奖励政策,激励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2021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中国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当前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包括境内绿色贷款和境内绿色债券。据悉,监管机构正在考虑设立支持碳减排再贷款投放制度,进一步刺激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领域的项目发放优惠利率贷款。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1.9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3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方兴未艾目前,我国出台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基本情况如下: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4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方兴未艾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21年5月4日公布了全新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资助合资格的债券发行人和借款人的发债支出及外部评审服务,藉以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和贷款活动。除了延续对绿色债券的资助,更扩大资助范围至可持续发展债券及贷款活动,进一步丰富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生态。计划由两部分组成,涵盖了一般债券发行费用及外部评审费用,详情如下: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5碳定价和碳交易碳定价和碳交易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另一种重要市场调节机制。根据世界银行《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2020》,目前全球碳排放定价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五种,其中碳税和碳排放交易体系是最为主要的两种。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分析,截至2020年,全球共有61项已实施或者正在规划中的碳定价机制,包括31个碳排放交易体系和30个碳税计划;覆盖46个国家和32个次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国际上采用的主要碳定价机制简介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6碳定价和碳交易目前我国主要采用了碳交易的方式进行定价。根据现行规定,由国家统一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继而由地方向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碳排放权交易,简而言之,即对于实际排放量超过所持配额的单位,可通过市场购买配额,而对于低碳企业,每年可出售多余的碳排放配额以获得额外收入。具体而言,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在登记之后可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碳排放配额的交易,交易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全国碳市场将首先涵盖电力行业的各类企业,随后逐步涵盖钢铁、建材、石化等各类高排放企业。有关碳税等方面的国际发展经验请参见本文章节4政策助力转型之路。中国自2011年起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试点工作仍存在着巨大的提升空间。我国8个主要碳排放交易试点机构的成交量相较于我国庞大的碳排放量(如我国2020年的碳排放量为106亿吨)仍是杯水车薪。同时,由于市场活跃程度不足,碳排放交易试点市场的交易价格较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中前进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7碳定价和碳交易从如下数据图中可以看出,目前我们碳排放权交易还不太活跃,并且价格波动也比较大,对排放企业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对冲风险很不利。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中前进-2,000,0004,000,0006,000,0008,000,00010,000,00012,000,00014,000,0002013年6月2013年10月2014年1月2014年4月2014年7月2014年10月2015年1月2015年4月2015年7月2015年10月2016年1月2016年4月2016年7月2016年10月2017年1月2017年4月2017年7月2017年10月2018年1月2018年4月2018年7月2018年10月2019年1月2019年4月2019年7月2019年10月2020年1月2020年4月2020年7月2020年10月2021年1月2021年4月2021年7月深圳交易所月成交量上海交易所月成交量北京交易所月成交量广东交易所月成交量-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2013年6月2013年10月2014年1月2014年4月2014年7月2014年10月2015年1月2015年4月2015年7月2015年10月2016年1月2016年4月2016年7月2016年10月2017年1月2017年4月2017年7月2017年10月2018年1月2018年4月2018年7月2018年10月2019年1月2019年4月2019年7月2019年10月2020年1月2020年4月2020年7月2020年10月2021年1月2021年4月2021年7月深圳交易所月均成交价上海交易所月均成交价北京交易所月均成交价广东交易所月均成交价我国主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交量情况我国主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交价情况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8碳定价和碳交易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国碳市场运行的主要环节以及相关要求做出规定,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2021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集意见。随后在5月,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对碳排放权的登记、交易以及结算管理做出规定。2021年7月14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后,环境部将持续完善配套制度体系,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管理体系。2021年7月16日,备受瞩目的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交易。全国发电行业的2000多家重点排放单位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年排放二氧化碳超过了40亿吨。首笔全国碳交易价格为每吨52.78元,总共成交16万吨,交易额为790万元。交易首日,全国碳市场交易总量410.40万吨,交易总额为2.1亿元。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架构示意图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启动,规模为全球之最资料来源: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整理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39碳定价和碳交易除国内交易所市场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外,国内企业也可以通过交易CER和VER参与全球市场的碳交易。CER即核证减排量(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s),代表企业从一个被批准的CDM项目中得到的,经联合国相关机构认证的减排指标;VER即自愿减排量(VoluntaryEmissionReductions),代表企业自愿减少的排放量指标。目前国内企业均可以对CER和VER进行申报和交易。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是我国申报CER和VER的主要项目。除碳排放权现货交易以外,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欧洲等地也已十分成熟,交易量已经达到相当规模。碳金融衍生品是以碳排放配额、CER、VER等为底层基础资产的衍生金融工具,除碳期货、期权外,还包括碳远期、互换,以及碳保理等结构化产品。目前我国国内碳期货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2021年4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探索研究碳期货的市场建设,指导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的研究开发工作。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碳期货交易量是现货交易量的5倍以上,在促进碳定价回归合理区间、标准化交易、引入更多投资者、帮助排放企业掌握中长期价格走势、对冲价格风险等方面都具有巨大作用。因此国内碳期货市场的建设和长远发展,对整个双碳目标的达成和能源行业转型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碳交易市场的创新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0碳中和信息披露如前所述,完善的信息披露和监管制度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国已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简略,主要依靠企业自愿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进行披露为主。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重点排放单位编制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当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但与之配套的披露明细规则和监管制度尚未建立。目前国内仅有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披露要求,且各地要求很不统一。国际上,最常见的披露形式是在证券市场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ESG报告)。自2004年ESG这一概念首次被提出起,目前世界多国都建立了强制或半强制披露ESG报告的制度。中国香港地区于2012年开始建议港股上市公司披露ESG报告,并在2014年《公司条例》更新后变更为不遵守即解释要求披露ESG报告,目前香港联交所于2020年7月正式生效的新版本ESG指引是要求所有绩效指标KPI都需要量化披露,否则不遵守即解释。许多国内港股上市企业已经在香港有过ESG报告披露的经验,对于应对国内同等要求有了一定的准备。目前,国内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还没有正式实施强制要求披露ESG报告的政策要求,但已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了ESG报告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自愿披露,上交所也于之前出台过有关ESG信息披露的征询意见稿,深圳市于今年年初颁布的全国第一个绿色金融立法也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回应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已经成为企业披露ESG报告的主要原因。另外,在2020年新冠疫情的大环境下,机构投资者更为关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非财务风险,关注企业的非财务价值,主动进行ESG报告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投资人的信心。透明的碳中和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1碳中和信息披露除上市公司年度披露外,对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也应有配套的信息披露要求。以人民银行2015年发布的39号公告以及之后2018年发布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为例,政策里已经明确要求绿色金融债发行人披露资金以及项目环境效益等相关内容。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朝着标准化、常态化进程迈进。从信息披露角度,安永建议相关监管机构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关注如下问题:1.鼓励发行人建立ESG/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就发展目标、行动计划、考核机制、信息披露作出规划2.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化程度,要求量化指标数据,确保披露信息可比性3.加强投资者引导,增强投资者对ESG信息披露关注程度4.多部门联合,强化披露信息监督工作透明的碳中和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根据《巴黎协定》,全球要在2065-207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在《巴黎协定》框架下,各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形成明确的共识,世界各国应采取措施减排温室气体以减缓气候变化,到本世纪中叶左右实现碳中和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举措。联合国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定或考虑设定到本世纪中叶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净零的目标。大部分发达国家目前碳排放已经达到峰值,其从碳高峰到2050年达到碳中和的时间跨度较长,而我国从碳高峰到碳中和之间只有30年,此期间又是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的任务会更加紧迫,也会面临更大的挑战。我国碳中和时间紧,挑战大国家达峰时间承诺实现碳中和时间英国20世纪70年代初达到峰值后,较长时间处于平台期,目前排放相对于峰值水平下降约40%2050年德国20世纪70年代末达到峰值后,较长时间处于平台期,目前排放相对于峰值水平下降约35%2050年美国2007年达到峰值后,呈缓慢下降趋势,目前相对于峰值水平下降约20%2050年日本2013年的排放水平是历史最高,未来趋势还有待观察2050年韩国排放还未达到峰值2050年中国2030年2060年政策助力转型之路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2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3行动方案的落实自习近平主席于2020年9月22日在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讲话以来,“碳达峰”和“碳中和”成为当前热点话题,国家层面、各部委及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国家战略层面▶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亦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202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则进一步明确要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各部委及地方层面▶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同国家发改委、央行、银监会以及证监会几大部委机构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义与支持范围,指出气候投融资是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同时,定义中强调了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明确,配套政策逐步落实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4行动方案的落实▶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全力推进达峰行动,抓紧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鼓励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以及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制定相关目标及行动方案。▶2020年12月,工信部召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并于2021年3月发布《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再次强调要做好工业低碳和绿色制造等标准制定。▶各地方政府也在陆续出台针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具体举措。其中,上海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广东、江苏等省市亦提出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的目标,其他各省市也分别在两会和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碳达峰的目标。各省市还分别从节能减排、能源替代、技术升级、生态汇碳及健全配套等方面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如唐山市出台了《关于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实施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江苏、内蒙和甘肃等省则对部分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山西省则先后发布《山西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低碳新能源发展;辽宁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造林202万亩,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能耗“双控”管理,推进绿色化生产;浙江省在近期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将通过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目标明确,配套政策逐步落实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5监督管理为助力实现碳排放双碳目标,生态环境部在2020年10月28日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达峰行动有关工作将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各地方达峰行动的进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2020年12月及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两高”项目审批源头开始,严格把关,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环保监督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据悉,生态环境部还将加快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将采取强力措施敦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三方污染源监测及运维机构合规运行:▶对违反规定者,视情况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限期或者终身禁止从业,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责令停业等处罚▶符合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造假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惩处▶采用环境保护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用评价等经济手段2021年3月,国家能源局出台了《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本次综合监管以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为目标,督促相关地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政策,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地方层面也陆续出台政策控制加强监管措施,目前,重庆、浙江温州、浙江长兴、江苏常州等多地开展将碳排放评价内容纳入环评的试点工作。例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温州则初步构建了一套以温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基于产品能效指标值推算的单位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为评价标准的碳排放评价体系。强化监督,碳排放纳入环保评价体系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6碳税碳中和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制度支持,包括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税制与其相匹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的分析报告,现行的环境税制度一般为与排污与节能相关的税制,其领域与出发点与限制碳排放等新的环境绿色税制设立的基本原则并不完全匹配。根据《巴黎协定》,2020年各国政府陆续公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可以期待新的与其相对应的环境绿色税制改革将被提上议事日程。新的环境绿色税制将是对现行环境税制的转型升级,在对污染和能源领域课税的基础上,将聚焦碳税和能源生产、消费相关的碳排放,环境税税负可能将会上升,以协助实现国家层面的零净排放。欧盟在2005年就推出了排放交易计划(EmissionTradeSchemes,“ETS”),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或逐年降低的前提下,内部各排放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放量,实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欧盟委员会颁布的规则,为本国设置一个排放量的上限,确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产业和企业,并向这些企业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量。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量,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排放权放到排放市场上出售,获取利润;反之,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权,否则,将会受到重罚。除排放交易计划以外,碳税(CarbonTax)也是欧盟国家利用的工具,碳税是对排放量超过年度许可的惩罚性征收,它具有固定价格,一般体现为每吨二氧化碳征收固定的碳税金额。排放交易计划和碳税,都是为了实现《巴黎协定》的政策工具,在欧盟的一些国家,排放交易计划和碳税是并行实施的,适用于不同的领域。国际可持续发展税制发展趋势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7碳税美国税法USCode45Q规定对纳税人在合格地点通过碳捕捉设备碳捕捉、并进行安全地理封存或进行再回收环保利用的碳氧化物(CarbonCapture,UtilizationandSequestration,“CCUS”)按纳税人捕捉及封存利用的吨数,每吨定额给予联邦所得税抵免。欧盟对塑料税/包装税(EUPlasticLevy)颁布了指引,要求成员国自2021年1月1日起征收塑料税。征收塑料税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不可回收塑料的使用,降低不可回收的塑料包装对环境的污染,鼓励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包装物替代塑料包装物。塑料税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税率为0.8欧元/公斤。欧盟希望可以在成员国中每年征收60亿至80亿欧元塑料税,用于欧洲经济的恢复和重振。塑料税的具体征收方式,由各成员国制定。一些国家采取在生产环节征收,逐级传递给消费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据统计到今年1月,28个欧洲国家(包括欧盟的27国和英国),有17个国家已经立法实施包装税,其余11个国家也已经草拟了相关法案。欧盟决定自2023年起,与欧盟有贸易往来的国家若不遵守碳排放相关规定,出口至欧洲的产品将面临碳关税。碳关税也叫碳边境调节税(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征收碳关税的目的一是为了公平竞争,即来自欧盟以外产品和欧盟制造产品的公平竞争,二是为了防止制造业向气候政策相对宽松的国家或地区转移。除欧盟以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近期发布议程,披露拜登政府正在考虑征收与欧盟碳关税类似的边境调节税(CarbonBorderTax),对从应对气候变化不力的国家进口的产品加征碳关税。国际可持续发展税制发展趋势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8碳税与其它国家类似,我国对污染、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一方面体现在对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其发展。我国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梳理税种行业法规内容企业所得税清洁发展《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年30号)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上缴国家收入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实施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建设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环保节能《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年48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一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八十八条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对符合条件的核电、风力发电、水利发电、海洋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节能服务《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年110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49碳税与其它国家类似,我国对污染、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一方面体现在对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其发展(续)。我国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梳理税种行业法规内容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污染防治《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2019年60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增值税风力发电《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年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年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年73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年90号)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本公告所称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墙板、砂浆、砌块、水泥添加剂、建筑石膏、α型高强石膏、Ⅱ型无水石膏、嵌缝石膏、粘结石膏、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用石膏模盒、抹灰石膏、机械喷涂抹灰石膏、土壤调理剂、喷筑墙体石膏、装饰石膏材料、磷石膏制硫酸,且产品原料40%以上来自磷石膏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车船制造及销售《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自2018年07月10日起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50碳税另一方面,一些限制性税收政策也倒逼企业和社会大众及时做出调整,促进绿色发展,如2018年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排放出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发挥税收杠杆的绿色调节作用,是我国第一部“绿色税制”单行税法。除此之外,其他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方面的限制性税收政策包括:税种行业法规内容消费税制造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自2006年4月1日起,增加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作为应税科目;将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油品作为成品油税目的五个子目征收消费税;小汽车及摩托车气缸容量越大,消費税税率越高等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自2008年9月1日起,将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20%上调至40%;排气量在1.0升(含10开)以下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3%下调至1%,降低两个百分点。《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自2015年1月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費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资源税原油及开采行业《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同时还较大幅度提高稀士矿、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车船税车船制造及销售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自2012年1月1日起,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对乘用车改用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根据排气量实行七级累进税额,对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适当提高了2.0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幅度,特别是25升以上大排气量乘用车的税额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如规定对4.0升以上乘用车税额幅度为3600元-5400元;对游艇改用长度作为计税依据,税额幅度为每米600元-2000元。我国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梳理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51碳税碳达峰和碳中和是一个系统工程,相关行业需要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作为系统工程中的重要政策支持,同样需要转型升级。如前所述,虽然我国存在一些绿色税收政策,但总体上讲,系统性、针对性不强,需要结合双碳目标,进一步转型升级。总体思路应该是借鉴国际经验、兼顾国内情况,系统性地建立、规范绿色税制。对低碳排放及其相关技术发展及转型,加大相关税收优惠力度;对高碳排放的制造者和使用者,加大限制性征收的力度;利用税收给予明确的经济利益导向,对相关行业精准优惠、精准限制。实现碳中和的八大重点领域包括电力、交通、工业、新材料、建筑、农业、负碳排放以及信息通信与数字化领域1。税收优惠应该精准针对八大领域,有的放矢地精准扶持,例如:▶在电力领域,除前面提到的对光伏发电及相关技术的税收优惠以外,可以考虑对可接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智能电网改造、微网系统和分布式发电、储能技术等给予税收优惠▶在交通领域,除现行对电动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优惠以外,对氢能和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及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海运和航空领域的低碳技术创新等给予税收优惠▶在工业领域对废钢利用、氢能和生物能炼钢、水泥生产石灰石熟料替代等给予税收优惠▶在新材料领域,除现行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增值税优惠外,将材料的循环利用再生、生物基材料替代化石能源为基础的材料纳入优惠范围,并将优惠扩大到企业所得税▶在建筑领域,对零碳建筑、电气化和多能互补系统、零碳采暖和制冷系统、建筑材料的零碳化等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农业领域,对化肥减排技术给予税收优惠;在负碳排放领域,对碳汇、碳捕集封存和利用(CCUS)、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给予税收优惠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的建议1.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和高瓴产业与创新研究院2021年3月发布的《迈向2020碳中和-聚焦脱碳之路上的机遇和挑战》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继我国在2020年9月宣布双碳目标积极响应《巴黎协定》后,于2021年4月,在中法德领导人视频峰会上,我国宣布已决定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1(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双碳目标的制定与正式宣布接受《基加利修正案》,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彰显大国责任和担当,另一方面在加速我国经济和能源转型方面也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意义。转型必然带来阵痛,同时也意味着机遇。根据安永于2021年5月最新发布的全球可再生能源吸引力指数(RECAI)第57期专题报告2,中国凭借68.7的综合评分位居全球第二,其中在光热发电和水力发电方面位居全球第一,在光伏发电方面位居全球第二,这意味着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市场依旧潜力巨大。双碳转型之道路阻且长,但只要坚持党中央倡导的可持续发展观,结合技术助力、金融助力及政策助力,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能源企业转型之路必然取得成功!安永也将在中国能源企业转型之路上为企业保驾护航,贡献力量。1.安永EY微信公众号6月8日一图读懂碳中和与《<蒙特利尔协定书>基加利修正案》2.安永EY微信公众号5月27日安永发布可再生能源吸引力指数(RECAI)第57期专题报告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52展望安永大中华区能源行业碳中和领导小组朱亚明安永大中华区能源资源行业联席主管合伙人安永大中华区基础设施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861058153891alex.zhu@cn.ey.com钟丽安永大中华区能源资源行业联席主管合伙人安永华北区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61058153541libby.zhong@cn.ey.com兰东武安永大中华区能源资源行业税务主管合伙人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861058153389alan.lan@cn.ey.com田苗苗安永大中华区能源资源行业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861058152220cynthia.tian@cn.ey.com杨豪安永大中华区电力行业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61058152288hao.yang@cn.ey.com李菁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合伙人安永亚太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主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861058154581judy-lj.li@cn.ey.com“安永将助力中国能源企业转型之路,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安永大中华区能源行业碳中和领导小组eywechatm/china安永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安永的宗旨是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我们致力帮助客户、员工及社会各界创造长期价值,同时在资本市场建立信任。在数据及科技赋能下,安永的多元化团队通过鉴证服务,于150多个国家及地区构建信任,并协助企业成长、转型和运营。在审计、咨询、法律、战略、税务与交易的专业服务领域,安永团队对当前最复杂迫切的挑战,提出更好的问题,从而发掘创新的解决方案。安永是指Ernst&YoungGlobalLimited的全球组织,加盟该全球组织的各成员机构均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各成员机构可单独简称为“安永”。Ernst&YoungGlobalLimited是注册于英国的一家保证(责任)有限公司,不对外提供任何服务,不拥有其成员机构的任何股权或控制权,亦不担任任何成员机构的总部。请登录ey.com/privacy,了解安永如何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以及在个人信息法规保护下个人所拥有权利的描述。安永成员机构不从事当地法律禁止的法律业务。如欲进一步了解安永,请浏览ey.com。©2021安永,中国。版权所有。APACno.03012773EDNone.本材料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编制,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ey.com/china关注安永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获取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