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程示范,显著提高新能源接入弱电网的电压、频率等稳定支撑能力,大
幅提升风电光伏大基地项目输电通道的安全稳定送电能力。
(二)开发建设类
5.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主要支持“十四五”期间规划开发的海上
风电项目,融合深远海风电技术示范,通过规模开发、设计优化、产业协同
等措施,推动深远海海域海上风电项目降低工程造价、经济性提升和实现无
补贴平价上网。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项目单体规模不低于 100 万千瓦。
6.海上光伏试点。主要支持在太阳能资源和建设条件好的电厂温排水区
以及盐田等已开发建设海域,试点推动海上光伏项目建设,通过设计、施工 、
运维全生命周期优化以及产业协同等措施,推动项目技术水平和经济性提升,
融合相关行业发展需求,探索海域复用互利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
上光伏开发模式,重点分析评估海上光伏方阵、桩基对海洋资源生态环境影
响,关注生态修复措施成效。
7.海上能源岛示范。主要支持结合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融合区域储能、
制氢、海水淡化、海洋养殖等发展需求,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
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
洋能、制氢(氨、甲醇)、储能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海上
风电制氢、海水淡化、海洋牧场等海洋综合立体开发利用示范类型不少于 2
种。
8.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田深度融合发展示范。主要支持石油公司在海上
油气生产平台周边 10 公里海域内建设海上风电场,探索推进海上风电和海
洋油气协同开发、就近接入、绿电替代、联合运维等融合发展方案,形成海
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
9.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主要支持畜禽养殖集中区等有机废弃物丰富、
禽畜粪污处理紧迫、用气需求量大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
的生物天然气示范工程,带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有机肥生产和消费、清
洁燃气利用的循环产业体系建立。
(三)高比例应用类
10.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主要支持园区、企业、公共建筑业主等
用能主体,利用新能源直供电、新能源氢储耦合、柔性负荷等技术,探索建
设以新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通过开发利用模式
创新,推动新能源开发、输送与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融合,打造发供用高比例
新能源示范,实现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70%以上。
11.绿色能源示范园(区)。主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聚集、工业节能降
碳基础好、能源消耗计量工作扎实的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光、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