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服务-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研究咨询服务询价公告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碳课题 I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研究咨询服务询价
星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研究咨询服务研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政
府工作部署,在立足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实际基础上充分衔接落实省、市实施意见和实
施方案,提出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
绿
1.
一、评估摸查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工作的发展现状、存在短板、特色优势等方面内
容,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产业发展布局、天然禀赋、未来规划、节能降碳技术发展趋
势等研究提出辖区节能降碳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二、对合作区节能降碳行动开展研究咨询服务,指导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
三、组织面向公共机构、企业的节能降碳讲座各一场,每场2个课时,每场参会人数约
60
2.
2023-11-24 00:04 发表于北京 TL CARBON
(1)服务团队应具备节能降碳相关的课题或学术研究经验,课题总负责人具备相关专
25
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4)开展辖区重点领域主管部门、重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调研;
(5)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
6
3.
1、指导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行动计划
2、完成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讲座1场,企业节能降碳讲座1场
4.
1.
202312202
2023年12月31日指导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行动计划。
2.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
2011181
201468
2017141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02311249:00202311
306:00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fzgghczj_fzghk@szss.gov.cn
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研究咨询服务研究二、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署,在立足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实际基础上充分衔接落实省、市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二)项目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一、评估摸查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工作的发展现状、存在短板、特色优势等方面内容,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产业发展布局、天然禀赋、未来规划、节能降碳技术发展趋势等研究提出辖区节能降碳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二、对合作区节能降碳行动开展研究咨询服务,指导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行动计划。三、组织面向公共机构、企业的节能降碳讲座各一场,每场2个课时,每场参会人数约60人。2.服务要求(1)服务团队应具备节能降碳相关的课题或学术研究经验,课题总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正高级职称。(2)服务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4)开展辖区重点领域主管部门、重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调研;(5)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6)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3.服务成果:1、指导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完成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讲座1场,企业节能降碳讲座1场4.服务标准:达到委托方要求。(三)项目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2场节能降碳讲座;2023年12月31日指导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验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五、重要提示:(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3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fzgghczj_fzghk@szss.gov.cn(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六、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四楼项目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0755-221008052.投诉单位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电话:0755-22100803邮编:518200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碳中和
已认证
内容提供者

碳中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