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
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源头防控
(三)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
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
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增强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落实国家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
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要求,持续推动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
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
换政策。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流域落后
和过剩产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
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分
工负责)
(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
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
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
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严格落实环评区域限批政策,推动开展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鼓励天然气(页岩气)等重点行业企
业自主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发
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严格落实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退
出。落实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建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
项目环评审批清单,助推清洁能源生产、支撑和应用产业发展。到2025 年,绿
色低碳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
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
作和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积极
参与大渡河中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着力推动老鹰
岩水电站、新庙水电站实施。同时,依托水电资源优势,协同带动汉源县、石
棉县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加快启动芦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动绿色氢能
发展,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能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
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暖供冷、家居家电等领域实施电能替代,
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削减非电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