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 未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
料。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2.1-2.7条供应商在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
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提供相应事项证明材料,采购人在确定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
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本项目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0:00 至 2023年11月24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
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
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分中心(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附属楼西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分中心(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附属楼西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有意向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7.2上
传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
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