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活动,
保护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维护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秩序,根据《温室气体
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
相关活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相关参与方开展
上述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
称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
(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系统)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
排量的登记、注销申请,记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相关信
息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登记、持有、变更、注销等信息。
第四条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诚信、安全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账户管理
第五条 注册登记机构依申请为以下符合条件的主体开
立注册登记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