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情回顾:11 月6日-11 月10 日,电力、水务板块分别下跌 0.38%、0.02%,
环保、燃气板块分别上涨 0.31%、0.81%,同期沪深 300 指数上涨 0.07%。
➢ 煤电容量政策千呼万唤始出来: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
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我们认为:1)容量补贴落地,煤电电价中枢
有望上行。《通知》延续《征求意见稿》中全国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统一标准每年每
千瓦 330 元的设定;全国 33 个省级电网中,2024、2025 两年豫、湘、川、渝、
青、滇、桂 7省为 50%回收比例(即 165 元/kW·年,含税),其余 26 省市电网
按照 30%比例回收(即 100 元/kW·年,含税);《通知》同时为 2026 年容量回
收比例上调留下空间。我们按照现有煤电装机/电量,不考虑不符合条件机组且各
电网均按照 100/165 元/kW·年计算,对应度电约 2分/4 分kW·年,容量电价长
期显著提升煤电电价中枢基准。2)电费分摊机制明确,煤电加速向调节电源转
变。《通知》明确容量电费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2022 年全国二
产、三产用电量合计约 7.2 万亿 kWh,我们测算对应下游用户增加电费约 1.5-
2.5 分/kWh。考虑到各方对于涨电价态度,电量电价端或仍有博弈。考虑机组运
行中实际情况,对比《征求意见稿》,《通知》在煤电机组调节能力容量电费考核
中有所宽限,约束放松有利于煤电机组循序渐进从基荷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型。
➢ 规范实施 PPP 新机制,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度:11 月08 日,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提出:1)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2)应全部采取
特许经营模式实施;3)应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4)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
业参与。我们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公用事业民营企业介入相关基础设
施建设领域,明确使用者付费项目的收费渠道和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项目的
盈利及回款能力,对社会资本的参与具有推动作用。
➢ 投资建议:容量电价对于平衡煤电燃料成本冲击、低利用小时方面效果明显,
且加速煤电从基荷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型,同时容量电价长期显著提升煤电电价
中枢基准。水电板块推荐长江电力、黔源电力,谨慎推荐国投电力、华能水电、
川投能源;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福能股份,谨慎推荐华电国际、江苏国信、
浙能电力、皖能电力;核电板块推荐中国核电,谨慎推荐中国广核;绿电板块推
荐三峡能源,谨慎推荐龙源电力、浙江新能。《指导意见》有望提高民营企业在
PPP 项目中的参与度,推动相关产业持续稳定发展。谨慎推荐固废综合治理板块
的瀚蓝环境、旺能环境、三峰环境、复洁环保、高能环境、玉禾田;建议关注水
务运营板块的联合水务;建议关注地方水电企业三峡水利、西昌电力、乐山电力、
闽东电力。
➢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