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大力开展能源替代
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降低光明区化石能源
消费比例,推动用能结构调整。推动光明燃机电厂建设替代外调
非清洁能源,到 2025 年,光明燃机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 200
万千瓦。推动光明能源生态园、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积极利用生物质能发电。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光
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 14 万千瓦。鼓励氢能替代传统能源,推动
氢能在交通、电力、热力等领域的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持续推动
工业设备“油改气”“油改电”,加快光明区能源利用结构转
变。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动老旧小区、城中村以
及餐饮场所等实现管道天然气“应改尽改、能改全改”。到
2025 年,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 95%以上。鼓励和规范发电
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
用和规模化推广,积极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稳步推
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
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光明供电
局)